1月24日, 工信部發佈《關於移動通信轉售業務正式商用的通告(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告》”), 開始面向社會徵求意見。 《通告》明確了民營企業、國有企業以及外商投資企業可依法依規申請經營移動通信轉售業務, 提出了企業申請、試點銜接、號碼分配、批發價格等政策保障, 以及網路與資訊安全、使用者權益保護等監管要求。 這意味著, 經過四年試點後, 被業內稱為“虛擬運營商”的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即將進入正式商用階段, 給有意願從事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的國內外企業提供了政策和市場機遇。
《通告》明確了將向外資開放移動通信轉售業務。
對於試點期間的虛擬運營商發展以及對電信業的影響, 工信部給予了肯定。 工信部表示, 從融合創新情況看, 轉售企業率先推出零月租、多用戶共用、流量不清零、流量銀行等方案, 受到用戶的歡迎和好評, 相關做法被基礎電信企業吸納和借鑒, 已經成為整個行業普遍的經營措施, 間接推動了“提速降費”。 此外, 轉售企業充分利用實體管道、互聯網內容、行業應用等背景優勢,
移動通訊轉售作為重要的電信業業務, 一旦向民資發放牌照, 意味著電信業改革將進一步提速, 市場也將向民資進一步開放。 事實上, 向民資逐步開放, 已經成為電信業改革的趨勢和主要思路。
中國資訊通信研究院內部資料顯示, 進一步向民資開放電信業的市場環境正在日益成熟。 一方面, 2013年開始移動通信轉售業務、IDC、ISP業務、國內多方通信業務已陸續向民資開放或開放業務牌照申請;另一方面, 上海自貿區在對WTO承諾之外新增呼叫中心、國內多方通信、互聯網接入、國內互聯網虛擬私人網路4項開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