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央行1月24日再次公開確認, 由於數位貨幣比特幣的匿名交易特性, 極有可能用於恐怖主義融資與洗錢活動, 而且根據央行相關職能部門的統計資料, 比特幣先前已被用於恐怖主義活動, 其中包括2015年發生在首都雅加達的恐怖爆炸事件, 當時肇事者威脅商場管理部門並要求大量比特幣作為贖金。
印尼央行支付系統與貨幣管理部官員Teguh Setiadi昨天在巴厘島宣佈, 鑒於比特幣可能用於恐怖主義融資、洗錢等的嚴重危害性, 印尼政府與央行提醒公眾, 不要使用比特幣作為支付手段, 因為此種交易行為違法國家貨幣法。
去年, 印尼央行已透露, 由於擔心比特幣可能用於恐怖主義融資、洗錢和販毒, 為了維護國家法幣盧比的主導地位, 它正在考慮出臺新的嚴厲監管措施,
(文章原標題:印尼宣佈禁止比特幣支付 作者:席來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