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 離婚率越來越高, 而離婚後的爭議最大的就是子女撫養問題和財產分割問題。 子女撫養問題, 我們在前面幾篇文章裡談得已經夠多的了, 現在就談一下什麼是共同財產問題。
這裡所說的共同財產, 主要的是指夫妻雙方結婚前、後取得的財產。 其中房屋問題是現在的離婚案件中, 男女雙方爭論、爭議最大的一個問題, 今天就先談談這個爭議最大的問題:
按照《婚姻法》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 房產要看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下面我們直接上圖來具體瞭解一下:
在這裡, 要想分清房屋是婚前財產或者是婚後財產?是個人財產或者是共同財產, 這都需要有大量的證據來證明。 那麼, 要哪些證據呢?
1、對於婚前個人房屋問題。 這都要舉證出來購房時間的有關證據來。 比如建房合同, 購房合同等等, 以說明是婚前個人財產。
所以當當愛情已成往事, 科學合理的保護自己應有的財產, 要不然你買的房子可能就不是你自己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