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編寫於1552年到1578年三易其稿, 前後歷時27年, 其間從李時珍多次外出考察, 足跡遍及湖廣、江西、直隸等地, 1596年《本草綱目》首次在南京出版, 很快就傳到日本, 以後又傳到歐美各國, 先後被譯成法、德、英、拉丁、俄等十餘種文字在國外出版, 成為16世紀以來世界各國生物學、植物學和醫藥研究者收藏、探究的必備寶典。
《本草綱目》是以唐慎微的《證類本草》為藍本, 並吸收了《神農本草經》《名醫別錄》《唐本草》等有關著作的成就, 結合李時珍自己的經驗進行加工, 整理而成的一部藥物學巨著, 分為水、火、土、金石、草、穀、菜、果、木、服器、蟲、鱗、介、禽、獸人部等16部約190萬字。
其中《人部》說的是與人相關的可以入藥的物件, 李時珍列出37種, 有亂髮、頭垢、耳塞、膝頭垢、爪甲、牙齒、人骨、人漢、眼淚、人肝、人精、人肉、人血等,
李時珍寫“人部”十分謹慎, 因為以人的物件為人治病, 本質上已經陷入“吃人而救人”的悖論, 那麼李時珍為什麼還要寫“人部”呢, 因為《本草綱目》旨在集前人之大成, 凡是前人記過的醫方都要收入,
他認為無害于道義的醫案會詳細記述, 殘忍邪穢的醫案要作為附錄省略記述, 還要說明自己的態度, 那麼什麼東西無害于道義呢, 比如人屎、還有小兒胎屎,
在“人骨”條目下,
李時珍記述前人醫方的同時,
堅決反對用人骨治病,
他說,
狗都不吃狗的骨頭(真是這樣嗎),
人卻吃人的骨頭,
可以嗎?在“人肉”條目下,
李時珍引陶九成《南陽輟耕錄》寫道:古今亂兵,
謂之想肉,或謂之兩腳羊,乃盜賊之無人性,不足誅矣。
在“人膽”條目下,李時珍說:有些殘忍的武夫,殺人取膽,放入酒中飲用,認為這樣可以讓人勇猛。
在“人膽”條目下,李時珍說:有些殘忍的武夫,殺人取膽,放入酒中飲用,認為這樣可以讓人勇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