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佈了《關於瀋陽等11個城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實施方案意見的函》, 原則上同意廈門等11個城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實施方案。 其中, 廈門的實施方案有四大焦點內容值得關注, 具體如下:
1.集體租賃住房戶型要以小戶型為主, 最大戶型建築面積應不超過90平方米。
2.集體租賃住房試點專案將按使用集體土地方式供地, 利用農村集體預留發展用地指標建設租賃住房將免收地價。 但如果所使用的集體土地應結算土地開發成本的, 用地單位應和土地開發單位進行成本結算。
3.合同約定租賃期限最長不超過6年, 一次收取租金不得超過1年, 不得含有自動續租條款, 合同期滿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續租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4.2018年11月前, 各職能部門應制定相關配套實施檔,
業內:集體土地用於租賃住房 有利於閒置土地開發利用
藍房網隨即採訪了廈門均和評估公司董事長王崎, 他表示:“房管局的交易中心有個租賃科, 以前很少用, 正常租賃都要去備案, 但是很多人都沒去報, 因為要交租賃所得稅。 沒有備案帶來很多隱患, 法院在處理拍賣的時候, 很多沒有被備案, 惡意租約被限制, 也限制了很多假的租賃合同。 結合這次土地租賃的方案要求, 這樣在法院訴訟方面比較清晰和保障。 ”
廈門均和評估公司董事長 王崎
而對於方案中提出的“最大戶型建築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這一規定, 王崎解釋稱戶型是用來分租用的, 不超過90平方米的是符合當時的90/70政策, 因為90平方米符合有家庭的人才需求, 他們也需要兩房三房。
值得注意的是, 合同特別規定了“租賃期限最長不超過6年, 一次收取租金不得超過1年。 ”對此, 王崎直言這樣可以避免開發商做成房地產項目,
王崎最後還提到:2020年底前應該會有大變化, 對於投資人也是有積極性的, 租賃靠長期受益, 只要土地閒置就會想辦法找資金去建設, 村鎮裡也有點錢, 加上政策的市場引導, 還是會有比較好的成效, 私企和國企一起配合參與, 全面完成試點工作應該是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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