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個人所得稅稅收籌畫要點

一、納稅人的稅收籌畫

居民納稅義務人與非居民納稅義務人的轉換 –通過改變居住時間

通過人員的住所(居住地)變動降低稅收負擔 –遷出某一國, 但又不在任何地方取得住所 l通過人員的流動降低稅收負擔 –在任何一個停留時間很短, 避免成為納稅人 –將財產或收入留在低稅區, 自己到高稅負但費用低的地方去消費

二、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與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選擇

有限責任制、個人獨資、合夥制企業的利弊

從2000年1月1日起, 我國對個人獨資企業、合夥制企業停止徵收企業所得稅,

比照個體工商戶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個人承包方式的選擇

有關計稅規定:

工商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 按個體工商戶所得徵收徵收個人所得稅

工商登記仍為企業的, 先徵收企業所得稅, 再根據承包方式對分配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對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 僅按合同規定取得一定所得的, 按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只向發包方、出租方交納一定費用後經營成果可以自由支配的, 按5%-35%五級超額累進稅率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對實際經營期不滿 1 年的, 個體工商戶應將其換算成全年所得, 確定稅率;承包所得以其實際承包、承租經營的月數作為一個納稅年度計算納稅

例:張先生承包一企業,
承包期間為2001年3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2001年3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 企業固定資產折舊5000元, 上交租賃費50000元, 實現會計利潤53000元(已扣除租賃費, 未扣除折舊費), 張先生未領取工資。 已知該省規定的業主費用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方案一:將原企業的工商登記改變為個體工商戶 –方案二:仍使用原企業的營業執照

方案一:

改變為工商戶, 其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53000-800*10=45000(元)

換算成全年的所得額:45000/10*12=54000(元)

按全年所得計算的應納稅額=54000*35%-6750=12150(元)

實際應納稅額=12150/12*10=10125(元)

稅後利潤=53000-10125=42875(元)

注:全年應稅所得超過50000元的部分, 稅35%, 速算扣除數為6750元

方案二:

仍使用原企業執照, 則按規定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後, 還要就其稅後所得再按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l按規定固定資產可以提取折舊,

但租賃費不得在稅前扣除 –應納稅所得額=53000+50000-5000=98000(元) –應納企業所得稅=98000*27%=26460(元) –張先生取得承包收入=53000-5000-26460=2154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21540-800*10)*20%-1250=1458(元) –實際稅後利潤=21540-1458=20082(元)

將企業拆分

由於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實行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可通過將企業拆分, 縮小其應稅所得的形式實現低稅負。

四、個人所得稅徵稅範圍:

工資、薪金所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財產租賃所得

財產轉讓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偶然所得

五、計稅依據的法律規定

費用減除標準

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範圍和標準

每次收入的確定

屬於同一事項連續取得收入的,

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同一作品連載取得收入的, 以連載完成後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個人通過民政部門等的公益性捐贈, 30%以內的部門可以扣除

六、稅率的法律規定

工資、薪金所得, 適用5%-45%的超額累進稅率

個體工商戶、承包所得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

稿酬所得, 20%, 減征70%

勞務報酬20%, 並實行加成規定

其它所得, 稅率為20%

七、工資、薪金所得的稅收籌畫

工資、薪金福利化

企業提供住所

提供假期旅遊津貼

提供福利設施

納稅項目轉換與選擇的籌畫

勞務報酬轉換成工資

工資轉換為勞務報酬

八、勞務報酬所得節稅籌畫

分項計算籌畫法

支付次數籌畫法

如董事費收入

費用轉移籌畫法

由對方提供一定的福利, 報銷一定的費用

九、稿酬所得的籌畫

費用由出版社負擔

由對方提供盡可能多的設備或服務

免征額最大化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