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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想一下, 如果納稅人稅收失信, 一切會有什麼不一樣?
懲戒
28項
自治區地稅局提醒:
稅收失信, 上了黑名單, 將受到28項聯合懲戒!
聯合懲戒的對象:
稅務機關公佈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資訊中所列明的當事人。
具體措施
1.稅務機關列為納稅信用D級納稅人, 受到更為嚴格的管理限制。
2.公安部門阻止出境。
3.法院和工商部門限制擔任相關任務。
4.金融機構限制融資。
5.相關部門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
6.向社會公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資訊。
7.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
8.質監部門列為出入境檢驗檢疫信用D級, 實行限制性管理措施。
9.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採購活動。
10.海關部門禁止適用海關認證企業管理。
11.證券管理監督部門限制證券期貨市場部分經營行為。
12.保險監管部門限制保險市場部分經營行為。
13.交通運輸部門禁止受讓收費公路權益。
14.發展改革部門和財政部門限制政府性資金支持。
15.發展改革部門和證監部門依法限制公司債券發行。
16.商務部門和發展改革部門依法限制進口關稅配額分配。
17.互聯網資訊服務單位通過主要新聞網站向社會公佈案件資訊。
18.質監部門從嚴控制生產許可證發放。
19.工業和資訊部門限制從事互聯網資訊服務。
20.發展改革委等部門依法限制參與有關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21.發展改革委等部門依法限制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
22.財政部門對失信註冊執業人員等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
23.文明辦等相關部門撤銷榮譽稱號, 取消參加評選評優資格。
24.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對失信會員實施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不予接納、勸退等。
25.外匯管理部門強化外匯管理。
26.質監部門限制在認證行業執業。
27.質監部門限制取得認證機構資質, 限制獲得認證證書。
28.相關市監管部門和社會組織在行政許可、強制性產品認證、授予榮譽等方面, 進行必要的限制或禁止。
內蒙古日報社融媒體記者:阿妮爾
內蒙古日報社融媒體編輯:阿妮爾 欽柏
出品:經濟涮鍋工作室
校對: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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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