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業管理的日常服務中, 時常會聽到業主的各種疑問, 如繳納的物業管理費都花在什麼地方了?物業以什麼面積收取業主的物業管理費?因工程品質遺留問題是否可以拒交物業費等。 下面小編就對業主常問的問題進行解答, 一起來看看吧。
1、物業是從什麼時間開始計收業主的物業管理費的?
答:按約定日期辦理收樓手續的, 從辦理收樓手續之日起開始計算;未按收樓手續約定日期拖延收樓手續的, 以開發商發給業主的“收樓通知書”上標明的交房時間的次月開始計收物業管理費。
2、物業是以什麼面積收取業主的物業管理費的?
答:房產證未辦理之前, 以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銷售面積為准;房產證辦理以後, 以實測後的建築面積收取物業管理費。
3、物業管理費都花在什麼地方了?
答:物業管理費主要用在社區內各公共設施設備(電梯、消防監控、供水供電設備)的日常養護、維修及公共清潔衛生和環境綠化的維護等方面。
4、業主有權審查物業管理企業的收支嗎?
答:沒有。 只有業主委員會可以請有關審計部門進行審計。 因為一般的業主不具備專業的財務知識, 即使是專業財務人員也無法以個人身份提供具有合法效力的審計證明。
5、為什麼要交專項維修資金?它的使用、續籌的程式怎樣的?
答:根據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及當地有關物業維修資金的相關規定, 業主需要交納物業維修資金。 新建居住社區商品住宅銷售時, 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一定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資金。 資金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維修資金的使用, 由物業管理企業提出年度財務預算, 經業主委員會審定後實施。 維修資金不足時, 經業主委員會決定, 按業主擁有的住宅建築面積比例向業主續籌。
6、有的業主不交物業管理費, 這對其他業主有影響嗎?
答:有影響的。 因為物業服務的實施是需要業戶交納的物業管理費來支援的, 如果有業戶不交管理費, 勢必會給物業公司的管理運營經費造成影響, 也將影響了已交費業戶的利益。
7、因工程品質遺留問題, 業主是否可以拒交管理費?
答:不可以, 開發遺留問題是業主和建設單位之間的問題, 而物業管理費用是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法律問題, 二者不能混淆, 業主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是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的行為, 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對於開發遺留問題, 業主應當與建設單位或通過物業公司代為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