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刻于《宋拓英光堂帖》第三卷第34—36頁的《成伯公帖》, 又稱《值夜帖》, 是其所收米芾34帖並兩半帖之一, 該帖全文3頁11行64字:
黻啓, 昨日承教,
此帖還存有何紹基眉批, 標明第五行“比”字下有闕文, 認爲本帖有殘缺:
比晝能一遊寺乎, 比下誤接邵伯瓜洲云云。 前幅系上公震太尉啓也, 然比字邵字石榻實相連屬, 是傳刻時已誤矣。 蝯記。
帖後尚有二則清朝藏家吳雲相關校記、跋尾, 第一則, 書後的校記兩紙22行:
……十四爲值夜帖, 此帖第四行, “五七日”下《寶真》接“比晝能一遊寺乎, 草草頓首上, 公震太尉台座”。 原冊失去, 裝池者誤上成伯公帖七行足之……
第二則, 吳雲在“二百蘭亭齋書牋”上的兩頁跋書則將《寶真齋法書贊》相關成伯公帖兩段文字一字不差地抄録,
《宋拓英光堂帖》第三卷上何紹基其他批註, 選録如下:
“霜寒深冷”, 此有脫誤。 第14頁
“鄉”, 《寶真》誤作“嚮”。 第15頁
“弭”, 《寶真》誤“彌”。 第16頁
“學”字蓋筆誤, 後作“舉”, 與《寶真》合。 第64—65頁
《寶真》“且”誤“具”。 第69頁
何紹基依據《寶真齋法書贊》對《宋拓英光堂帖》第三卷進行比勘, 糾正了因裝裱導致的順序錯誤。 並對於兩者之間有關《成伯公帖》的差異, 提出了“是傳刻時已誤矣”的看法, 然未深究其原因。 吳雲也依據《寶真齋法書贊》, 皆認爲刻本爲殘帖有闕文。
那麽《成伯公帖》內容到底是什麽樣?《成伯公帖》內容正確與否, 對我們進行下一步的探究考證有著重要的意義。 先從《成伯公帖》刻本版本開始。
刊有《成伯公帖》的《宋拓英光堂帖》第三卷, 清代之前的流傳已不可考,
……香港本實爲徐翻本的宋拓祖本, 摹勒之精更不可同日而語。 帖內書簡, 皆爲宋本宋刻宋拓, 原帖墨蹟早已失佚, 本冊保存下來的米書多種面貌和各個時期不同的署名方式。
帖後吳雲跋記對《宋拓英光堂帖》第三卷的評價當不爲過:原刻初拓歷八百年如新發於硎, 能令顛者解衣盤礴精神活現紙上, 旬推天下米書法帖第一。
香港藏宋刻《宋拓英光堂帖》第三卷經近千年歷代傳藏, 雖經散佚, 多次重新裝裱, 仍是目前唯一保存宋代摹刻次序原貌的拓冊。 存此孤本, 尤爲珍貴。 其價值不僅體現在書體的保存, 還對內容文字的考證提供了可靠的依據。
南宋岳珂於紹定五年(1232)將米芾遺文先編成《寶晉英光集》, 再將家藏前人墨蹟文字著録而成《寶真齋法書贊》, 其中卷十九至二十全屬米芾。 在編撰《寶真齋法書贊》之餘, 又將家藏米帖摹刻上石, 以成《英光堂帖》並墨拓流傳。
嶽珂編輯《寶真齋法書贊》, 其書較早已見董史《皇宋書録》引用。 明代纂輯《永樂大典》時(1403—1409), 尚見引據。 逮至清代修《四庫全書》時(1773―1784), 已是“原本久佚”, 因此《四庫全書·子部八·藝術類一·書畫之屬》收録的《寶真齋法書贊》28卷, 乃是四庫館臣從《永樂大典》録出。 可惜原本爲《永樂大典》割裂分系, 不僅卷目已不可考, 而且衹有總贊因《永樂大典》之編“無可專屬”而“管棄不録”, 因此《四庫全書》所輯之本, 乃就《永樂大典》所録之僅存者, 排比推求, 重新分類編次而成。 所幸有賴《四庫全書》之修, 使得在《永樂大典》遭劫之餘, 數百年後依然能一窺《寶真齋法書贊》之大概。 據黃虞稷《千頃堂書目》卷三載:“嶽珂《寶真齋法書贊》六十卷”。 現在通行的《四庫全書》都是清代四庫纂修官從《永樂大典》中輯録而成, 內容多有殘缺。可見傳世《寳真齋法書贊》二十八卷已非完本,非原本之貌。
《寶真齋法書贊》有關《成伯公帖》文字著録如下:
芾惶恐頓首再拜啓,大雨恭惟台候萬福,名筆爲亂道遂塵汙矣,七月一日大年約來蒲池,閲邵伯瓜洲,須十日一相見乃佳,黻頓首,成伯公。門中各惟清勝。郎娘長茂。芾再拜。
黻啓,昨日承教,直夜不及答,午間得暇訪及,面敘俸錢支使之數,屬出外邑,五七日,比晝能一遊寺乎?草草。芾頓首上。公震太尉台座。
著録文字與刻本文字比較,不僅由原來一個帖變成了兩個帖,而且內容也大大增加。起首與落款的署名也出現了不同。對照宋代最爲普遍常見之格式,“某啓……某再拜某某”,首發信人,末發收信人皆具之,署名出現了混亂。“芾”“黻”雜用,此格式署名不一致,不符合常理,宋人書啓傳世至今有一萬多篇,均無先例,在宋以後著説裏也未見有記載。書啓內容按照《寶真齋法書贊》修改後的,文辭不通,內容無法展讀。
因《寳真齋法書贊》“遭劫之餘,窺之大概”,“非原本之貌”。説明幾經散佚輯録,其中部分出現“文字勘刻錯誤”在所難免。但這一點瑕疵並不足以影響到《寳真齋法書贊》的學術研究價值。但于《成伯公帖》而言,顯然“宋本宋刻宋拓”的《宋拓英光堂帖》第三卷更接近宋代原貌,更具有説服力。
《宋拓英光堂帖》第三卷裏《成伯公帖》,刊於第十七和第十八兩開之上,即34—35頁和36頁。第十七開有八行53字,從拓片紋理來看,此一開兩頁屬於同一整體,也進一步證明插入書啓這一事實。另按《寶真齋法書贊》之説“比”後闕文,那麽“比邵”之間應有剪貼拼接的痕跡。但是何紹基批註裏説:“然比字邵字石榻實相連。”説明第五行“比、邵”兩字實際是相連整體的,並沒有剪貼重排。這就排除了此八行在傳藏過程中有散佚闕文,也排除吳雲所謂“裝池者誤上”之説。何紹基將其斷為“是傳刻時已誤矣”,也説明該帖宋時既應如此。
故《成伯公帖》文字《宋拓英光堂帖》第三卷刻本爲準。但是其第18開上的三行13字“門中各唯清勝。郎娘長茂。芾再拜”,是刊刻在另一開之上,同前文放在一起,從裝裱形式上看,也衹是在順序上一前一後罷了。從書寫風格來看,此13字書寫風格也明顯與前大異,前者圓轉多於後者,後者又較前者挺拔,實非同一帖,此13字則爲殘帖。
《寳真齋法書贊》裏《成伯公帖》著録多出來的文字,實屬米芾另一書啓(將另文論證),而在《寶真齋法書贊》成書之後的流傳期間,或因《四庫全書》編撰時,誤將此書啓拆散成兩部分收録于《成伯公帖》之間,這樣就能解釋爲什麽會出現文本比刻本內容多的原因了。
附插入之書啓內容:
芾惶恐頓首再拜啓,大雨恭唯台候萬福,名筆爲亂道遂塵汙矣,七月一日大年約來蒲池閲晝,能一遊寺乎?草草。芾頓首上。公震太尉台座。
何紹基、吳雲等在鑒藏過程中,訂正批註則忽視了《英光堂帖》宋刻宋拓之事實,採信了有“文字勘刻錯誤”的《寳真齋法書贊》裏的文字,以此來考訂刻本,纔産生了《成伯公帖》有闕文之錯誤的結論。
故《成伯公帖》內容應至“成伯公”止,前8行53字爲一完整的書啓。最後3行13字屬另一帖之殘存部分。
本文節選自張慶《米芾<成伯公帖>考》
刊發於《書法研究》2017年第4期
內容多有殘缺。可見傳世《寳真齋法書贊》二十八卷已非完本,非原本之貌。《寶真齋法書贊》有關《成伯公帖》文字著録如下:
芾惶恐頓首再拜啓,大雨恭惟台候萬福,名筆爲亂道遂塵汙矣,七月一日大年約來蒲池,閲邵伯瓜洲,須十日一相見乃佳,黻頓首,成伯公。門中各惟清勝。郎娘長茂。芾再拜。
黻啓,昨日承教,直夜不及答,午間得暇訪及,面敘俸錢支使之數,屬出外邑,五七日,比晝能一遊寺乎?草草。芾頓首上。公震太尉台座。
著録文字與刻本文字比較,不僅由原來一個帖變成了兩個帖,而且內容也大大增加。起首與落款的署名也出現了不同。對照宋代最爲普遍常見之格式,“某啓……某再拜某某”,首發信人,末發收信人皆具之,署名出現了混亂。“芾”“黻”雜用,此格式署名不一致,不符合常理,宋人書啓傳世至今有一萬多篇,均無先例,在宋以後著説裏也未見有記載。書啓內容按照《寶真齋法書贊》修改後的,文辭不通,內容無法展讀。
因《寳真齋法書贊》“遭劫之餘,窺之大概”,“非原本之貌”。説明幾經散佚輯録,其中部分出現“文字勘刻錯誤”在所難免。但這一點瑕疵並不足以影響到《寳真齋法書贊》的學術研究價值。但于《成伯公帖》而言,顯然“宋本宋刻宋拓”的《宋拓英光堂帖》第三卷更接近宋代原貌,更具有説服力。
《宋拓英光堂帖》第三卷裏《成伯公帖》,刊於第十七和第十八兩開之上,即34—35頁和36頁。第十七開有八行53字,從拓片紋理來看,此一開兩頁屬於同一整體,也進一步證明插入書啓這一事實。另按《寶真齋法書贊》之説“比”後闕文,那麽“比邵”之間應有剪貼拼接的痕跡。但是何紹基批註裏説:“然比字邵字石榻實相連。”説明第五行“比、邵”兩字實際是相連整體的,並沒有剪貼重排。這就排除了此八行在傳藏過程中有散佚闕文,也排除吳雲所謂“裝池者誤上”之説。何紹基將其斷為“是傳刻時已誤矣”,也説明該帖宋時既應如此。
故《成伯公帖》文字《宋拓英光堂帖》第三卷刻本爲準。但是其第18開上的三行13字“門中各唯清勝。郎娘長茂。芾再拜”,是刊刻在另一開之上,同前文放在一起,從裝裱形式上看,也衹是在順序上一前一後罷了。從書寫風格來看,此13字書寫風格也明顯與前大異,前者圓轉多於後者,後者又較前者挺拔,實非同一帖,此13字則爲殘帖。
《寳真齋法書贊》裏《成伯公帖》著録多出來的文字,實屬米芾另一書啓(將另文論證),而在《寶真齋法書贊》成書之後的流傳期間,或因《四庫全書》編撰時,誤將此書啓拆散成兩部分收録于《成伯公帖》之間,這樣就能解釋爲什麽會出現文本比刻本內容多的原因了。
附插入之書啓內容:
芾惶恐頓首再拜啓,大雨恭唯台候萬福,名筆爲亂道遂塵汙矣,七月一日大年約來蒲池閲晝,能一遊寺乎?草草。芾頓首上。公震太尉台座。
何紹基、吳雲等在鑒藏過程中,訂正批註則忽視了《英光堂帖》宋刻宋拓之事實,採信了有“文字勘刻錯誤”的《寳真齋法書贊》裏的文字,以此來考訂刻本,纔産生了《成伯公帖》有闕文之錯誤的結論。
故《成伯公帖》內容應至“成伯公”止,前8行53字爲一完整的書啓。最後3行13字屬另一帖之殘存部分。
本文節選自張慶《米芾<成伯公帖>考》
刊發於《書法研究》201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