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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推薦名單公佈 新疆51人入選

新疆都市報全媒體記者 李敏燕

都市報訊 近日, 文化部辦公廳發佈《關於公示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推薦名單的公告》, 我區共有51人入選。 從公示名單來看, 這次伊犁和喀什入選推薦名單人數在全區範圍內最多, 均為10人。

我區入選的51名代表性傳承人涉及維吾爾木卡姆藝術、蒙古族長調民歌、新疆花兒等14個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 包括阿合買提江·玉素甫(恰克恰克傳承人)、阿不都瓦力·達吾提(維吾爾族民歌傳承人)、金艾斯古麗·努爾坦阿肯(哈薩克族服飾傳承人)等人。

他們將承擔這些專案的傳承保護責任,採取收徒、辦學等方式, 開展傳承工作、傳授技藝、培養後繼人才, 並積極參與展覽、演示、研討、交流等活動。

伊犁州文化藝術研究所文化藝術研究科科長那孜雅介紹說:“截至目前, 伊犁州直共有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193項。 通過認定非遺傳承人來給這些傳承人們榮譽和認可, 不僅可以促使他們更好地發揮匠人精神, 履行自己傳承延續這些珍貴項目的責任, 對同行業者也是一種榜樣和激勵。 ”

據悉, 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隊伍建設, 保護和傳承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專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以及《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第45號)的有關規定,

文化部於2015年10月啟動了中國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申報工作。

申報國家級非遺傳承人, 必須熟練掌握其傳承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 從事該項目25年以上, 在該領域或區域被公認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 能積極開展傳承活動, 能夠培養後繼人才。

在各地推薦申報的基礎上, 各評審組專家對全國31個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有關部門及港澳地區推薦的申報人進行了評審, 經評審委員會審議, 提出了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專案代表性傳承人推薦名單(共1113人)。 其中, 對尚未認定過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的專案,

本次推薦827人;對已認定過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的專案, 本次推薦286人。

此次傳承人推薦名單公示期為20日(公示期自2017年12月28日起), 如無異議, 這些傳承人將正式成為第五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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