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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專家:非法小產權房“搭車”轉正無可能

隨著國家“推動建立多主體供應、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 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政策目標的確立, 我國將加快進入租房時代。 廣東已經把發展租房市場作為建立房地產長效機制和解決諸多民生痛點問題的重要抓手。 當前正值省“兩會”召開期間, 接過代表們熱議的話頭, 南方財富接下來將陸續推出相關報導, 讓讀者對與租房相關的焦點話題有更深刻和更全面的瞭解。

在今年的省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上, 有關租房的話題引發了委員們的熱議。 省政協委員、深圳某科技創新企業董事局主席馬少福在接受南方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下一步要盤活村集體物業來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為深圳科技企業引進人才創造條件。

事實上, 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已成為我省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和建立長效機制的重要抓手之一。 記者24日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

自去年我省廣州、佛山、肇慶三座城市被納入首批13個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的全國試點城市以來, 我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的試點工作穩步推進。

根據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此前的部署, 上述試點城市村鎮集體經濟組織可以自行開發運營, 也可以通過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集體租賃住房。 近期,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公開表示我國將逐步改變政府作為居住用地唯一供應者的情況, 以更好地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再次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據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我國今後將深化利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而廣州市國土規劃委有關負責人日前則披露, 廣州集體建設用地可建租賃住房的試點方案已上報國土資源部, 如獲批復, 相關工作將很快進入實施階段。 廣州會率先選擇那些毗鄰產業集聚區附近、租房需求巨大的區位開始這項工作, 比如黃埔、番禺、花都、增城這些區, 而且會重點選擇地鐵沿線區域, 並在村集體自願的前提下開展。 以前, 集體建設用地大多用作工業、商業、服務業等功能, 未來有望可建住房, 房子的性質是租賃房, 納入廣州市租賃住房統一管理, 但定價權、定價範圍等相關問題有待進一步確認。

實際上, 記者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瞭解到, 去年以來, 廣州已積極探索明確了“6+3”多管道、多主體的租賃住房供應思路,

即6個新增供應途徑和3個盤活存量途徑。 這裡邊頗受業界所關注的是, 除通過以“限地價、競自持”方式增加市場化租賃住房供應, 推出專門的租賃住房用地, 鼓勵產業園區適度配建員工租賃宿舍, 推進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設和繼續加大政府公租房供應力度這五項措施以外, 廣州還將大力開展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房試點, 選取留用地、節餘存量宅基地等依法建設為市場化租賃住房, 未來3年將籌集建設300萬平方米。

而另兩座試點城市中, 佛山也已結合本地實際, 制定了《佛山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的實施方案》, 並於2017年11月上報省住建廳和省國土廳。 同時, 該市積極開展相關試點工作,

聯合國土等部門到各區進行摸底調研, 為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項目落地奠定基礎。

與當前住宅用地規模相比, 肇慶市的租賃用地占比較低。 為儘快出臺關於集體土地建租賃住房的推進、扶持政策, 充分發揮出集體土地開發成本低、週期快、租金定價低等優勢, 該市住房租賃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充分統籌協調, 制定了《廣東省肇慶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實施方案》並報省國土資源廳, 下一步將在政府有序引導下持續加快租賃用地供應。

國家推進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的試點工作, 部分小產權房今後有沒有可能搭上新政策的列車轉正?對此, 土地法專家、廣州金鵬律師事務所律師林勳華分析稱, 小產權房是在無審批、無監管的非法用地上建成的,定性為違法違章建築,目前看不到有轉正的可能。況且,大多數小產權房也並不是在真正意義上的宅基地上建的,而更多為一些農村經營性用地。

廣州市國土規劃委最近也公開強調,未經批准私自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住房用於出售屬小產權房,是不合法的,與經批准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設的合法租賃住房是不同概念,而在村集體建設用地建成的住宅產權也是村集體所有。

小產權房是在無審批、無監管的非法用地上建成的,定性為違法違章建築,目前看不到有轉正的可能。況且,大多數小產權房也並不是在真正意義上的宅基地上建的,而更多為一些農村經營性用地。

廣州市國土規劃委最近也公開強調,未經批准私自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住房用於出售屬小產權房,是不合法的,與經批准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設的合法租賃住房是不同概念,而在村集體建設用地建成的住宅產權也是村集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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