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發佈了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調整2018年光伏發電標杆上網電價政策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通知》指出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後投運的光伏電站標杆上網電價Ⅰ類、Ⅱ類、Ⅲ類資源區標杆上網電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55元、0.65元、0.75元(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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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起, 納入財政補貼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專案全部按投運時間執行對應的標杆電價。
2017年全國光伏發電上網電價表
較去年相比2018年三類資源區標杆上網電價都降低了0.1元2018年1月1日以後投運的採用“自發自用、餘量上網”模式的
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電量度電補貼標準降低0.05元即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37元(含稅)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標杆電價戶用分散式光伏扶貧項目度電補貼標準保持不變
此前國家能源局與國務院扶貧聯合下達“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貧項目計畫涉及山西省35個縣4478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幫扶戶數163117戶
光伏電站可以使用25年以上發出來的電不僅能自用多餘的電還能賣給國家電網而且每發一度電就能獲得國家的補貼
各地還有的地方補貼一度電收益最高可達一元多錢能夠實現長期、穩定增收
這些政策對咱老百姓來說是實實在在的好消息相信在政府的幫助下老百姓的日子會越來越紅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