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糾紛在離婚案中最為常見, 基本上每個離婚案中或多或少都會牽扯到財產分割問題。
一般情況下, 離婚財產都是以當事人協商為主, 平均分割為原則, 但是有一種“特殊的財產分割”, 具有很大的風險——假離婚分割財產。
由於各種原因, “假離婚”已經成了一種社會現象, 但其中的風險, 很多人都不清楚:
在房價畸高的社會背景下, 不少家庭為了順應政策多買房, 不惜辦理假離婚。
在夫妻雙方看來是"假離婚", 但從法律上看, 在夫妻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或者離婚裁判文書生效後, 原夫妻雙方不再是一個家庭, 而是變為兩個獨立的家庭。
實踐中, 為了假離婚買房, 一方選擇離婚淨身出戶, 但離婚登記是有法律效力的。 用於買房的錢等財產在離婚前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假離婚"之後將變成一方的個人財產, 另外一方當事人就難以控制該部分財產。 一旦有一方不願意重婚, 因離婚而帶來的財產損失將無法挽回。
所以, 因為假離婚弄假成真、導致家庭的破裂, 財產遭受損失的案例比比皆是。
即使在離婚後重婚, 仍可能造成財產的損失, 給家庭造成糾紛的隱患。
因為結婚前雙方各自擁有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 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擁有房產等財產的一方不同意變更登記或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另一方將承擔很大損失。 因此, 夫妻雙方以"假離婚"所謂合法的形式來獲取房貸優惠存在很大法律風險。
另外, 假離婚的實質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 在此過程中當事人很可能通過製作各種虛假協議或者對自己的財產進行虛假申報, 不僅損害債權人、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更是對國家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不應有的傷害。
一旦被查處, 輕則賠償損失, 重則被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 “假離婚”有風險, 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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