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對沈從文和張兆和這一對傳奇愛侶的故事津津樂道, 也都把沈從文情書裡句子倒背如流:
“我走過許多地方的路, 行過許多地方的橋,
這情話聽起來當然很美。 但是, 沈從文真的只愛過一個人嗎?在今天的閱讀中, 我們將看到, 真實情況並不如此。
在張兆和之前, 沈從文也是有過其他戀人的, 然而這段戀情, 卻不那麼美滿, 甚至可以說是一個陰謀也不為過。 它改變了沈從文命運的軌跡, 如果沒有這段戀情, 也許今天, 我們所有人也就都不會知道, 沈從文這個人的存在了。
各位書友, 大家好, 今天我們將繼續共讀《從文自傳》。 這本書一共18章, 可以根據我所拆的六個主題點, 每天閱讀1-3章。 建議今日讀完第12-15章。
在進入正文之前, 我們一起來思考兩個問題:
1、你有過什麼因禍得福的經歷嗎?
2、你經歷過背叛或欺騙嗎, 你是怎樣處理的?
當兵的日子, 雖然看起來熱鬧, 其實很多時候, 少年沈從文的內心是孤獨的。
這種孤獨和寂寞的感覺, 不需多說, 大概每一個經歷過青春期的讀者都能夠懂得吧。 那個時候的愛情, 往往都是莫名其妙, 來的迅猛, 去的飛快。 我們還沒有學會如何去愛, 卻已經被愛情裹挾而去。 或者說, 不是愛情裹挾了我們, 而是寂寞。
在寂寞中, 我們內心湧動的激情, 理想, 都需要有一個投射的物件, 於是這時候, 我們遇到的人, 就很容易成為承載這寂寞的容器。
在這樣寂寞的日子裡, 沈從文開始愛讀書了。
他讀狄更斯的《冰雪姻緣》, 也開始學著寫詩。 在這裡, 他有一段相當重要的陳述:“我歡喜這種書,
”我就是個不想明白道理, 卻永遠為現象所傾心的人。 我看一切, 卻並不把那個社會價值摻加進去, 估定我的愛憎。 我不願向價錢上的多少來為百物作一個好壞批評, 卻願意考查他在我官覺上使我愉快不愉快的分量。 “
”我永遠不厭倦的是“看”一切。 宇宙萬匯在動作中, 在靜止中, 我皆能抓定它的最美麗與最調和的風度, 但我的愛好卻不能同一般目的相合。 我不明白一切同人類生活相聯結時的美惡, 另外一句話說來, 就是我不大能領會倫理的美。 接近人生時, 我永遠是個藝術家的感情,
那時候, 沈從文已到了沅州, 日子過的算是順利, 工作穩定了, 成為機關的稅收員。 母親和姐妹賣掉家鄉的老房子, 得了約三千塊錢來投奔他, 且把這筆錢交給他管理。 他的姨夫在當地算有頭臉有勢力的人物,
“假若命運不給我一些折磨, 允許我那麼把歲月送走, 我想像這時節我應當在那地方做了一個小紳士, 我的太太一定是個極有財產商人的女兒, 我一定做了兩任知事, 還一定做了四個以上孩子的父親。 照情形看來, 我的生活是應當在那麼一個公式裡發展的。 ”
可是命運偏偏不讓他在一個小城裡終了此生。
他認識了一個同事的姐姐, 並且愛上了她, 他為那女孩子無日無夜的作舊詩, 請同事捎去。 他說:“我以為我這些詩必成為不朽作品, 她最歡喜看我的詩。 ”
沈從文家中的餘款都是歸他保管存放的, 被那同事知曉之後, 今天借去, 明天還來, 後天又借去,大後天又還來,結果算來算去,卻又一千塊左右的數目,任何方法也算不出它用到什麼方面去了。
無疑,沈從文是被欺騙了,從金錢到感情的雙重欺騙。那同事不再出現了,當然也不再把沈從文每天寫給他姐姐的情書捎去了,這時沈從文才知道,他這個鄉下人吃了虧。他為了那一筆巨大數目十分著駭,每天不拘做什麼事都無心情,每天想辦法處置,卻想不出比逃走更好的辦法。
於是有天,他就真的逃走了。
他說:“想走的越遠越好,我必得走到一個使人忘記了我種種過失、我的存在,也使自己忘卻了自己種種癡處蠢處的地方,方能夠再活下去。”
就這樣,他離開了受騙和受傷的地方,同時也離開了安穩的工作,未來可能的平靜生活,離開母親和妹妹,為這事母親足足哭了半年。倒不是不原諒他的荒唐,為了錢被騙走而難過,只是為了他這種“鄉下人”的氣質,擔心他出去吃虧而難過。
他到了常德,一時也不知能做什麼,就住在廉價的小旅館裡打發日子。同樣,他特別愛常德的河街,用了許多句子來描寫那街上的一切生活景象,看那些人如何生活,如何快樂又如何憂愁,仿佛如此,他也就得到了一點生活的意義。
他寫了些充滿懺悔和自責的書信回去,請求母親的寬恕。母親知道他沒有自殺,就來信說:“已經做了的錯事,沒有不原恕的道理,你自己好好地做事,我們就放心了”,他得了這信,便悄悄到城牆上去哭了。
而他曾經愛過的同事的姐姐,也因為去外地讀書,在船上被土匪搶入山中,做壓寨夫人去了。後來,這女孩又花了一筆很可觀的數目,把自己從土匪手中贖了出來,和一個軍隊裡的團長結婚了。
但不久,團長又被擊斃,她便進到沅州本地的天主堂做洋尼姑去了。怎麼說呢?也是個苦命的妹子吧。
之後,沈從文又輾轉到過很多地方,從常德到辰州,又到保靖,落腳到一個表弟那裡,終於謀到一份參謀處的文書工作,這段跌宕的經歷讓他成長了,他開始變得勤奮而踏實。
他說:“各種生活營養到我這個魂靈,使它觸著任何一方面時皆若有一閃光焰,到後來我能在桌邊一坐下來就是八個鐘頭,把我生活中所知道所想到的事情寫出,不明白什麼叫作疲倦,這分耐力與習慣卻應感謝我那作書記的命運。”
這就是,因禍得福吧。
後天又借去,大後天又還來,結果算來算去,卻又一千塊左右的數目,任何方法也算不出它用到什麼方面去了。無疑,沈從文是被欺騙了,從金錢到感情的雙重欺騙。那同事不再出現了,當然也不再把沈從文每天寫給他姐姐的情書捎去了,這時沈從文才知道,他這個鄉下人吃了虧。他為了那一筆巨大數目十分著駭,每天不拘做什麼事都無心情,每天想辦法處置,卻想不出比逃走更好的辦法。
於是有天,他就真的逃走了。
他說:“想走的越遠越好,我必得走到一個使人忘記了我種種過失、我的存在,也使自己忘卻了自己種種癡處蠢處的地方,方能夠再活下去。”
就這樣,他離開了受騙和受傷的地方,同時也離開了安穩的工作,未來可能的平靜生活,離開母親和妹妹,為這事母親足足哭了半年。倒不是不原諒他的荒唐,為了錢被騙走而難過,只是為了他這種“鄉下人”的氣質,擔心他出去吃虧而難過。
他到了常德,一時也不知能做什麼,就住在廉價的小旅館裡打發日子。同樣,他特別愛常德的河街,用了許多句子來描寫那街上的一切生活景象,看那些人如何生活,如何快樂又如何憂愁,仿佛如此,他也就得到了一點生活的意義。
他寫了些充滿懺悔和自責的書信回去,請求母親的寬恕。母親知道他沒有自殺,就來信說:“已經做了的錯事,沒有不原恕的道理,你自己好好地做事,我們就放心了”,他得了這信,便悄悄到城牆上去哭了。
而他曾經愛過的同事的姐姐,也因為去外地讀書,在船上被土匪搶入山中,做壓寨夫人去了。後來,這女孩又花了一筆很可觀的數目,把自己從土匪手中贖了出來,和一個軍隊裡的團長結婚了。
但不久,團長又被擊斃,她便進到沅州本地的天主堂做洋尼姑去了。怎麼說呢?也是個苦命的妹子吧。
之後,沈從文又輾轉到過很多地方,從常德到辰州,又到保靖,落腳到一個表弟那裡,終於謀到一份參謀處的文書工作,這段跌宕的經歷讓他成長了,他開始變得勤奮而踏實。
他說:“各種生活營養到我這個魂靈,使它觸著任何一方面時皆若有一閃光焰,到後來我能在桌邊一坐下來就是八個鐘頭,把我生活中所知道所想到的事情寫出,不明白什麼叫作疲倦,這分耐力與習慣卻應感謝我那作書記的命運。”
這就是,因禍得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