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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鬥半輩子買的房子70年產權後房子何去何從?

您買的房, 所謂的“70年產權”怎麼算?您的房屋產權到哪年?這是個很實際的問題, 特別是在房價動輒幾百萬的時代更是買房人必需要考慮的問題。 許多人奮鬥了一輩子, 為房子奔走半生, 然而買到的房子仍是有期限的。 我國法律規則房子產權有40年、50年和70年不等。 40年的是商業用地, 50年是工業用地, 70年的房子就是跟一般買房者息息相關了, 就是俗稱的居民用地。

上面說過不同房子的產權, 值得提示的是, 這裡的40年、50年與70年, 是從開發商拿到這塊地開端算起, 而不是從你買房時間算。

到期後, 房子要被收回嗎?

從上面能夠看出, 你買的其實不是房子的運用權, 而是土地的運用權, 房子僅僅這片土地上的衍生品。

現在, 法律規則如果合同約好期限行將到期, 你還需要運用, 那麼應該提早一年請求續期, 若無特殊狀況, 則能夠持續運用。

此外, 若因國家收回, 那麼就屬於拆遷戶, 會有所補償。

70年時間太長, 走向怎麼難以判別

現在來看, 社會開展迅速, 方針也不是不可變的, 現在規則是70年到期能夠請求續期或許按照拆遷來處理。 可是70年之後又有何種規則, 仍是未知數。

可是買房者也不要太憂慮, 會不會住著住著被趕出來了,

這種狀況是不會存在的。 跟著社會的開展, 法律會愈加健全, 私有財產也會得到更好的維護。

永久產權的時代真的要來臨了?

許多購房者稱辛辛苦苦一輩子買個房, 卻只有70年運用權, 太不划算了。 最近也時常聽到音訊稱今後要實施無限產權了, 確實是這樣嗎?

實際上, 這些人有一點沒有搞理解的是, 也就是我開篇著重的, 70年產權指的是土地運用年限, 而不是房子。 也就是說, 70年之後房子是你的, 可是土地要劃為共有了, 在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 70年產權變成無限產權純屬無稽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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