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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兩次“沙星”,懷孕了 這孩子能要嗎?

最近收到一位線民的來信, 說和丈夫同房的大約十多天, 因腹瀉吃了兩次諾氟沙星類抗菌藥, 結果發現懷孕。 她來信說, 當地醫生建議她流產, 終止妊娠。 她問我, 這個孩子能不能要?

我認為, 那位建議她流產的醫生過於草率。 服藥後懷孕對胎兒的影響取決於3個條件:一是藥物是否有肯定的胚胎毒性, 二是服藥的時間是否為胎兒對藥物的敏感期, 三是看妊娠婦女的疾病是否必須要用藥物治療。

我們先說說諾氟沙星的胚胎毒性。 線民來信所說的諾氟沙星屬於喹諾酮類藥物, 該類藥物在動物實驗中發現氧氟沙星對骨軟骨有損害,

所以被列為妊娠期安全程度的C類藥物。 但已在人類中曾有報導600餘例早期妊娠服用該藥者, 分娩後兒童生長期中有6例有腿部等疼痛, 但不久後症狀消失, 無一留下後遺症[1]。 說明動物試驗的結果並不一定都會出現在人的身上。 治療流感的奧司他韋也屬於妊娠期安全程度的C類藥物, 但一直被推薦為妊娠期流感的首先治療藥物。 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婦產科主任楊慧霞主任曾經說過[2]:“真正有致畸作用的藥還是有限的。 ”主要是一些抗腫瘤藥、抗癲癇藥和抗精神病藥, 另外還有華法林、他巴唑、四環素、氨基糖苷類抗生素、異維A酸、沙利度胺等。 所以, 喹諾酮類藥物對胎兒的影響並不能肯定。

我們再看看這位線民的服藥時間。 下面這張表是不同的妊娠期用藥時間對胎兒的影響。 受精後的20天內, 藥物對胎兒的影響是“全或無”[3]。 也就是說, 要麼胚胎死亡, 懷不上孕, 要麼根本沒有影響。 這位線民在同房後十多天服藥, 就要這“全或無”影響的時間段內。 既然已經懷孕, 就是沒有影響。

另外, 有些妊娠婦女所患疾病必須要用藥物治療, 只能儘量選擇無影響或影響較小的藥物治療。 比如說妊娠期膽汁淤積症, 得使用熊去氧膽酸等藥物治療, 嚴重的還需要使用激素。 還有妊娠期得了水痘, 為了避免母親出現嚴重併發症和胎兒水痘感染, 還需要使用阿昔洛韋治療。 否則, 可能“大人、孩子都沒了”, 談胚胎影響還有何用?

女孩子懷個孕並非容易之事。 流產有可能導致子宮損傷, 造成嚴重併發症;流產造成的輸卵管阻塞是女性不孕症的主要原因。 流產造成生育延遲, 而年齡越大生育能力越低, 胎兒的異常率也越高。 另外, 流產及流產藥物對身體健康也有一定的影響。 因此,

服藥後懷孕並非都會對胎兒造成影響, 是否終止妊娠一定要權衡利弊, 不要草率決定。

References

[1] 戴鐘英. 妊娠期用藥FDA五級分類法. 中國實用婦科與產科雜誌. 2004. (06): 60-61.

[2] 鄭淑華. 預防出生缺陷, 守好第一道防線. 北京青年報. ,2013. 2013-9-10 D4-D5版.

[3] 楊勇. 服藥後才知懷孕了, 這孩子能要嗎?. 大河健康報. ,2016. 2016-7-19 第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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