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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業投行類業務大檢查,6券商3基金子公司暴露違規

1月26日, 證監會通報了前期證券行業“自查自糾、規整規範"專項活動現場檢查情況, 6家券商和3家基金子公司暴露違規, 被證監會根據違規問題的情形不同, 分別採取監管措施和自律懲戒措施並計入誠信檔案。

《財經》記者 秦嘉敏/文 王東/編輯

2017年, 證監會部署開展了證券行業"自查自糾、規整規範"專項活動, 現場檢查從內部控制和執業品質兩方面對公司自查情況進行了檢驗。

證券公司方面:一是對西南證券採取公開譴責並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 同時, 對相關人員採取公開譴責或者監管談話的監督管理措施。 二是對國海、中金、華林等3家證券公司分別採取責令限期改正、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並提交合規檢查報告的監督管理措施。 三是對國金、天風等2家證券公司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基金公司子公司方面:一是對富誠海富通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

同時, 通報基金業協會採取暫停資產支持專項計畫備案3個月的自律懲戒措施。 對相關人員採取監管談話的監督管理措施。 二是對方正富邦創融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對博時資本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上述機構知情人士表示, 公司已經收到監管措施函件, 但拒絕透露進一步資訊。

近年來, 隨著投行類業務的迅速發展, 一些問題和風險隱患也開始逐漸暴露, 主要表現為風險防控讓位於業務規模、穩定健康發展讓位於追求短期利益, 難以滿足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要求, 需要進行整頓規範。

2017年, 證監會部署開展了證券行業"自查自糾、規整規範"專項活動。 活動範圍涵蓋了近兩年發展迅速的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財務顧問、公司債券承銷(受託管理)、新三板推薦和資產證券化等多項投行類業務。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表示, 自查階段共有165家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子公司對自身投行類業務內控情況和2015年-2016年專案執業情況進行了全面、系統風險排查, “基本做到了主動報告問題, 積極有效整改, 主動化解潛在風險”。

同時, 證監會在檢查階段組織部分派出機構對13家證券公司和4家基金公司子公司的投行類業務開展了現場檢查, 從內部控制和執業品質兩方面對公司自查情況進行了檢驗。

從檢查結果來看, 投行類業務無論在內部控制健全程度還是專案執業品質上均有所提升,

但是部分檢查物件仍暴露出違規問題, 涉及合規風控未全面有效覆蓋、內部控制未有效執行、盡職調查不充分、資訊披露有失準確完整以及後續管理未盡責等方面。

華創證券研報預計, 在再融資債承大幅下滑的背景下, 2017年券商投行收入將減少20%。 雖然IPO費率遠高於再融資及債承(IPO 平均費率在5-6%, 再融資和債承在1%以下), 但仍無法抵消承銷規模的整體下滑, 綜合測算後投行收入全年預減20%。

2017 年, IPO 常態化後保持高速發行, 全年共首發438 家, 募資2301 億元, 同比增長54%。 同時, 再融資新規針對非公開發行股份的頻率和規模進行限制, 全年再融資共664 家, 合計募資1.49 萬億, 同比下降24%。 債券承銷方面也因市場環境不利而減少, 公司債、企業債合計發行1.47 萬億,

同比下降56%。

高莉表示, 證監會將持續關注並督促相關仲介機構落實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同時通過完善法規體系從機制上規範投行類業務活動, 督促仲介機構切實提升投行類業務內部控制水準和執業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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