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 如果你使用信用卡取現5000元, 可以按照最低額度還500元。
但是2017年年底開始, 各大銀行紛紛取消了“信用卡取現享受最低還款”的規定。
2017年11月5日, 工商銀行規定:“每期帳單中的透支轉帳、透支取現額將全額計入該期帳單的最低還款額……”
2017年12月17日, 農業銀行規定:“金穗准貸記卡透支取現時, 累計透支金額最高不超過總授信額度的50%。 信用卡透支取現額將全額計入當期帳單的最低還款額。 ”
2018年2月1日, 華夏銀行規定:“信用卡透支取現額將全額計入當期帳單的最低還款額。 ”
原因猜測
“去杠杆”的大背景
2018年 1月13日, 銀監會發佈《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 配套發佈《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意見》和《2018年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工作要點》。
銀監會特意強調, 將監管重心定位於防範和處置各類金融風險, 而不是做大做強銀行業。 而“去杠杆”是防化金融風險的重要抓手。
加強資金用途監控
信用卡取現後, 對於資金用途比較難監控。
銀行一般會要求持卡人提供真實的資金用途證明以確保卡片透支消費或預借現金, 用於合法、合規、合理的消費領域。
而取消最低還款的限制可以進一步加強這種監控。
額度提高
這個規定可能會打擊到一部分用戶的信心, 但是有一個利好是許多銀行履行2017年開始實施的新規, 取現的額度是提高了。
根據2017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規:
信用卡持卡人通過 ATM 辦理預借現金提取業務的每卡每日累計限額由2000元提高至1萬元;
持卡人通過櫃面辦理現金提取業務每卡每日限額由髮卡機構與持卡人通過協議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