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汽車>正文

任丘這些車“莫名其妙”被交警攔了?原來是忘了這件事兒了……

車輛六年免檢政策已經實施很長一段時間了, 但仍然有一些“馬大哈”車主忘記“兩年領標”這碼事兒, 一些駕駛人認為只要駕車遵紀守法,

不被交警攔檢, 漏檢幾天無所謂, 方便的時候補上就可以了。 但隨著交管部門緝查布控系統等高科技手段的普及應用, 讓這些駕駛人的僥倖行為不再成為可能。 車輛定期接受檢測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規定的, 車主應當嚴格按照行駛證上載明的檢測期限定期年檢。

1月19日15時左右, 指揮中心預警, 一輛逾期未檢驗的寶馬車行駛在106國道鄚州段, 立即通知檢查站民警攔截, 交警要求駕駛員出示駕駛證、行駛證, 經過查詢後告知其車輛屬於六年免檢車輛, 但行駛證上顯示應當在2017年7月31日前領取年檢標誌, 由於該駕駛員一直沒有申領年檢標誌, 依照違反“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接受安全技術檢測”, 對其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

1月19日16時左右, 家住任丘市盧先生駕車途經豔春樓路口時被交警攔下, 盧先生起初非常納悶, 自己駕車一向遵守交通法規, 當時也沒有違法行為, 自己當天也不限號, 這麼多車都不管, 為啥偏偏把自己攔下來?交警要求盧先生出示駕駛證、行駛證, 經過查詢後告知其車輛屬於六年免檢車輛, 但行駛證上顯示應當在2017年10月31日前領取年檢標誌, 由於盧先生一直沒有申領年檢標誌, 依照違反“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接受安全技術檢測”, 對其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

自從緝查布控系統上線以來,

執勤交警每天都會發現並查處駕駛漏檢車上路的駕駛人, 一方面證明部分駕駛人忽視法律規定的定期領年檢標的規定;另一方面顯示了高科技裝備在查處交通違法行為領域的優勢, 現在只要是車輛經過有電子員警的路口, 緝查布控系統就會讀取該車輛的資訊並與資料庫核查, 一旦車輛有漏檢漏驗、涉牌涉證、涉嫌盜搶等違法行為, 系統會第一時間通知路面執勤交警予以攔檢, 讓交通違法行為無處遁形。

另外, 任丘交警再次提示廣大車主, 符合“6年免檢”政策的車輛, 應每兩年到交警大隊車管所申領檢驗合格標誌, 必須攜帶的三樣證件分別是車主身份證、行駛證、在保險期限內的交強險保單。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