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RA解約的事情一直沸沸揚揚炒了這麼久也是娛佬遠沒想到的, 這次娛佬就把整個過程再梳理一下。
首先是MBK方面於本月3日向媒體表示,
對T-ARA的謠言開始於7日播出的MBC-TV《Section TV 演藝通信》。 節目中說到:“T-ARA與所屬社MBK訣別後, 和中國財閥王思聰攜手合作。 ”節目主張王思聰無條件支持T-ARA在中國的活動, 並向MBK支付了90億韓元, 甚至給每位成員送去1台跑車做禮物。 但近日得知, 這事情並不是事實。
而更令人詫異的是前所屬社MBK在合約到期的前三天, 進行了“T-ARA”的商標申請。 此次審查若通過的話, 成員們10年內將無法使用這個名字進行活動, 若要演唱以Tara名字發表過的歌曲, 也要支付相應的版權費用。
在今日, 某媒體發出報導稱, T-ARA方面於17日通過法律代理人向韓國專利局提交了拒絕前所屬社MBK注冊商標理由的申請書。
T-ARA方面代理律師還表示“在商標法上確實存在可以拒絕MBK申請注冊商標的理由,如果拒絕MBK注冊商標的申請未成功,T-ARA方面將會再次提出異議申請。”對此,MBK方面表示“目前還在進行確認中。”
妞們幾個一路走下來,其中的血淚大家都看在眼裡。娛佬只想說mbk,做個人吧。
(圖片來自網路,文字原創)
T-ARA方面代理律師還表示“在商標法上確實存在可以拒絕MBK申請注冊商標的理由,如果拒絕MBK注冊商標的申請未成功,T-ARA方面將會再次提出異議申請。”對此,MBK方面表示“目前還在進行確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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