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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專家:收緊房貸條件無助於減輕泡沫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 澳洲審慎監管局(Australian 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近日再次出招, 宣佈收緊房貸審批條件。 不過, 調查及評論指出, 當局此舉對房產泡沫作用不大, 甚至無法影響銀行營收。

近年來, 監管局首次收緊借貸條件是在2014年中, 規定四大銀行的投資者按揭增長率每年不得超過10%。 在2015年, 當局限制銀行自行評估貸款風險的能力。

監管局最近加強關注高風險借貸, 將僅付息借貸占整體房貸比例限定在30%——這一數位一度逼近40%。 當局還要求銀行對押金達到10-20%的貸款加強審批。

投資銀行瑞士聯合銀行(UBS)資料顯示, 限制措施每年將對新審批按揭截流150億澳元, 信貸增長將因此下滑1%左右。 瑞聯銀行分析師莫特(Jonathan Mott)指出, 監管局最近的舉措僅僅是略微限制借貸, “對銀行而言這是完全可以應付的”。 莫特擔憂, 一旦邊緣買家因此無法進入房產市場, 引發的後果或難以估量。

投資機構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分析師威爾斯(Richard Wiles)也稱,

監管局的措施或可改善借貸標準, 但無法顯著抑制信貸增長, 也無法阻止家庭債務負擔進一步加劇。 目前, 澳洲家庭債務增長是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速的125%, 比可支配收入增長多近1倍。

威爾斯指, 監管局的最新措施只能影響借貸增速, 但無法使其顯著下降, 因此銀行並未提出反對。

摩根大通經濟學家賈曼(Ben Jarman)指出, 大型銀行的投資貸款有不少屬於高風險資產。 以西太銀行(Westpac)為例, 銀行有約30%的投資者收入少於10萬澳元, 而接近一半投資超過一套房產, 這意味著西太銀行僅付息投資者貸款業務組合中, 20-33%“嚴重依賴”現金流, 存在較高風險。

威爾斯預測, 為了應對監管局的措施, 大型銀行或將投資房產的標準可變貸款利率調高至6%以上。

因此, 相關措施並不會影響銀行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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