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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搶房大戰又上演了 更有爆料1個人狂買了17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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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爆發500人搶房大戰

1月27日, 合肥大雪紛飛, 肥西某項目迎來首開, 本次首開的B#樓精裝小戶, 共384套房源, 總層高29層, 備案價才7500元/㎡。 建面約46-58㎡, 優惠後的總價31-45萬/套。

從開盤資訊來看, 開盤當天就全部售罄。 據瞭解, 600人搶300多套房源, 僧多粥少, 現場不少購房者選擇全款買房。 更有業內人士爆料稱有購房者1個人狂買17套!!!

不僅如此, 本次開盤, 買房人前來買房, 基本都是以投資為主, 很少有人買來自住。

開盤現場回饋的消息顯示, 今天參加開盤的買房人當中, 投資客的比例超過8成。

很多投資客買房, 都是以團購的形式買, 一次性買兩三套的大有人在。 更有一位買房人, 當場一下定了4樓的8套房, 差不多把半層樓都給包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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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40年公寓火起來了?

從目前合肥整體市場來看, 很多樓盤開盤都很“平靜”, 而一個肥西的40年產權的公寓為什麼會引發這樣的搶購熱潮呢?

總的來說,

項目周邊擁有大學城, 配套完善、生活便利等、人口密集。 靠近地鐵3號線南延線的雲谷路站, 交通便捷, 總體性價比高。

那麼高性價比的項目比比皆是, 為何這個項目爆發500人搶房大戰?

值得一提的是, 政府在政策上的力挺, 40年商業用房可改民用水電氣。

近日, 有網友在“合肥市12345政府服務直通車”上諮詢關於商住公寓樓能否辦理居民用電價格事宜, 官方也給予了正式回復。

目前合肥市的政策為:允許符合條件的商業用房以棟為基本單位, 由產權單位提出改建方案, 經市政府批准後, 改建為租賃住房, 改建的租賃住房不得銷售, 用水、用電、用氣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而這正是2017年11月21日, 合肥市人民政府發佈的《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合肥市住房租賃試點工作的通知》中的內容。

官方再次公開表態, 無疑是給合肥商業市場打了一劑強心針, 尤其是40年產權房市場再度沸騰。 要知道, 商業用房享民用水電氣的願望, 大家已經期盼已久。

3

商辦用房迎來發展契機

今年以來, 國家層面、省級層面、市級層面都在支持, 政策力挺商辦用房的目的是為何?我覺得有兩個方面的原因。

庫存量太大

經歷了2016-2017年的去庫存, 有過量庫存的城市恐怕已經不多了。

從國家統計局的資料來看, 不僅是商品住宅的待售面積大幅下降,

去化週期已不足5個月, 而且以過去十年商品住宅累計新開工面積的80%作為可售面積, 基本與住宅累計銷售面積相當, 可以說庫存也已經幾乎消耗殆盡了。

那麼究竟還有多少過量庫存呢?住建部提出:2018年重點工作之一是縣城去庫存, 加上棚改目標580萬套。

目前, 全國非住宅去庫存工作進行的如火如荼, 而大部分區域的非住宅庫存量也不小, 尤其是地級市。 現在各地都在出臺新政, 也是為了加速非住宅去庫存, 將土地盤活。

住房租賃的崛起

2017年8月底, 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檔, 確定的第一批13個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城市。 當時落實的只有北京、上海兩城。

近日, 官方批復, 另外11個也將正式啟動, 這標誌著13個試點城市,全面進入實施階段。

不僅如此,《住房租賃管理條例》立法正在加速。《住房租賃管理條例》將對租賃行為各方權責進行認定,對政府公共租賃平臺建設與監管、住房租賃企業的房屋建設標準、裝修設施標準和價格標準等方面予以規範,同時從稅收、融資等方面對租賃企業予以支援。

住房租賃的崛起,不得不說,這是40年產權房迎來的絕佳發展時機。官方明確要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4

40年產權的房子能買嗎?

首先我們應注意40年,50年和70年產權的房子有什麼區別。

正如圖所示,40年、50年和70年產權的房屋只是產權年限和土地性質不同,但是都是有獨立房本的大產權房。

細緻區分一下這三種業態,主要是:

1.70年住宅因為是住宅屬性,所以它可以落戶,同時根據房子所在區域進行劃片入學。而40年和50年因為是商業辦公屬性,所以不能落戶,自然也不能讓小孩入學。

2.生活成本不同。70年住宅水電費是民水民電,同時燃氣入戶,生活成本低,做飯方便;而40年和50年產權都是商水商電,而且基本上都不通燃氣,當然有一部分開發商私自改造,給房屋通燃氣,使其“居住”屬性提升。但總的來講,大多數還是商水商電無燃氣,生活成本高,且便捷度低。

3.價格不同。因為三者的土地屬性不一樣,拿地成本也不一致,一般來說,三者的拿地成本是40年<50年<70年,所以體現在房價上也是由低到高。同區域的房子,40年和50年會是70年產權房價格的70%—80%左右,所以價格確實也是前兩者的優勢。

4.風險性不同。因為土地性質和完全符合規定的建築設計,以及我國在70年產權住宅方面法律法規的完備性,70年住宅基本上不存在風險,產權年限到期之後如果不涉及拆遷,土地年限自動續期。

但是40年和50年產權的房子相對來說風險性大很多,因為它們本身是商業辦公屬性,不應該改成帶有居住性質的住房,同時如果政府對這種房子進行限制。比如北京326新政對商辦房的嚴格規定,很多商辦房子的投資屬性下降一大半,即使降價也很難再出手。

這標誌著13個試點城市,全面進入實施階段。

不僅如此,《住房租賃管理條例》立法正在加速。《住房租賃管理條例》將對租賃行為各方權責進行認定,對政府公共租賃平臺建設與監管、住房租賃企業的房屋建設標準、裝修設施標準和價格標準等方面予以規範,同時從稅收、融資等方面對租賃企業予以支援。

住房租賃的崛起,不得不說,這是40年產權房迎來的絕佳發展時機。官方明確要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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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產權的房子能買嗎?

首先我們應注意40年,50年和70年產權的房子有什麼區別。

正如圖所示,40年、50年和70年產權的房屋只是產權年限和土地性質不同,但是都是有獨立房本的大產權房。

細緻區分一下這三種業態,主要是:

1.70年住宅因為是住宅屬性,所以它可以落戶,同時根據房子所在區域進行劃片入學。而40年和50年因為是商業辦公屬性,所以不能落戶,自然也不能讓小孩入學。

2.生活成本不同。70年住宅水電費是民水民電,同時燃氣入戶,生活成本低,做飯方便;而40年和50年產權都是商水商電,而且基本上都不通燃氣,當然有一部分開發商私自改造,給房屋通燃氣,使其“居住”屬性提升。但總的來講,大多數還是商水商電無燃氣,生活成本高,且便捷度低。

3.價格不同。因為三者的土地屬性不一樣,拿地成本也不一致,一般來說,三者的拿地成本是40年<50年<70年,所以體現在房價上也是由低到高。同區域的房子,40年和50年會是70年產權房價格的70%—80%左右,所以價格確實也是前兩者的優勢。

4.風險性不同。因為土地性質和完全符合規定的建築設計,以及我國在70年產權住宅方面法律法規的完備性,70年住宅基本上不存在風險,產權年限到期之後如果不涉及拆遷,土地年限自動續期。

但是40年和50年產權的房子相對來說風險性大很多,因為它們本身是商業辦公屬性,不應該改成帶有居住性質的住房,同時如果政府對這種房子進行限制。比如北京326新政對商辦房的嚴格規定,很多商辦房子的投資屬性下降一大半,即使降價也很難再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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