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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黃河大合唱》!連國歌都被惡搞,網友們憤怒了

 近日, 經典音樂作品《黃河大合唱》遭到惡搞一事引起廣泛關注, 雖然目前部分視頻已被刪除, 但在網上仍有多個惡搞版本存在。 同時有媒體報導, 被惡搞的不僅僅是《黃河大合唱》, 連國歌都“中槍”了……

惡搞版黃河大合唱仍在傳播

一段名為“精神病醫院合唱團演繹黃河大合唱”的2分多鐘視頻, 近日在網路流傳。 視頻中, 四男八女站在舞臺中央, 他們對著音樂的口型, 唱得搖頭晃腦, 時而瞪大眼, 時而張大嘴, 女指揮隨著音樂節奏扭動屁股, 揮舞手臂。

這是某單位年會上的場景。 這幾年, 以另類形式表演的《黃河大合唱》,

已經成為公司年會或晚會的熱門節目。

據統計, 僅過去一個多月內, 就有十多段相關惡搞視頻。

比如2017年12月29日, 山東曲阜某街道中學的元旦晚會;2018年1月22日, 銀川某酒店的新春聯歡會……

最早可以追溯到2014年4月某衛視的一期節目:參賽選手以《黃河大合唱》為背景音樂,

做出一些誇張另類的肢體動作, 引得四位評委大笑, 並獲得全票通過。

搜索發現, 有關《黃河大合唱》的惡搞視頻部分已經被網站刪除, 但仍有殘餘。

截至發稿前, 中國青年報發現所謂《黃河大合唱》改編版“年終獎”, 剛剛在騰訊視頻下架, 下架前播放量已經高達953萬次。

但相關視頻仍有很多:

此外, “精神病醫院合唱團”的保衛黃河視頻在優酷網、新浪視頻、秒拍視頻上都還能找到。

1月28日是《黃河大合唱》詞作者光未然去世16周年的日子, 看到不少主流媒體相繼發聲保衛經典, 光未然的兒子張安東表示:

“我們大家一起團結一心保衛黃河, 保衛《黃河大合唱》, 這也是對他最好的追念。 ”

不僅僅是《黃河大合唱》

眾多經典被惡搞

其實, 《黃河大合唱》並非第一首遭惡搞的經典作品。

2006年, 電影《閃閃的紅星》被某網友惡搞為《閃閃的紅星之潘冬子參賽記》, 在第12屆青年歌手大賽的策劃座談會上播放, 這段時長9分36秒的短片, 所有畫面都出自1974年由八一電影製片廠攝製的故事片《閃閃的紅星》。

其中, 演員對白、配音及影片字幕全部被篡改, 片頭“八一電影製片廠”也變成了“八七電影製片廠”。 原本一心想參加紅軍的小英雄潘冬子, 在短片中卻整日做明星夢,希望掙大錢。

近些年,各種“抗日神劇”、“宮廷戲說”、“名著改編”層出不窮,一些紅色經典也莫名被惡搞中招,涉及國際歌、東方紅、地道戰、閃閃的紅星、鐵道遊擊隊等。

八一電影製片廠曾發出聲明,這種篡改不僅傷害了電影的創作者,也傷害了觀眾,並會誤導青少年觀眾。

甚至連國歌也“中槍”了。早在2007年,網上、短信上就曾流傳出“國歌被改成股歌”的消息,嚴重損害國歌尊嚴。

2017年10月1日起,《國歌法》正式施行,明確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國際歌》也遭惡搞,被改編為“聚餐歌”

網上搜索:《國際歌》惡搞,相關網頁依然可以播放:

有網友將惡搞版《國際歌》分享到了貼吧中,跟帖的網友則表示,根本笑不出來:

惡搞經典作品可能受法律處罰

據中國之聲報導,對於這些惡搞亂象,《黃河大合唱》詞作者光未然的兒子張安東表示,他正準備拿起法律的武器進行反擊。張安東表示,希望用法律的手段遏制他們,讓這些惡搞再也不要發生,那才是好的結果。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智慧財產權律師常亞春指出,惡搞經典,可能會受到民事和行政兩方面的處罰:“首先,惡搞者歪曲、篡改的行為,侵害了保護作品完整權,侵害了著作人身權;而將作品進行表演,並形成視頻在互聯網傳播,侵害了作品的表演權、資訊網路傳播權。”

常亞春還表示,侵犯這些權利要承擔民事責任的,也就是說作者的後人可以起訴他們,要求承擔民事賠償,要求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網路平臺,不是法外之地,常亞春律師提醒,把惡搞作品上傳到網路服務器,就是侵害作品資訊網路傳播權的行為,伺服器的所有者、管理者如果明知是侵權作品,仍然不採取刪除、遮罩等措施,也要承擔侵權責任。

評論:娛樂有邊界,惡搞分物件

文藝是時代前進的號角,最能代表一個時代的風貌。“風在吼,馬在叫,黃河在咆哮”“萬山叢中,抗日英雄真不少;青紗帳裡,遊擊健兒逞英豪”……《黃河大合唱》被譽為“民族危亡時刻奏響的時代最強音”,如今的處境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細看視頻中的表演者,搖頭擺尾,搔首弄姿,不只是醜化經典,更是在褻瀆歷史,醜態令人作嘔,何其荒唐?

一首《黃河大合唱》,交織著家仇國恨,抒發著衛國豪情,既有“中華民族的兒女啊,誰願意像豬羊一般,任人宰割”的悲戚,更有“保衛黃河,保衛華北,保衛全中國”的壯志。經典淪落至此,是時代之殤。

拋棄經典,就是忘卻歷史。值得追問的是,惡搞《黃河大合唱》絕非個例,從企業到學校,乃至某衛視的綜藝欄目,均有此醜陋行為。這絕非“集體無意識”,而是在過度娛樂化支配下的道德淪喪。把肉麻當有趣,把惡俗當寶貝,為了追求娛樂無所不用其極,這不僅是無知,更是麻木。

娛樂有邊界,惡搞分對象,不是所有娛樂都該鼓勵,更不是所有的元素都可惡搞。正如冼星海的女兒冼妮娜所稱,父親是用血和淚寫的這部作品,代表我們中華民族之魂。嚴肅的音樂不可以這樣來調侃,他們來惡搞,我覺得是忘本。

對於“惡搞”這種現象,網友也留言表示應該對褻瀆民族精神的行為加以嚴懲:

娛樂有邊界!

不是所有元素都可惡搞!

在短片中卻整日做明星夢,希望掙大錢。

近些年,各種“抗日神劇”、“宮廷戲說”、“名著改編”層出不窮,一些紅色經典也莫名被惡搞中招,涉及國際歌、東方紅、地道戰、閃閃的紅星、鐵道遊擊隊等。

八一電影製片廠曾發出聲明,這種篡改不僅傷害了電影的創作者,也傷害了觀眾,並會誤導青少年觀眾。

甚至連國歌也“中槍”了。早在2007年,網上、短信上就曾流傳出“國歌被改成股歌”的消息,嚴重損害國歌尊嚴。

2017年10月1日起,《國歌法》正式施行,明確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國際歌》也遭惡搞,被改編為“聚餐歌”

網上搜索:《國際歌》惡搞,相關網頁依然可以播放:

有網友將惡搞版《國際歌》分享到了貼吧中,跟帖的網友則表示,根本笑不出來:

惡搞經典作品可能受法律處罰

據中國之聲報導,對於這些惡搞亂象,《黃河大合唱》詞作者光未然的兒子張安東表示,他正準備拿起法律的武器進行反擊。張安東表示,希望用法律的手段遏制他們,讓這些惡搞再也不要發生,那才是好的結果。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智慧財產權律師常亞春指出,惡搞經典,可能會受到民事和行政兩方面的處罰:“首先,惡搞者歪曲、篡改的行為,侵害了保護作品完整權,侵害了著作人身權;而將作品進行表演,並形成視頻在互聯網傳播,侵害了作品的表演權、資訊網路傳播權。”

常亞春還表示,侵犯這些權利要承擔民事責任的,也就是說作者的後人可以起訴他們,要求承擔民事賠償,要求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網路平臺,不是法外之地,常亞春律師提醒,把惡搞作品上傳到網路服務器,就是侵害作品資訊網路傳播權的行為,伺服器的所有者、管理者如果明知是侵權作品,仍然不採取刪除、遮罩等措施,也要承擔侵權責任。

評論:娛樂有邊界,惡搞分物件

文藝是時代前進的號角,最能代表一個時代的風貌。“風在吼,馬在叫,黃河在咆哮”“萬山叢中,抗日英雄真不少;青紗帳裡,遊擊健兒逞英豪”……《黃河大合唱》被譽為“民族危亡時刻奏響的時代最強音”,如今的處境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細看視頻中的表演者,搖頭擺尾,搔首弄姿,不只是醜化經典,更是在褻瀆歷史,醜態令人作嘔,何其荒唐?

一首《黃河大合唱》,交織著家仇國恨,抒發著衛國豪情,既有“中華民族的兒女啊,誰願意像豬羊一般,任人宰割”的悲戚,更有“保衛黃河,保衛華北,保衛全中國”的壯志。經典淪落至此,是時代之殤。

拋棄經典,就是忘卻歷史。值得追問的是,惡搞《黃河大合唱》絕非個例,從企業到學校,乃至某衛視的綜藝欄目,均有此醜陋行為。這絕非“集體無意識”,而是在過度娛樂化支配下的道德淪喪。把肉麻當有趣,把惡俗當寶貝,為了追求娛樂無所不用其極,這不僅是無知,更是麻木。

娛樂有邊界,惡搞分對象,不是所有娛樂都該鼓勵,更不是所有的元素都可惡搞。正如冼星海的女兒冼妮娜所稱,父親是用血和淚寫的這部作品,代表我們中華民族之魂。嚴肅的音樂不可以這樣來調侃,他們來惡搞,我覺得是忘本。

對於“惡搞”這種現象,網友也留言表示應該對褻瀆民族精神的行為加以嚴懲:

娛樂有邊界!

不是所有元素都可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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