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子的:有個客戶去銀行貸款, 而銀行拒絕貸款給他買第二套房。 這個人身家清白, 信用卡帳單都沒有推遲過一天還的,
組合貸款, 顧名思義, 是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組合在一起。 當今的房價高不可攀, 然而公積金貸款額度卻很低, 多數人想使用公積金貸款, 都不得不另外再做商業貸款。
當你選擇了組合貸款之後, 你想再貸款買一套房子, 在征信系統, 你是被銀監會認定已有2筆住房按揭貸款, 再也不能做住房貸款了。
小編致電公積金管理中心, 客服肯定地予以回答:“如果做了混合貸款, 那就是認定了算兩筆住房貸款。 除非還清其中一筆, 否則無法再進行住房貸款。 ”
做了組合貸款可能不能再貸款, 受其影響的人不在少數, 受影響的時間也不算短,
征信系統“認貸不認房”, 把同一套房子的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認作兩筆單獨的貸款, 商業銀行也無法違規操作, 尤其是在當前房貸被無限收緊的狀態下。
解決辦法:
掃描混合貸款的兩本借貸合同、公積金貼息貸款說明等文件, 交給再買房時的對接銀行, 由相關工作人員去幫助申請, 證明在征信記錄上所謂的兩筆房貸, 其實是同一套房子同一次貸款中的不同組成部分。 有些銀行願意接受這種補充說明, 而去批准再次貸款, 不過對於購房者的收入尤其是流水, 審核比較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