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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兩會 l 莫讓校園貸成為“校園害”

1月28日, 杭州玉皇山下的雪景雖美, 教育界別委員無心賞景。 校園貸帶來的惡性事件, 引發與會委員深深的憂慮。

“省檢察院工作報告中提到‘互聯網金融治理’是檢察工作的重要內容。

那麼非法校園貸猖獗的問題是否應該進一步加大監督管理, 加強懲處?”討論一開始, 省政協委員、嘉興技師學院培訓就業處主任吳燕萍就拋出話題, 措辭嚴肅。

不久前, 吳燕萍委員發現身邊有位20歲的學生, 在一年內, 竟從90多個網路借貸平臺上總共貸款近30萬元, 結果無力償還, 最終由家長買單。

話音剛落, 現場即刻討論熱烈。

從事學生教育管理工作多年, 列席會議的麗水學院黨委統戰部部長邱素英表示, 校園貸事件在高校中普遍存在, 甚至校園貸還將“黑手”伸向了家庭困難的學生, 對家庭經濟造成負擔, 對個人身心健康產生影響。 “雖然教育主管部門三令五申, 學校也在積極引導,

提醒廣大同學要警惕校園貸的危害性, 但效果有限。 ”

“為什麼社會貸款那麼容易就進入校園”“為什麼大學生, 甚至未成年人只要一張身份證就能輕易貸出幾千塊錢”……與會委員紛紛提出自己的質疑。

如何保持學生與校園貸的安全距離?去年, 中國銀監會、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 儘管如此, 校園貸衍生出的問題依舊存在。 委員們認為, 目前校園貸的平臺眾多, 關鍵是要加強監管, 從源頭上加以預防, 比如, 互聯網金融監管部門應該做好金融執照的認定工作;教育部門和學校應做好對學生的引導工作。 教育、檢察、司法和互聯網金融監管部門都應該引起重視,

並明確主體責任。

“校園貸本身不違法, 但容易衍生電信網路詐騙、合同詐騙、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事件。 ”現場聽取意見的省檢察院有關處室負責人表示, 校園貸屬於民間借貸, 主要歸民事法庭管轄。 但如果遇到非法催債一定要及時報警, 尋求法律保護。

編輯:李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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