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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全國網貸平臺預備案與合規80強

2017年12月8日, 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於做好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地區平臺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備案登記工作。 無法完成備案登記的機構, 各省應當協調相應職能部門予以處置, 包括註銷其電信經營許可、封禁網站等。 1月19日, 深圳市金融辦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市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整改有關事項的通知》, 並同時公佈了包含106條整改細則的“深圳市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整改驗收指引表”, 1月22日晚間, 福建省金融工作辦公室下發《福建省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公開徵求意見稿)》。

星評社根據資料庫採集的近2000家平臺資料及線下盡調資訊, 基於銀監會網貸監管1+3體系以及全國各地區網貸機構備案管理細則根據資質要求、禁止行為以及資訊披露等指標篩選出合規80強, 其中預備案平臺11家;合規領跑平臺23家, 較上期增加14家;合規衝刺平臺46家, 較上期增加6家。

榜單說明:

由於本榜單對平臺資料完整性要求較高, 會存在部分平臺因本身資料披露不全而未被納入榜單的情況。 歡迎各平臺與星評社保持聯繫, 幫助我們獲取更全面的備案進程資訊, 後期持續更新。

如對星評社排行榜有任何意見或建議, 歡迎回饋資訊至郵箱:research@mail.xpshe.com

榜單不代表投資建議, 請讀者理性對待, 排名不分先後。

榜單指標解讀:

①資金存管:網貸機構應當與通過測評的銀行開展資金存管業務合作, 最新頒佈的深圳整改驗收指引中對存管屬地化要求不明朗, 故上期因未實現屬地化的深圳平臺此次被納入合規領跑名單內;

②ICP許可證:備案後獲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後方可開展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業務;

③經營範圍:工商資訊經營範圍中明確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等相關內容;

④風險備付金:網貸機構不得做保本保息承諾, 可引入協力廠商擔保等保障方式;

⑤債權轉讓:禁止開展“超級放款人”模式、資產證券化產品、淨值標、以活期定期理財包等形式對接債權轉讓的業務, 以防出現資金池和期限錯配現象;

⑥超限額: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借款餘額不超過20萬元, 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不超過100萬元(近期更新標的未超額);

⑦資訊披露:平臺應按《披露指引》進行資訊披露, 信披內容包括組織資訊、審核資訊、專案資訊以及經營資訊。

⑧註冊地與經營地:在各地頒佈的備案登記管理辦法與驗收指引中, 北京上海等地明確表明在備案之前實現註冊地與經營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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