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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要素

#本文由作者授權發佈,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 不代表IPRdaily立場#

發佈: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李陽 騰龍一期

供稿:中國企業智慧財產權研究院

原標題:淺談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要素

在“大眾創業 萬眾創新”引領下, 中小企業已成為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的生力軍。 隨著國家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 智慧財產權業已成為企業競爭發展的核心要素, 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開始重視智慧財產權, 並開始設立專門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崗或者部門, 期望站在企業全域角度系統化、規範化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 中小企業數量很龐大, 涉及企業類型也很多, 各種企業的實際情況和客觀需求也會不一樣, 筆者結合個人經驗, 在文中介紹一些中小企業, 尤其是科技創新類企業的智慧財產權管理要素, 希望能夠帶給大家一些啟發和參考。

以往談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 常以大企業案例居多,

為何?

筆者分析, 一者, 在IP1.0、2.0時代, 中國企業智慧財產權主要需求或者典型糾紛主要集中在率先走出國門、開展國際化業務的一批大企業, 比如:華為、中興、聯想等;二者, 這些企業經營者非常重視智慧財產權, 將智慧財產權管理上升到企業戰略高度, 並設有專門的智慧財產權部, 有專門人員研究、探索如何提升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水準, 中國企業智慧財產權研究院的創立者們就是這樣一批先行者和引路人。

今時不同往日, 我們可以看到現在中國的中小企業中, 正逐步湧現出一批擁有國際化視野和很強的創新能力的企業, 比如:金溢科技、大疆、光峰光電、柔宇等, 這些企業經營者們富有遠見, 從創立之初就非常重視智慧財產權,

不僅將智慧財產權上升到戰略高度, 並在早期設立了專門的智慧財產權部門, 對智慧財產權工作開展系統化、規範化管理。 然, 如何做好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呢, 這其中涉及的內容很多, 本文也無法詳述。 這裡我們先從中小企業的經營特點說起吧。

相對於大企業, 中小企業有自身的經營特點, 比如:

1、成長快, 有一定的科技創新能力

在“大眾創業 萬眾創新”時代浪潮下, 越來越多人投身創業, 其中不乏許多海歸、高校、大企業的科研人員以技術為本開始創業, 他們經常集經營者和發明者于一身, 對新的技術發明創造很敏感, 通過商業化運作將新技術產業化、市場化, 並在短短幾年或十幾年裡,

迅速成長起來。

2、機制靈活, 對市場變化的適應性強

中小企業自身規模小, 人、財、物等資源相對有限, 往往將有限的人力、財力和物力投向那些被大企業所忽略的細小市場, 專注於某一細小產品的經營, 走以專補缺、以小補大, 專精緻勝的成長之路。 比如智慧交通行業的金溢科技, 一直專注於ETC行業, 並在這個細分領域逐步做大做強而獲得成功的。

3、資金薄弱, 抵禦經營風險的能力差

中小企業因為缺少固定資產, 經營規模小, 現金流不穩定, 很多銀行不願意給中小企業貸款。 儘管目前資本市場越來越發達, 給很多企業提供了新的融資管道, 但畢竟“僧多粥少”, 還是有大量的中小企業面臨著“融資難”的問題, 企業抗風險能力差。

基於以上幾個特點, 要做好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 需要把握好幾個核心要素:

首先是, 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目標

智慧財產權作為一種競爭工具, 對於企業來說, 其智慧財產權管理核心目標有兩個:風險控制與競爭運營。

對於很多中小企業來說, 尤其是在市場中普遍處於跟隨者的中小企業, 智慧財產權工作核心是防範行業領先企業或競爭對手利用智慧財產權對其進行打壓, 防範因智慧財產權問題給其企業經營帶來不可承受的經營風險。 還有一部分企業, 因其獨特的商業模式、或核心技術優勢, 成為某個行業的開創者或者細分行業的領先者, 智慧財產權工作核心就是利用智慧財產權幫助其獲得更大的經營優勢, 甚至成為企業的利潤來源,如朗科、大疆、金溢科技。

這兩個目標之間並非彼此孤立,在不同營商環境、不同行業、行業不同發展階段、不同競爭對手會有不同的側重點。比如:

營商環境:市場經濟發達、重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國家,對於侵權方來說,其損失和代價比較大,對於維權方來說,其智慧財產權經營收益也會比較可觀。

行業:創新力強、市場競爭激烈的行業智慧財產權糾紛比較多,比如電子、通信、醫藥等行業,而一些傳統行業、壟斷行業,發生智慧財產權糾紛的概率相對比較低。

行業發展階段:在行業成長期,市場規模迅速擴大,企業之間為了爭奪市場份額窮其競爭手段,此時也是智慧財產權糾紛頻發的時期,當所有的競爭手段(品牌、價格、品質)都用盡的時候,智慧財產權將成為“最後的武器”,如手機行業;又或者當一個行業有新進入者,破壞了原有的利益格局,搶佔了先進入者的市場份額時,這時候也是只是智慧財產權糾紛發生頻繁的時期,如液晶行業。

競爭對手:競爭優勢是相對的,對於企業來說,其面對不同的競爭對手,可能具有相對優勢也有可能有相對劣勢,因此,其面對不同競爭的智慧財產權策略是不同的。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在NPE面前,所有的企業的智慧財產權策略都是一致的,那就是防禦性策略。

對於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因其在市場中大多處於跟隨者角色,其經營的核心目標就是抓住機遇、快速增長,中國人有句話叫“以和為貴”,而採取智慧財產權手段需要訴諸法律,耗時費力,勞民傷財,現實的情況是,很多中小企業並非輕易動用智慧財產權進行競爭,即使其具有相對優勢,而更多是以防禦為主保護自己。

其次是,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對象

如前所述,中小企業自身規模小,人、財、物等資源相對有限,往往將有限的人力、財力和物力投向那些被大企業所忽略的細分市場,通過發揮其局部優勢而獲得生存空間,所以一個中小企業往往具備某個方面的核心競爭力,而非面面俱到,而不同的核心競爭力,其所要管理的智慧財產權物件也會有所不同。

比如,以技術創新為核心競爭力的企業,其核心IP是專利,如金溢科技;

以市場行銷為核心競爭力的企業,其核心IP是商標,如加多寶;

以供應鏈為核心競爭力的企業,其核心IP是商業秘密;

以媒體娛樂、內容創造為核心競爭力的企業,其核心IP是版權,如今日頭條。

對於管理者來說,首先要分析企業核心競爭力,然後根據核心競爭力分析其衍生的IP,然後再設定相應的管理機制,包括:管理策略、管理目標和管理架構,做到“把握重點、有的放矢”。

當然,對於任何一家企業來說,不僅限於一種IP,做技術的企業會有品牌(如公司名稱),做行銷的公司也會涉及些專利(如外觀設計),只是每個企業的側重點不同。

再次是,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組織

中小企業規模小,除了研發、市場等核心部門外,其他職能部門人數不會太多,專門設立智慧財產權部門的企業不多,大多是在研發或者法務部門下面設立兼職或專職的智慧財產權崗來負責。

在考慮組織架構時,首先要考慮所管理的核心IP類型,若是以專利為主,則設在研發部門比較適宜,便於IPR及時獲得研發成果資訊,開展專利挖掘和佈局,與研發的合作也更加密切,最好由具有技術背景、通曉專利法、有專利代理經驗、組織協調能力較強的人士擔任。若是以商標為主,則可設在法務,由具有法律背景、通曉商標法、熟悉市場運作、組織協調能力較強的IPR擔任。

待業務規模增加,智慧財產權相對於企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為更好地與企業運營協同,則可考慮成立專門部門,如此可更便利獲悉企業經營資訊,更高效地與企業各職能部門協同配合。

最後是,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原則

剛才談到了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核心目標,風險控制與競爭運營。無論要實現哪個目標,都有一個重要的基礎,那就是資產儲備,即:累積必要的無形資產,構建防火牆和彈藥庫。以風險控制為例,防範商標侵權最好的辦法就是註冊自己的品牌。

雖然申請專利並不儘然能夠防範侵權風險,然企業慣常的做法是通過申請更多的專利,以期在將來的專利糾紛訴訟中有反擊的武器,並最終與對方達成交叉授權。對於客戶來說,尤其是在智慧財產權糾紛頻發的行業和B2B商業模式下,通過申請專利證明“自主智慧財產權”,對於建立客戶的信心並進而獲得更多的訂單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因此,累積必要的無形資產(如專利申請、商標註冊)就成為中小企業主要的智慧財產權工作,然中小企業的資源畢竟有限,如何利用有限的資源為企業累積有價值的無形資產,進而實現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的核心目標,需要考慮以下的管理原則:

1、戰略協同

智慧財產權工作在戰略層面應當企業經營戰略,如技術研發、市場銷售,保持協同一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應以產品、市場為導向,制定企業IP資產佈局和管理策略。實施戰略協同,還要求企業IPR在業務操作層面上與企業各部門緊密協同配合,一方面,在智慧財產權工作過程中,企業IPR需要主動加強與相關業務部門的聯繫,通過各種手段獲得必要的經營資訊,並將智慧財產權工作嵌入各業務部門常規工作中;另一方面,在相關業務部門需要IPR提供支援的關鍵環節,比如 技術路線選擇、品牌策劃、糾紛處理等,IPR應以客戶為中心為原則,及時提供相關支持和幫助,提高業務部門對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滿意度。

總之,智慧財產權工作是否有效,並不在於智慧財產權工作本身,而在於對技術研發、市場運營相關工作是否有所貢獻,同樣,智慧財產權工作能否做好,並不取決於企業智慧財產權部門一個部門的努力,而決定於相關部門之間能否在戰略上形成協同、在操作上密切協作。

2、智慧財產權組合原則

以專利組合為例,首先要注重提高核心專利的佈局品質,其次圍繞核心專利開展週邊專利佈局,並建立專利之間在技術內容、保護效果上具有相互補充、相互支持、相互呼應等內在有機聯繫的組合。在專利對抗實踐中,單個專利往往因容易被規避或者無效導致其競爭力大打折扣,通過專利組合構建的保護體系可提高競爭對手規避技術和無效的難度,從而大大提升對相關產品技術的專利保護強度,強化企業固有的技術優勢。進一步,結合產品特點,註冊保護與產品有關的商標、著作權,形成從專利組合到商標、著作權,甚至是商業秘密的立體式保護。

技術在不斷進步,產品也會隨之反覆運算更新,品牌也會根據產品定位和市場策略不斷變化,根據“戰略協同原則”,企業IP組合應根據技術和品牌的變化不斷優化。

3、全員參與原則

隨著企業規模增加,影響力提升,智慧財產權工作範疇也會相應擴大,就風險管控而言,企業智慧財產權風險來源除了專利、商標外,還會涉及著作權,如軟體版權糾紛(微軟)、字體糾紛(方正)、圖片(華蓋)等,風險控制源頭也會從之前的研發、市場,擴大至IT、人事行政、宣傳策劃、採購等環節。根據智慧財產權業務類型涉及的企業職能部門通常包括:

專利申請:研發、設計、產品策劃;

商標註冊:市場部、人事行政、產品策劃;

著作權登記:研發、設計、IT;

侵權糾紛:研發、市場、法務、採購、物流、人事行政;

資產管理和運營:研發、市場、產品策劃、財務、人事行政、法務等;

由此可見,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可能涉及企業各個職能部門,在開展工作時,需要發揮組織協調能力,調動各部門資源協同配合完成。非常規的業務可以專案方式進行運作,常規業務則需要建立必要的流程,通過流程強化各部門的責任和意識,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綜上所述,相對於大企業,中小企業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因企業經營特點有些獨特需求和模式,然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的界限並非完全清晰,大企業也是從中小企業發展起來的,因此,以上的特點也並非中小企業所獨有的,也並非不適用大企業。同時,筆者由於經驗和視野有限,文中的觀點也並非適用所有的中小企業。最重要的是,作為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者,應根據企業的經營特點、實際需求、智慧財產權工作規律去設計適宜的管理模式,“適合的才是最好的”。

發佈: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李陽 騰龍一期

供稿:中國企業智慧財產權研究院

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甚至成為企業的利潤來源,如朗科、大疆、金溢科技。

這兩個目標之間並非彼此孤立,在不同營商環境、不同行業、行業不同發展階段、不同競爭對手會有不同的側重點。比如:

營商環境:市場經濟發達、重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國家,對於侵權方來說,其損失和代價比較大,對於維權方來說,其智慧財產權經營收益也會比較可觀。

行業:創新力強、市場競爭激烈的行業智慧財產權糾紛比較多,比如電子、通信、醫藥等行業,而一些傳統行業、壟斷行業,發生智慧財產權糾紛的概率相對比較低。

行業發展階段:在行業成長期,市場規模迅速擴大,企業之間為了爭奪市場份額窮其競爭手段,此時也是智慧財產權糾紛頻發的時期,當所有的競爭手段(品牌、價格、品質)都用盡的時候,智慧財產權將成為“最後的武器”,如手機行業;又或者當一個行業有新進入者,破壞了原有的利益格局,搶佔了先進入者的市場份額時,這時候也是只是智慧財產權糾紛發生頻繁的時期,如液晶行業。

競爭對手:競爭優勢是相對的,對於企業來說,其面對不同的競爭對手,可能具有相對優勢也有可能有相對劣勢,因此,其面對不同競爭的智慧財產權策略是不同的。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在NPE面前,所有的企業的智慧財產權策略都是一致的,那就是防禦性策略。

對於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因其在市場中大多處於跟隨者角色,其經營的核心目標就是抓住機遇、快速增長,中國人有句話叫“以和為貴”,而採取智慧財產權手段需要訴諸法律,耗時費力,勞民傷財,現實的情況是,很多中小企業並非輕易動用智慧財產權進行競爭,即使其具有相對優勢,而更多是以防禦為主保護自己。

其次是,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對象

如前所述,中小企業自身規模小,人、財、物等資源相對有限,往往將有限的人力、財力和物力投向那些被大企業所忽略的細分市場,通過發揮其局部優勢而獲得生存空間,所以一個中小企業往往具備某個方面的核心競爭力,而非面面俱到,而不同的核心競爭力,其所要管理的智慧財產權物件也會有所不同。

比如,以技術創新為核心競爭力的企業,其核心IP是專利,如金溢科技;

以市場行銷為核心競爭力的企業,其核心IP是商標,如加多寶;

以供應鏈為核心競爭力的企業,其核心IP是商業秘密;

以媒體娛樂、內容創造為核心競爭力的企業,其核心IP是版權,如今日頭條。

對於管理者來說,首先要分析企業核心競爭力,然後根據核心競爭力分析其衍生的IP,然後再設定相應的管理機制,包括:管理策略、管理目標和管理架構,做到“把握重點、有的放矢”。

當然,對於任何一家企業來說,不僅限於一種IP,做技術的企業會有品牌(如公司名稱),做行銷的公司也會涉及些專利(如外觀設計),只是每個企業的側重點不同。

再次是,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組織

中小企業規模小,除了研發、市場等核心部門外,其他職能部門人數不會太多,專門設立智慧財產權部門的企業不多,大多是在研發或者法務部門下面設立兼職或專職的智慧財產權崗來負責。

在考慮組織架構時,首先要考慮所管理的核心IP類型,若是以專利為主,則設在研發部門比較適宜,便於IPR及時獲得研發成果資訊,開展專利挖掘和佈局,與研發的合作也更加密切,最好由具有技術背景、通曉專利法、有專利代理經驗、組織協調能力較強的人士擔任。若是以商標為主,則可設在法務,由具有法律背景、通曉商標法、熟悉市場運作、組織協調能力較強的IPR擔任。

待業務規模增加,智慧財產權相對於企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為更好地與企業運營協同,則可考慮成立專門部門,如此可更便利獲悉企業經營資訊,更高效地與企業各職能部門協同配合。

最後是,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原則

剛才談到了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核心目標,風險控制與競爭運營。無論要實現哪個目標,都有一個重要的基礎,那就是資產儲備,即:累積必要的無形資產,構建防火牆和彈藥庫。以風險控制為例,防範商標侵權最好的辦法就是註冊自己的品牌。

雖然申請專利並不儘然能夠防範侵權風險,然企業慣常的做法是通過申請更多的專利,以期在將來的專利糾紛訴訟中有反擊的武器,並最終與對方達成交叉授權。對於客戶來說,尤其是在智慧財產權糾紛頻發的行業和B2B商業模式下,通過申請專利證明“自主智慧財產權”,對於建立客戶的信心並進而獲得更多的訂單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因此,累積必要的無形資產(如專利申請、商標註冊)就成為中小企業主要的智慧財產權工作,然中小企業的資源畢竟有限,如何利用有限的資源為企業累積有價值的無形資產,進而實現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的核心目標,需要考慮以下的管理原則:

1、戰略協同

智慧財產權工作在戰略層面應當企業經營戰略,如技術研發、市場銷售,保持協同一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應以產品、市場為導向,制定企業IP資產佈局和管理策略。實施戰略協同,還要求企業IPR在業務操作層面上與企業各部門緊密協同配合,一方面,在智慧財產權工作過程中,企業IPR需要主動加強與相關業務部門的聯繫,通過各種手段獲得必要的經營資訊,並將智慧財產權工作嵌入各業務部門常規工作中;另一方面,在相關業務部門需要IPR提供支援的關鍵環節,比如 技術路線選擇、品牌策劃、糾紛處理等,IPR應以客戶為中心為原則,及時提供相關支持和幫助,提高業務部門對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滿意度。

總之,智慧財產權工作是否有效,並不在於智慧財產權工作本身,而在於對技術研發、市場運營相關工作是否有所貢獻,同樣,智慧財產權工作能否做好,並不取決於企業智慧財產權部門一個部門的努力,而決定於相關部門之間能否在戰略上形成協同、在操作上密切協作。

2、智慧財產權組合原則

以專利組合為例,首先要注重提高核心專利的佈局品質,其次圍繞核心專利開展週邊專利佈局,並建立專利之間在技術內容、保護效果上具有相互補充、相互支持、相互呼應等內在有機聯繫的組合。在專利對抗實踐中,單個專利往往因容易被規避或者無效導致其競爭力大打折扣,通過專利組合構建的保護體系可提高競爭對手規避技術和無效的難度,從而大大提升對相關產品技術的專利保護強度,強化企業固有的技術優勢。進一步,結合產品特點,註冊保護與產品有關的商標、著作權,形成從專利組合到商標、著作權,甚至是商業秘密的立體式保護。

技術在不斷進步,產品也會隨之反覆運算更新,品牌也會根據產品定位和市場策略不斷變化,根據“戰略協同原則”,企業IP組合應根據技術和品牌的變化不斷優化。

3、全員參與原則

隨著企業規模增加,影響力提升,智慧財產權工作範疇也會相應擴大,就風險管控而言,企業智慧財產權風險來源除了專利、商標外,還會涉及著作權,如軟體版權糾紛(微軟)、字體糾紛(方正)、圖片(華蓋)等,風險控制源頭也會從之前的研發、市場,擴大至IT、人事行政、宣傳策劃、採購等環節。根據智慧財產權業務類型涉及的企業職能部門通常包括:

專利申請:研發、設計、產品策劃;

商標註冊:市場部、人事行政、產品策劃;

著作權登記:研發、設計、IT;

侵權糾紛:研發、市場、法務、採購、物流、人事行政;

資產管理和運營:研發、市場、產品策劃、財務、人事行政、法務等;

由此可見,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可能涉及企業各個職能部門,在開展工作時,需要發揮組織協調能力,調動各部門資源協同配合完成。非常規的業務可以專案方式進行運作,常規業務則需要建立必要的流程,通過流程強化各部門的責任和意識,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綜上所述,相對於大企業,中小企業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因企業經營特點有些獨特需求和模式,然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的界限並非完全清晰,大企業也是從中小企業發展起來的,因此,以上的特點也並非中小企業所獨有的,也並非不適用大企業。同時,筆者由於經驗和視野有限,文中的觀點也並非適用所有的中小企業。最重要的是,作為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者,應根據企業的經營特點、實際需求、智慧財產權工作規律去設計適宜的管理模式,“適合的才是最好的”。

發佈: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李陽 騰龍一期

供稿:中國企業智慧財產權研究院

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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