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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企業家”與“網紅企業”塑造之道

中國報品牌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薛迪

說起“網紅企業家”, 格力集團原董事長、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 阿裡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日本軟銀董事馬雲無疑是代表性人物, 他們所管理的企業也無疑是代表性企業。 事實上, 他們早就不再僅僅是“中國網紅”, 而已經成為“世界網紅”, 甚至是“現象級網紅”。 也正是因為這種“個人網紅”, 使他們所管理的企業順理成章成為“企業網紅”, 使個人與企業名利雙收。

董明珠和馬雲獲得的榮譽和取得的成就早已世人皆知, 自不必多言, 我想說的是:“網紅企業家”與“網紅企業”可以塑造甚至可能複製嗎?

要回答這個問題, 先要明白一個道理:在移動互聯網和社交媒體時代, 企業家需要成為網紅。 隨之, 需要理清幾個邏輯關係:品牌塑造, 為自己的企業, 企業家需要成網紅;管道拓展:為自己的產品, 企業家需要成網紅;分享智慧, 為自己的思想, 企業家需要成網紅;價值名片:為自己的社交, 企業家需要成網紅;樹碑立傳, 為自己的榮譽, 企業家需要成網紅。

企業家只是企業家, 並不是“全能王”, 也不可能成為“全能王”, 那麼, 他們的“網紅企業家”夢該如何實現?

企業家們其實忘記了, 這是一個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的時代, 塑造“網紅企業家”和“網紅企業”並不需要他們自己成為演員、記者、作家以及有一張“網紅臉”,

所有這些交給專業的人和專業的機構就足夠了。 2018年, 中國報品牌研究院正式推出“網紅企業家”塑造計畫, 以視頻、音訊、文字、攝影等全媒體傳播方式, 全年塑造3位元“網紅企業家”, 進而塑造“網紅企業”和“網紅品牌”, 使有良知、有良品、有良心的企業家及其企業贏得市場。

概括來說, 塑造“網紅企業家”與“網紅企業”的做法是:針對“網紅企業家”, 製作54段精心拍攝的原創視頻, 視頻新媒體54周周周播;54篇精心編輯的原創文章, 文字新媒體54周周周發表;54組精心編輯的原創攝影, 攝影新媒體54周周周發表;12個拍案叫絕的原創觀點, 全年600-1000頻次主流新聞媒體、地方及行業網路媒體、報刊雜誌及廣播電視等媒體平臺及社交平臺曝光, 月月傳播, 新聞總閱讀/收視/收聽量實現200萬+等。

不僅如此, 還有1段精心剪輯的原創個人形象宣傳片, 用於沙龍、活動、論壇、講演等各類重要公共場所播放;1本精心編輯的原創個人署名著作, 中央級出版社出版全國發行。 通過這樣的操作, 每一天, 企業家及其企業品牌都出現在公眾、客戶以及各類新媒體、社交媒體網友面前。 每一天, 企業家遞給朋友、客戶的名片, 不再是薄薄的一張紙, 而是一本沉甸甸的、記錄著自己也記錄著企業品牌故事與價值觀的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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