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工信部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審核部部長李方生在2018國際新能源汽車用戶評價與應用創新研討會上透露, 針對新能源整車和產品的標準在逐步調整, 工信部已更新了3項標準, 修訂了2項標準。 接下來還將發佈新的號令, 目前正處於向工信部和各個司局徵求意見的階段。
新的號令將有五個方面的變動, 企業准入進一步簡化, 將從目前的十幾大類的產品調整為六類;另外產品准入會進一步細化, 將以備案的形式開展;減少企業負擔, 檢測機構後續會逐步放開;主管部門會對新技術新材料進行評估;工信部繼承司和裝備司對所有電池後續都要登記備案, 全過程管理, 直到報廢。
我國相關政策規定, 只有列入到工信部公告內的企業和產品才能夠生產銷售、註冊, 才能夠後續進入到推廣工作和試用工作。 新能源汽車企業包括新能源汽車產品進入公告的標準,
李方生表示, 目前公告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有230餘家, 產品有近4000個, 但是在公告當中4000個產品銷售過千輛的產品數不足10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