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市總部企業的定義是什麼?
2、認定我市總部企業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總部企業, 可作為我市總部企業享受《實施辦法》規定的總部企業支持政策:
3、總部企業形成的地方財力是什麼?
4、總部企業產值規模(營業收入)和地方財力的核算範圍是什麼?包括分支機搆和子公司嗎?
5、新設立、新遷入的企業可以通過整合我市企業已有的產值規模(營業收入)和地方財力來實現認定承諾嗎?
6、總部企業認定的申報方式是什麼?
7、總部企業的資質條件是否需要每年複查?
序列總部企業類型每年須達到的條件1本市的總部企業須每年達到《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的條件2新設立的總部企業在認定或遷入次年實現其承諾的產值規模(營業收入)和地方財力,
8、經認定的總部企業可以享有的權利和應當履行的義務分別是什麼?
9、經認定的總部企業違反《實施辦法》有關規定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10、經認定的總部企業可以享受哪些具體的支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