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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又有大動作!武漢成為試點!還沒買房的有福了

房子是很多人一輩子的牽掛, 但是想要存錢買房, 也不是件容易事, 畢竟是一大筆錢。 尤其看到房價上漲, 心裡更慌了......

不過, 現在還沒有買房的人不用太擔心了, 國家有大動作, 你們有福了!

近日, 武漢等11個城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實施方案, 獲得了國土資源部同意。

這意味著, 今年9月底前, 武漢就將啟動試點項目建設。 明年9月底前, 建好房子就要投入市場。

這些租賃住房會建在哪裡?

將建成什麼樣?

未來會不會在全市推開?

要建在哪?

武漢將在東湖高新區、江夏區、黃陂區、蔡甸區四個區先行開展試點工作。

試點專案選址重點在產業園區、科創園區、大學園區等周邊地區, 優先利用農村閒置地、廢棄地等建設集體租賃住房。

/ 東湖高新區 /

作為整村統征儲備先行區和武漢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區域, 兼顧政府、農民集體、企業和個人利益, 理清權利義務關係, 平衡專案收益與征地成本關係, 探索集體租賃住房的監測監管機制。

/ 江夏區 /

作為武漢市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及地上房屋確權登記試點區域和農房抵押貸款試點區域, 重點探索集體租賃住房產權登記, 探索基於集體建設用地產權的收益分配機制、開發建設融資模式、運營模式等。

/ 蔡甸區、黃陂區 /

與美麗鄉村建設相結合, 重點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來增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收入管道, 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建設模式、融資模式、收益分配模式等, 促進農村村莊整治和提高農村土地節約集約用地水準。

建成什麼樣?

根據國土資源部要求, 專案戶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戶型為主, 將會有健全的配套。 專案應與周邊區域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工程統一考慮, 明確配套設施建設主體與標準, 實現與周邊地區公共服務均等化。

未來一年試點安排

根據方案規劃,

2018年6月底前, 武漢將完成試點項目立項、規劃、用地、建設等批准程式,

9月底前啟動集體租賃住房建設。

2019年6月底前, 完成試點項目主體、配套設施的工程建設和裝修裝飾, 完成項目竣工驗收。

2019年9月底前, 試點項目租賃住房投入市場運營。

隨後, 在先期試點項目不斷完善的基礎上, 陸續啟動其他試點項目, 逐步在全市推開。

試點過程中這些行為將嚴查

在該實施方案中, 試點區域的選擇、試點任務、組織實施、保障措施等環節均有明確的規定, 尤其是在工作安排上更是細分為準備階段(2017年9月-2017年11月)、專案報批階段(2017年12月-2018年6月)、實施階段(2018年7月-2019年9月)、中期檢查(2019年10月-11月)、試點推廣階段(2019年12月-2020年11月)、試點工作總結(2020年12月)等六個階段。

此外, 方案還強調, 在試點項目實施中, 加強項目執法監管, 在專案規劃、用地、建設、品質、產權登記等方面加強執法檢查。

對未經批准擅自建設租賃住房、將租賃住房銷售、違法用地、違規建設、品質不達標等情況一律依法予以查處, 切實防止以租代售、“小產權房”出現, 保障試點項目依法依規建設。

在武漢的租房一族有福了!

好消息記得轉給小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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