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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島男子雨夜命喪車輪 警方調查牽出驚天大案

2017年7月20日夜, 山海關區迎來年度最強的一次降雨。 暴雨滂沱中, 一場陰謀也在上演。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六大隊民警在處理一場交通事故中縝密偵查、抽絲剝繭,

歷時幾個月發現重大案情, 為最終端掉詐騙團夥提供了有力佐證。

2017年7月20日21時40分, 六大隊指揮中心接急救中心電話報警稱, 102國道山海關長壽山路口東側500米左右處有人遇車禍受傷嚴重, 現正在山海關人民醫院搶救。 勘察現場時民警發現, 受當時天降大雨影響, 除道路中心線上遺留的兩隻白色運動鞋外, 現場無其他散落物及制動、接觸痕跡, 傷者張某已于21時40分許送至醫院, 於2017年7月21日0時許經搶救無效死亡。 此案發生正值旅遊旺季, 六大隊高度重視, 事故中隊成立專案組, 副大隊長關鍵擔綱組長, 中隊長劉園任專案組副組長, 民警關平、呂廣坤、梁洪濤為成員。 專案組成員明確分工, 各司其職,

展開大量走訪排查。

按照肇事逃逸案件偵破思路, 民警反復查看比對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監控錄影, 經過連續多日對現場及周邊視頻、抓拍查看, 走訪群眾查找到車輛線索, 一輛遼 P牌照的大型貨車有重大嫌疑。 7月25日, 民警傳喚發生事故時的駕駛員付某某及乘車人車主翟某某到大隊接受詢問。 二人到大隊後, 民警分別對他們進行了詢問。 駕駛員付某某表示, 當時感覺撞到了一個黑影, 不知道是什麼。 他將車停到事故現場東側1000米左右的地方, 車主翟某某撥打0429110報警。 停車後大約10分鐘, 付某某下車到發生事故地點查看,

但什麼都沒找到, 之後二人駕車駛離現場。 後經葫蘆島市110指揮中心和現場視頻資料證實, 二人所言非虛, 民警將涉事車輛暫扣, 進行進一步核查。

在尋找死者來源過程中, 民警再次發現疑點:監控視頻顯示, 在案發時間內未發現任何行人通過事故現場。 死者張某是葫蘆島人, 大雨夜為什麼出現在事故現場, 又是如何到達現場的?一連串的問題使民警意識到排查方向可能有誤, 死者可能不是步行到現場的。 於是辦案民警重新梳理, 從車輛著手繼續流覽現場錄影。 這一梳理讓民警發現了端倪:案發前, 一輛轎車出現在事故地點附近,駛入一死胡同,半個多小時後倒車出來行至路邊,一人下車在路邊吸煙,小轎車則駛入馬路對面無廠門的汽修廠院內。事故發生後,該車駛出汽修廠,沿102國道向東行駛。“死者是從小轎車上下來的,停車位置可以清楚地看到事故發生,為什麼駕駛人不下車,不報警,不追趕肇事車輛,而在有人經過並確認報警之後選擇離開?不合理!”民警腦中閃現出這個想法,便立即通過卡口監控追蹤車輛軌跡,當追蹤到光線較好的邊牆子卡口時,車輛完全出現在民警視線中,又一個疑點出現了。

這是一輛號牌為蘇LL8***的黑色奧迪轎車,對辦案民警來說,這輛車可並不陌生——這正是死者家屬駕乘的車輛,駕駛該車的是自稱張某“表哥”的楊某。至此,之前的偵破思路完全被推翻。民警再次追蹤涉案人員行動軌跡路線的監控錄影,追溯案發前涉案人員及車輛軌跡,發現張某曾與奧迪車駕駛人在轄區某旅館入住。7月20日20時46分左右,張某被送到送到案發地點南側路邊後,楊某又將車停到路北側汽修廠院內觀察。21時23分,事故發生。

民警再次複堪現場,嘗試從汽修廠調取有價值的監控視頻,但因拍攝角度問題未能提取。“你們是查下雨那天晚上的事故吧?”一名維修工不經意的一句問話引起民警的重視,便與其攀談起來。原來,這位維修工人有一位熟客,事故當天剛好駕駛大貨車跟隨肇事車輛後方行駛,目睹了案發經過。得到這一資訊,民警萬分驚喜,從維修工人處取得目擊者聯繫方式,取得證人證詞:當天,一輛遼P牌照的大貨車駛到事故現場時,有個人貓著腰沖向大貨車造成事故。聯繫重重疑點,民警回憶起,屍檢時,死者腹部有一處潰爛的引流切口,他們還在現場附近提取到的一個便袋,這些與案情是否有著某種關聯?

發現這一重要線索,專案組再次召開案情分析會,將偵查中發現的疑點和線索匯總分析,一致認為此案並非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為查明張某的動機,專案組安排專人到葫蘆島市對張某的社會關係、身體健康狀況、意外險投保等情況進行全面調查。通過對此案的全面深入調查,民警又發現諸多線索:

★1、張某曾於2015年1月29日至2月4日在海軍總醫院住院,病情為直腸癌。

★2、張某於2017年6月份在葫蘆島市人壽保險公司分別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十幾份。保費大約兩萬元,身故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200多萬元。保險公司人員說葫蘆島市保險協會詢問過,死者應該還在其他保險機構上了保險,詳細情況需要進一步核實。

★3、事故發生後,張某死亡,其前任妻子謝某與現任妻子孫某都到了屍檢現場。死者“表哥”楊某稱謝某為孫某的閨蜜。現任妻子孫某是這位“表哥”楊某的前任妻子,與楊某於2017年6月14日離婚,與張某於2017年6月16日結婚,婚後不到1個月張某便投保巨額的人身意外保險。

★4、經查,孫某資金流動很大。

★5、事故發生前,蘇LL8***號牌黑色奧迪轎車在秦皇島市徘徊兩日,軌跡出現在高速出口、經濟技術開發區以及多處卡口,尋找最偏僻、最不易識破的地點,選擇最惡劣天氣,等待最有利時機。

綜合所有疑點和線索,專案組民警認為,楊某、孫某、謝某、張某等人有利用張某的死亡騙取保險金的嫌疑。為儘快查明案件全部事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專案組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建議,將案件移交山海關公安分局,後又移交遼寧省葫蘆島市公安局龍港分局繼續偵辦。

日前,經承辦案件警方回饋,7.20交通肇事案件中死者張某夥同他人預謀騙取巨額保險成立,涉案人員16名,已批准逮捕14人。此前該團夥已成功騙保30餘起,涉案金額超過150萬元。

2018年1月11日,山海關公安分局經偵大隊、葫蘆島市公安局龍港分局刑偵大隊共同確認案情成立,證實張某與貨車相撞的行為存在主觀故意,不屬於交通事故。且本案中張某具有夥同他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騙取巨額保險金的故意,涉嫌保險詐騙罪,建議將暫扣車輛發回。

得知消息後,涉事大貨車車主翟先生萬分感激,於1月12日上午將一面錦旗送到7.20專案組組長關鍵、副組長劉園手上,感謝辦案民警處理事故細緻嚴謹,以高度的責任心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了他的切身利益,使他免受經濟損失。

一輛轎車出現在事故地點附近,駛入一死胡同,半個多小時後倒車出來行至路邊,一人下車在路邊吸煙,小轎車則駛入馬路對面無廠門的汽修廠院內。事故發生後,該車駛出汽修廠,沿102國道向東行駛。“死者是從小轎車上下來的,停車位置可以清楚地看到事故發生,為什麼駕駛人不下車,不報警,不追趕肇事車輛,而在有人經過並確認報警之後選擇離開?不合理!”民警腦中閃現出這個想法,便立即通過卡口監控追蹤車輛軌跡,當追蹤到光線較好的邊牆子卡口時,車輛完全出現在民警視線中,又一個疑點出現了。

這是一輛號牌為蘇LL8***的黑色奧迪轎車,對辦案民警來說,這輛車可並不陌生——這正是死者家屬駕乘的車輛,駕駛該車的是自稱張某“表哥”的楊某。至此,之前的偵破思路完全被推翻。民警再次追蹤涉案人員行動軌跡路線的監控錄影,追溯案發前涉案人員及車輛軌跡,發現張某曾與奧迪車駕駛人在轄區某旅館入住。7月20日20時46分左右,張某被送到送到案發地點南側路邊後,楊某又將車停到路北側汽修廠院內觀察。21時23分,事故發生。

民警再次複堪現場,嘗試從汽修廠調取有價值的監控視頻,但因拍攝角度問題未能提取。“你們是查下雨那天晚上的事故吧?”一名維修工不經意的一句問話引起民警的重視,便與其攀談起來。原來,這位維修工人有一位熟客,事故當天剛好駕駛大貨車跟隨肇事車輛後方行駛,目睹了案發經過。得到這一資訊,民警萬分驚喜,從維修工人處取得目擊者聯繫方式,取得證人證詞:當天,一輛遼P牌照的大貨車駛到事故現場時,有個人貓著腰沖向大貨車造成事故。聯繫重重疑點,民警回憶起,屍檢時,死者腹部有一處潰爛的引流切口,他們還在現場附近提取到的一個便袋,這些與案情是否有著某種關聯?

發現這一重要線索,專案組再次召開案情分析會,將偵查中發現的疑點和線索匯總分析,一致認為此案並非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為查明張某的動機,專案組安排專人到葫蘆島市對張某的社會關係、身體健康狀況、意外險投保等情況進行全面調查。通過對此案的全面深入調查,民警又發現諸多線索:

★1、張某曾於2015年1月29日至2月4日在海軍總醫院住院,病情為直腸癌。

★2、張某於2017年6月份在葫蘆島市人壽保險公司分別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十幾份。保費大約兩萬元,身故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200多萬元。保險公司人員說葫蘆島市保險協會詢問過,死者應該還在其他保險機構上了保險,詳細情況需要進一步核實。

★3、事故發生後,張某死亡,其前任妻子謝某與現任妻子孫某都到了屍檢現場。死者“表哥”楊某稱謝某為孫某的閨蜜。現任妻子孫某是這位“表哥”楊某的前任妻子,與楊某於2017年6月14日離婚,與張某於2017年6月16日結婚,婚後不到1個月張某便投保巨額的人身意外保險。

★4、經查,孫某資金流動很大。

★5、事故發生前,蘇LL8***號牌黑色奧迪轎車在秦皇島市徘徊兩日,軌跡出現在高速出口、經濟技術開發區以及多處卡口,尋找最偏僻、最不易識破的地點,選擇最惡劣天氣,等待最有利時機。

綜合所有疑點和線索,專案組民警認為,楊某、孫某、謝某、張某等人有利用張某的死亡騙取保險金的嫌疑。為儘快查明案件全部事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專案組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建議,將案件移交山海關公安分局,後又移交遼寧省葫蘆島市公安局龍港分局繼續偵辦。

日前,經承辦案件警方回饋,7.20交通肇事案件中死者張某夥同他人預謀騙取巨額保險成立,涉案人員16名,已批准逮捕14人。此前該團夥已成功騙保30餘起,涉案金額超過150萬元。

2018年1月11日,山海關公安分局經偵大隊、葫蘆島市公安局龍港分局刑偵大隊共同確認案情成立,證實張某與貨車相撞的行為存在主觀故意,不屬於交通事故。且本案中張某具有夥同他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騙取巨額保險金的故意,涉嫌保險詐騙罪,建議將暫扣車輛發回。

得知消息後,涉事大貨車車主翟先生萬分感激,於1月12日上午將一面錦旗送到7.20專案組組長關鍵、副組長劉園手上,感謝辦案民警處理事故細緻嚴謹,以高度的責任心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了他的切身利益,使他免受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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