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隨著生活條件和教育水準的上升, 老百姓對於孩子的教育越來越重視了。 隨之來而的, 是如雨後春筍一般冒出頭來的教育機構,
為了規範教育培訓市場 濱江對中小學文化類學科培訓機構要開展重點專項整治。
主要整治哪些對象?如何開展整治?
一、檢查整治物件
面向中小學學生開展文化類學科培訓的以下機構:
(一)“無證(指《辦學許可證》, 下同)無照(指《營業執照》, 下同)”非法開展培訓的機構;
(二)“無證有照”非法開展培訓的公司;
(三)持《辦學許可證》開展培訓的學校。
根據浙工商企〔2017〕21號文件精神, 藝術特長類(如古箏、舞蹈、繪畫等)、體育競技類(如球類、棋類等)培訓機構不納入此次檢查整治範圍。
二、專項整治時間
2018年1月中旬至4月上旬
三、處置辦法
1.督促、引導具備辦證法定條件、有繼續辦學意願的社會組織和個人依法辦理《辦學許可證》,
2.分類實施整治要求。
(1)對“無證無照”“無證有照”非法開展中小學文化類學科培訓的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2)對持《辦學許可證》開展培訓的學校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罰;終止一批名存實亡的中小學文化類學科培訓學校。
(3)對拒不關停、拒不整改的“無證無照”“無證有照”非法開展中小學文化類學科培訓的機構將依法依規進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