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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秀為什麼讚賞鐘離意

劉秀為什麼讚賞鐘離意

宋志堅


建武二十五年(西元50年), 鐘離意由瑕丘令遷任堂邑令。 這個堂邑縣當在今山東聊城, 建武年間屬徐州廣陵郡。 鐘離意任職期間, 曾有縣民防廣為父報仇殺人, 觸犯刑律被捕入獄, 還被判了死刑。 入獄不久, 其母病死, 防廣悲痛欲絕, 號啕大哭。 鐘離意頗感淒惻, 想讓防廣回家為母親辦理喪事。 他對防廣說:“今欲出若, 歸家殯斂。 有義則還, 無義則已”, 縣衙的“丞椽”都認為不能放他出去, 鐘離意說:“人是我放的, 絕不連累你們。 ”防廣是有“義”的, 他很守信用, 安葬母親後就回來服刑。 鐘離意向上密報此事,

有關方面為防廣減刑, 免去了他的死罪。 此事範曄《後漢書》與虞預《會稽典錄》均有記載, 文字大同小異, 比較明顯的區別, 範曄《後漢書》中的防廣, 虞預《會稽典錄》寫為“房廣”, 在“丞掾諫以為不可”之時, 鐘離意說的那句話, 範曄《後漢書》中是“罪自我歸, 義不累下。 ”虞預《會稽典錄》中是“不還之罪, 令自受之。 ”這件事很能體現鐘離意的“以人為本”的思想, 即使對犯人, 也很有人情味, 並以德感化之, 這大概就是現在說的“人性化執法”。 1900多年前的鐘離意就能有如此作為, 實在難得。 鐘離意“少為郡督郵”的事蹟, 虞預《會稽典錄》中另有一例。 烏程(今浙江湖州)男子孫常孫烈兄弟分家, 各得農田半頃。 弟弟孫烈不幸去世, 留下孤兒寡婦, 荒年暴月,
兄長孫常時而有米栗接濟他們, 時間一久, 就“計值作券, 沒取其田”。 孫烈的兒子長大之後, 為此提起訴訟。 官府的辦事人員都說孫烈的兒子不該“爭訟”, 似乎此“訟”頗有忘恩負義之嫌。 鐘離意卻認為孫常身為伯父, “當撫孤弱”, 這方是“人道正義”。 因為平時的米栗接濟而“券取其田”, 可謂“懷奸挾私, 貪利忘義”。 孫烈之妻當時將田抵給孫常, 出於“困迫之至”, 乃是不得已之舉, 孫常應當將田還給孫烈的妻兒。 (參見《魯迅輯錄古籍叢編》第3卷P35)他在處理民事糾紛之時維護的是“孤弱”權益和“人道正義”。

類似的事, 在範曄《後漢書•鐘離意傳》中還有一條, 那是鐘離意在大司徒侯霸府供職時的事。 有一次, 他奉命押送囚徒去“河內”(漢代畿郡, 位於今河南北部、河北南部和山東西部),

天很冷, 囚徒都凍出病來了, 病得幾乎不能再走。 鐘離意並不因為他們是囚徒而不顧他們的死活, 路過弘農這個地方時, 讓當地縣衙為這些囚徒製作冬衣, 縣衙不得已只好照辦, 卻把這事捅到上面去了, 鐘離意也據實向上作了秉報, 沒想到光武帝劉秀大為讚賞, 對侯霸說:“君所使掾何乃仁於用心?誠良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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