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秀為什麼讚賞鐘離意
宋志堅
建武二十五年(西元50年),
鐘離意由瑕丘令遷任堂邑令。
這個堂邑縣當在今山東聊城,
建武年間屬徐州廣陵郡。
鐘離意任職期間,
曾有縣民防廣為父報仇殺人,
觸犯刑律被捕入獄,
還被判了死刑。
入獄不久,
其母病死,
防廣悲痛欲絕,
號啕大哭。
鐘離意頗感淒惻,
想讓防廣回家為母親辦理喪事。
他對防廣說:“今欲出若,
歸家殯斂。
有義則還,
無義則已”,
縣衙的“丞椽”都認為不能放他出去,
鐘離意說:“人是我放的,
絕不連累你們。
”防廣是有“義”的,
他很守信用,
安葬母親後就回來服刑。
鐘離意向上密報此事,
有關方面為防廣減刑,
免去了他的死罪。
此事範曄《後漢書》與虞預《會稽典錄》均有記載,
文字大同小異,
比較明顯的區別,
範曄《後漢書》中的防廣,
虞預《會稽典錄》寫為“房廣”,
在“丞掾諫以為不可”之時,
鐘離意說的那句話,
範曄《後漢書》中是“罪自我歸,
義不累下。
”虞預《會稽典錄》中是“不還之罪,
令自受之。
”這件事很能體現鐘離意的“以人為本”的思想,
即使對犯人,
也很有人情味,
並以德感化之,
這大概就是現在說的“人性化執法”。
1900多年前的鐘離意就能有如此作為,
實在難得。
鐘離意“少為郡督郵”的事蹟,
虞預《會稽典錄》中另有一例。
烏程(今浙江湖州)男子孫常孫烈兄弟分家,
各得農田半頃。
弟弟孫烈不幸去世,
留下孤兒寡婦,
荒年暴月,
兄長孫常時而有米栗接濟他們,
時間一久,
就“計值作券,
沒取其田”。
孫烈的兒子長大之後,
為此提起訴訟。
官府的辦事人員都說孫烈的兒子不該“爭訟”,
似乎此“訟”頗有忘恩負義之嫌。
鐘離意卻認為孫常身為伯父,
“當撫孤弱”,
這方是“人道正義”。
因為平時的米栗接濟而“券取其田”,
可謂“懷奸挾私,
貪利忘義”。
孫烈之妻當時將田抵給孫常,
出於“困迫之至”,
乃是不得已之舉,
孫常應當將田還給孫烈的妻兒。
(參見《魯迅輯錄古籍叢編》第3卷P35)他在處理民事糾紛之時維護的是“孤弱”權益和“人道正義”。
類似的事,
在範曄《後漢書•鐘離意傳》中還有一條,
那是鐘離意在大司徒侯霸府供職時的事。
有一次,
他奉命押送囚徒去“河內”(漢代畿郡,
位於今河南北部、河北南部和山東西部),
天很冷,
囚徒都凍出病來了,
病得幾乎不能再走。
鐘離意並不因為他們是囚徒而不顧他們的死活,
路過弘農這個地方時,
讓當地縣衙為這些囚徒製作冬衣,
縣衙不得已只好照辦,
卻把這事捅到上面去了,
鐘離意也據實向上作了秉報,
沒想到光武帝劉秀大為讚賞,
對侯霸說:“君所使掾何乃仁於用心?誠良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