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還有什麼需要知道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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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各類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山東省工商局公示的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
申報守合同重信用企業,設立時間應滿五年以上, 實行資質管理的企業應當具備中等以上資質等級, 在同行業中規模較大、市場佔有率較高,同時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企業重視合同管理, 信用意識強。 重視商業信譽和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堅持誠實信用經營理念, 企業領導、專(兼)職信用(合同)管理人員和有關業務人員熟悉與本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 具有較高的信用(合同)管理水準。
企業守法經營, 無不良記錄。 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企業和品牌具有社會影響力。 產品(服務)的銷售區域較廣, 企業規模及管理達到省內行業領先水準。
合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 合同信用管理機構健全, 有比較完善、適合本企業特點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合同信用管理機制落實。
合同行為規範。 合同簽訂規範, 台賬完整, 積極使用合同示範文本, 合同格式條款合法, 合同爭議解決與處理制度完善。
合同履約狀況好。 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 無惡意違約行為, 合同實際履約率高。 自覺執行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已生效的法律文書。
社會信譽好。 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獲得相關社會榮譽, 對各類舉報投訴積極處理。
市(設區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在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企業除外)。
公示活動按照企業自願申報, 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初審、推薦, 企業信用標準體系軟體測評, 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的程式進行。
企業申請公示, 應提交以下書式材料:
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印章的《山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報表》;
資質證書及榮譽證書影本;
其他相關材料(企業信用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