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 小編一篇《李嘉誠重慶賣地!10年前20億拿地 什麼都沒幹 如今200億賣出》引來了100多個網友的評價, 有怒批李嘉誠是奸商的, 也有怒批小編瞎寫的, 也有客觀評價的。 首先, 小編澄清一下, 這並非小編杜撰。 為什麼李嘉誠閒置了10年的地沒有被收回, 按照法律, 閒置三年以上的土地是可以回收的, 有人就說小編是胡說八道!
這裡小編澄清一下, 這種新聞小編杜撰不出來!是根據正規媒體延伸出來的話題, 其實稍微有點知識的人都知道,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沒錯, 國家關於閒置土地法案:2012年國土資源部出臺《閒置土地處置辦法》規定:“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 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20%征繳土地閒置費。 未動工開發滿兩年的, 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
可這個法案後面還有一段話“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須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像李嘉誠這種級別的商人難道會沒有回應的對策?事實表明, 這種情形很常見。 比如在有的情形下, 只要房地產調控政策密集出臺, 政策不斷在變, 開發商就有合法理由拖延進展。 所以, 李嘉誠從2007年買入這塊地一度閒置了5年之久,
言歸正傳, 在小編這篇文章的評論裡!有一個網友發了一篇長達200多字的評論, 姑且不論真假, 小編還是覺得有必要給他做個宣傳:
李嘉誠也許根本就不會知道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也許李嘉誠知道了會幫助這些民工解決這些問題, 畢竟, 100多萬對於李嘉誠來說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