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從相關部門獲悉, 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準, 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全面推行付費總額控制制度, 減輕醫保基金支出壓力,
據瞭解, 通過醫療保險年度基金收支預算, 對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付費實行總額控制, 促進定點醫院加強內部管控, 杜絕醫療浪費和不合理醫療費用增長, 切實提高醫療服務品質, 防範基金運行風險, 更好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
按照保障基本、科學合理、公開透明、激勵約束的原則強化基金預算管理, 《實施意見》明確了“年度總量預算、月度定額控制、年中動態調整、年終統一清算”的總控具體流程, 細化了醫療費用預決算指標、醫療費用總額核算、違規醫療費用處理、醫療費用清算、協商研判機制、醫療服務管理及醫療監督管理要求。
加大總控力度。 細化醫保服務協定,將總額控制指標、醫療服務監管和考核、違規處罰、醫療費用結算、撥付和清算等納入協定內容。 完善管理措施,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建立健全總額控制費用季度分析、定期通報制度, 防範可能出現的推諉拒收病人、減少服務內容、降低服務標準、虛報服務量等行為,保證醫療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