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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誰非答案揭曉」母親口頭改遺囑,女兒錄音算有效嗎?

誰是誰非

陳大媽有一兒一女。 當初她和兩個孩子約定, 她百年後, 遺產兩個孩子平分, 也寫了遺囑。 後來因為兒子、兒媳都不願意照顧她, 陳大媽一直都和女兒一起生活。

陳大媽在好幾次聊天時說, 兒子不盡孝, 想把財產都留給女兒。 女兒就偷偷把陳大媽的話給錄了下來。

現在, 陳大媽去世了, 兒女在分遺產的時候產生了分歧, 女兒拿出了母親的錄音, 兒子說母親留有遺囑, 這段錄音沒有效力。

這段錄音能推翻陳大媽的書面遺囑嗎?

(圖為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的 張中理 律師)

答案揭曉

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的 張中理 律師認為: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 簽名, 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由其中一人代書, 注明年、月、日, 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

可以立口頭遺囑。

錄音遺囑是指以錄音方式錄製下來的遺囑人的口述遺囑。 我國繼承法一方面承認錄音遺囑, 另一方面又對錄音遺囑規定了嚴格的條件。 繼承法規定,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 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從本案當中交待的情形來看, 女兒只是偷偷把陳大媽的話給錄了下來, 並不符合繼承法中規定的錄音遺囑的形式, 因此, 是不能推翻陳大媽書面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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