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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常識:房屋預售後土地使用權可否抵押?

房子修好後, 開發商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過後, 才可以正式銷售房子, 這種房屋是屬於預售房屋, 預售房屋在他項權益上是否跟其他類型的房屋有差別呢, 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這其中的規定, 那麼房屋與售後土地使用權可否抵押呢?房屋預售後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法規有哪些呢?小編下麵為您解答。

一、房屋預售後土地使用權可否抵押

判斷預售房屋能否做抵押貸款的依據有兩個:

1、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2、是否可以正常做抵押登記。 修建的房屋產權性質分為很多種, 如單位公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康居房、回遷房、限價房、兩限房等等,

有些能抵押有些不能, 具體要看是什麼產權性質的。

符合條件的預售房屋可以進行抵押貸款, 但必須交納抵押期間的需繳納的費用:他項權利登記發證的登記費、工本費等, 另外需提供的申報資料有:

(1)抵押人、抵押權人的抵押申請;

(2)雙方的法人身份證明書、身份證影本;

(3)雙方法人的授權委託書、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影本;

(4)抵押合同(原件);

(5)借款合同(原件);

(6)雙方的營業執照影本、單位代碼(影本);

(7)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

(8)土地評估報告;

(9)交納土地出讓金憑證。

上述材料備齊後, 承辦人審核並交領導批准, 發給抵押許可證, 專案單位憑抵押許可證即可向銀行申請貸款, 並與之簽訂抵押貸款合同,

簽訂後雙方到房產局辦理土地抵押登記, 承辦人向抵押權人核發他項權利證明書。

二、房屋預售後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商品房預售抵押土地使用權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 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 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國務院令第248號《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 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辦理預售登記, 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以上就是關於房屋預售後土地使用權是否可以抵押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有哪些的介紹了, 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 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 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 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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