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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抓住去杠杆這個“牛鼻子” 防範金融風險

金融的特點包括杠杆, 沒有杠杆就沒有金融。 適度的杠杆率不僅能提高資金配置效率, 還能促進經濟增長。 但是, 如果杠杆率過高, 則會造成信用違約頻發、不良貸款陡增、資產價格崩潰、金融風險加劇, 甚至導致金融危機。

從整體上看, 我國總體及各部門杠杆率均低於發達國家平均水準, 債務水準溫和可控, 但有些部門的杠杆率上升過快, 結構性問題突出。 因此, 要按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 有針對性地引導一些重點部門“去杠杆”, 積極穩妥處理好債務問題, 切實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引導地方政府穩步去杠杆,

規範地方融資舉債。 一方面, 應科學制定並實施政府中長期資本投融資規劃, 嚴控地方政府債務增量。 建立健全政府投融資制度, 制定並實施政府中長期資本投融資規劃, 依法將各級地方政府舉債融資納入中長期規劃管理。 另一方面, 應確立有效的債務清償責任承擔機制, 確保存量債務逐步化解。 持續開展省以下地方政府債務責任劃分。 此外, 在發債信用評級基礎上, 有必要建立存量債務的風險分級制度, 在利益相關者之間構建便利的風險預警及處理機制, 防範某一類債務風險向其他類別債務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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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國有企業大力去杠杆, 加快清理“僵屍企業”。 國有企業杠杆率高而資金使用效率低, 會導致資源錯配和產能過剩。 降低國有企業杠杆率, 要從加強高負債企業管控、嚴防債券兌付風險、加快資金融通、積極穩妥開展市場化債轉股、著力加大股權融資力度、大力處置“僵屍企業”、發揮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功能作用等多方面入手。

應把處置“僵屍企業”作為重要抓手, 加快清理“僵屍企業”。 對那些扭虧無望、已失去生存發展前景的“僵屍企業”要當機立斷處置, 依法兼併重組或清償破產, 妥善安置相關人員。

引導金融機構適度去杠杆, 嚴防資金空轉。 當前, 資金脫實向虛、在金融體系內空轉的問題雖有一定緩解, 但未得到根本解決。 資金空轉一方面會增大流動性風險和市場風險, 另一方面也會增大金融系統風險。 所以, 金融機構應該堅決去除那些無資本支撐、脫離監管的杠杆。 為此, 要加強金融監管協調、防止監管套利, 針對突出問題加強協調, 強化綜合監管, 突出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 提升監管水準。 健全風險監測預警和早期干預機制,

加強金融基礎設施的統籌監管和互聯互通, 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和監管資訊共用, 即時掌握市場資金流動狀況。 提高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水準, 加大金融體系監管力度, 宏觀審慎與微觀監管雙管齊下, 有效應對影子銀行體系的潛在風險。

引導居民部門漸進去杠杆, 防範房地產市場風險。 近幾年我國居民部門的杠杆率不斷上升, 主要源於房地產市場的火爆導致炒房行為和住房貸款大量增加。 儘管我國採取了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 嚴格控制房地產信貸, 提高首付比例, 但仍有大量資金流向房地產, 在提高居民部門杠杆率的同時也增大了房地產市場風險。 因此, 有必要建立健全包括房地產市場、銀行部門、銀行間市場、資本市場等在內的系統性風險防範應對框架。

還應對“影子銀行”為房地產開發商提供融資的業務進行清理整治;對消費貸款資金嚴格管理, 防止個人消費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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