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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書坑儒的陽謀與糾錯機制的喪失

秦帝國建立之後, 為了維持萬世一系的統治, 確保江山永不變色, 他們廢封建、改郡縣, “車同軌、書同文”加強對全國的控制;隳名城、殺豪傑、銷兵器,

摧毀民間的反抗能力;焚詩書、坑術士, 別黑白而定一尊;又使蒙恬北築長城而守藩籬, 卻匈奴七百餘裡, 解除了遊牧民族對中原的威脅。 從理論上講, 秦始皇既解決了外患問題, 又全面加強了對國內的控制, 秦帝國仿佛應該長治久安, 如其所願那樣, “二世三世至於萬世, 傳之無窮”。 但歷史跟他開了個玩笑, 就在西元前207年, 也就是秦始皇去世的三年之後, 秦帝國轟然倒塌。 看似強大的秦帝國的突然滅亡, 是歷史留給後人的一大命題。 從漢初開始, 人們就嘗試著研究解答這個這個問題。 原因固然是複雜的, 從不同的角度分析答案也不盡相同, 但焚書坑儒無疑是秦帝國自我作死的一個重大舉措。

焚書坑儒其實是兩件事,

也不在同一時間發生。 焚書在前, 坑儒在後。 焚書的導火索是西元前213年的一次宮廷宴會。 在這次宴會上, 七十位博士起來向秦始皇敬酒, 僕射周青臣乘機為秀了一下舌功, 為秦始皇歌功頌德, 遭到博士淳于越的諷刺, 他指責周青臣阿諛希旨, 不是忠臣。 被掃了興的秦始皇決定先淳于越和周青臣的爭執交給大臣們民主討論, 最後由自己集中獨裁。

丞相李斯對像淳於越這樣的學者動不動以自己的學術觀點對中央的做法說三道四、評頭論足, 甚至公開發表同中央決定相反的意見非常不滿, 他認為這種情況如果不予糾正, 長此以往, 就會“主勢降乎上, 党與成乎下” 。 因此, 李斯向秦始皇建議, 要徹底根除這一現象,

就要從思想源頭加以控制, 對文化進行一次大清理整頓, 並附帶著提出了清理整頓方案, 《史記﹒秦始皇本紀》對這一方案有明確的記載:

史官非秦記皆燒之。 非博士官所職, 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 悉詣守、尉雜燒之。 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 以古非今者族。 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燒, 黥為城旦。 所不去者, 醫藥蔔筮種樹之書。 若欲有學法令, 以吏為師。

李斯的這個方案核心有兩點:第一點把記載以往文明成果的典籍除醫藥、蔔筮、種樹等技術類的書之外全部焚毀, 包括非官方所藏秦國之外的史書、儒家的經典與諸子百家的著述, 全部燒掉, 嚴禁傳播。 老百姓如果想學習, 唯一的途徑是向地方官學, 把教育權完全收歸官府壟斷,

通過地方官吏為老百姓洗腦, 灌輸特定的意識形態。 這裡“若有欲學法令, 以吏為師”, 集解引徐廣之語“一無法令二字”, 實際上《李斯列傳》就作“若有欲學者, 以吏為師”。 第二點是鉗制輿論, 讓掌握這些文明成果的知識精英閉嘴。 “以古非今者族”, 無論朝政對錯, 絕不允許學者妄議, 否則滅族。 “天下無異意, 則安寧之術也。 ” 老百姓最好一個個都無思想, “當家則力農工” , 成為國家生產的工具, 皇帝說什麼就是什麼, 那樣帝國就永遠安定了。 應該說李斯的眼光是犀利的, 看出了春秋戰國以來形成的自由講學的風氣和思想自由的潮流與秦帝國中央集權君主專制的體制之間無法相容, 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場面不利於維護君主的絕對權威。
大家運用所學理論多角度地分析評判君主作出的決議, 對其中不合理不科學的地方不留情面的批評, 必然把君主搞得灰頭土臉。

經過充分地“民主”討論, 到了集中階段, 秦始皇大筆一揮, 完全同意李斯的意見。 於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一次文化大劫難到來了, 從上古流傳下來的典籍被焚燒一空, 史稱“焚書”或“焚詩書”。 作為焚書重點針對的對象, 儒家的損失最為慘重。 《尚書》從此缺失, 至今學者們仍然搞不明白到底有多少篇。 中國上古史搞不明白, 很大程度上就與這次焚書有關, 把秦國之外的史書都燒了, 導致後世文獻不足征。

秦始皇的倒行逆施已引起絕大多數有良知的學者的不滿, 為自己換來一片罵聲。 博士淳于越的言論引發焚書之後,本來就無足輕重的博士和文學儒生此後更受冷落,加上秦始皇的所作所為與儒家學術趣旨格格不入,一些儒生也不免滿腹牢騷。而秦始皇為了鉗制輿論,早就在咸陽加強了對這幫學者的監督,“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 。這些話傳到他的耳朵裡,秦始皇十分惱火。加之之前的方士韓眾、徐巿都打著尋仙藥的旗號騙了一大筆錢一去不返。秦始皇認為自己花重金招來的文學方術士不是騙子就是不識相的蠢貨,無所顧忌地亂髮不合時宜的言論,得給他們個教訓。於是下令讓禦史對這些儒生方士進行審問調查。這幫儒生方士看起來滿腹經綸、清高自許,實際上大都不免文人的通病:軟骨頭。一經禦史審問便打熬不住,拼命地揭發告密以期自保,於是越查越多,牽連了四百六十多人。秦始皇藉口這幫學者妖言惑眾,下令把這四百多儒生方士也可能包括治百家言的學者全部活埋在咸陽北面,史稱“坑儒”或“坑術士”。 活埋這些學者的目的,司馬遷在《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說得明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就是殺雞駭猴,警告天下學者,識相的給我閉嘴!可見,坑儒這件事雖由盧生侯生的牢騷引發,但發生絕不是偶然,而是一場為了達到特定的政治目的,由秦始皇一手策劃、盤算已久的陽謀!

秦始皇的長子公子扶蘇委婉地向秦始皇建議:“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 現在帝國剛統一天下,人心基礎不牢固。這些學者都傳習孔子的學說,影響很大,如此處置恐怕會搞得天下人心惶惶,希望慎重考慮。秦始皇見扶蘇敢非議自己的決策,登時大怒,由於是親生兒子不忍再揮屠刀,就把他貶到邊地,到蒙恬的部隊裡做監軍。秦始皇所坑的這四百多學者,從常理來講,都是當時的知識精英,不然也難以入秦始皇法眼。如果僅僅是“焚書”,那麼燒掉的文化典籍還存在著由這幫人憑藉記憶重建的可能,“坑儒”則使得這種可能性大大減小,漢興後,典籍重建時未能完整地恢復也與這次坑儒有關。

關於坑儒這件事,近年來有些學者通過苦心孤詣的研究,得出來是漢人污蔑秦始皇的高論。他們認為,秦始皇所坑的四百六十餘人,都是靠忽悠騙錢的方士,也稱術士,因花了錢無法完成根本不可能完成的尋仙藥的任務,就造謠污蔑秦始皇,為自己開脫,並伺機逃走,根本不是儒生。依據是司馬遷在《史記•儒林列傳》中講到這件事時說:“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不可否認,秦始皇所坑的這四百多人,不全是儒生,裡面肯定有不少方士,最初發牢騷惹惱秦始皇的盧生與侯生,就是為秦始皇覓仙藥和仙人的方士。如果說其中沒有儒生,顯然不能令人信服。班固在《漢書•藝文志》中概括儒家的一個最主要特徵是“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仲尼”,在儒者尊奉的先聖中,無論堯舜也好還是文武也好,都沒有著述流傳下來,儒者們所傳的堯舜之道、文武之道都是靠孔子整理闡釋的。故《論語•子罕》載孔子自我評價的話說:“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和“宗師仲尼”在實踐中是一回事情,就是學習孔子傳授的詩書禮樂等那套東西。公子扶蘇作為坑儒事件的受牽連者,他提到被坑之人時說“諸生皆誦法孔子”,“誦法孔子”就是“宗師仲尼”,是儒生最主要的身份表徵,所以說被坑的學者中,一定包括不少儒生在內。司馬遷把“焚詩書,坑術士”當作“六藝”殘缺的原因,本身也能說明所坑的人中就包含儒生,“六藝”即六經,因為單憑“焚詩書”不可能致“六藝缺”。古代儒生傳習六經,首先要背誦下來,“焚詩書”而不“坑儒”,六經仍有可能憑藉儒生的記憶重建。另外,把“術士”直接等同于方士,認為是“方術士”的簡稱,也是沒有任何文獻依據的。相反,許慎在《說文解字》解釋“儒”時說:“儒者,柔也,術士也。”正說明那時術士也可以指儒生。

那麼既然是所坑之人既有儒生又有方士甚至有其他學派的學者,為什麼司馬遷在《史記•儒林列傳》中稱“焚詩書,坑術士”而劉向于《戰國策•序》中卻道“燔燒詩書,坑殺儒士”呢?其實,在秦朝儒生和方士是並招的,秦始皇自言,“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 ,招來這些“文學方術士”,先是給予“待詔博士”的身份,將來補博士官的缺。這裡的“文學”包括儒生,大儒叔孫通就有過“秦時以文學征,待詔博士”的經歷,也包括其它學派的學者。秦代的博士官既有儒生也有方士,還有治諸子百家言的學者,《漢書•藝文志》著錄名家七家,其中就秦博士黃疵,“《黃公》四篇。名疵,為秦博士”。儒生方士及治諸子百家言的學者作為朝廷徵召的博士官候選,在秦代被視為是同一大類人。司馬遷稱“坑術士”劉向稱“坑殺儒生”者,遠沒有那些高明的學者們想得複雜,都是指代同一夥人。不稱“文學方士”或“儒生方士”,只不過是為了追求文字的形式美,與“焚詩書”和“燔燒詩書”對仗而已。同是這件事,司馬遷在《史記•封禪書》中的說法即與《儒林列傳》不同:“諸儒生疾秦焚詩書,誅僇文學。”用“誅僇文學”表述坑殺學者,正說明所坑殺的不僅方士,也包括儒生乃至其他學者,這種表述也許更準確。

經過焚書坑儒這兩件事,整個社會充滿了恐怖氣氛,沒人再敢提不同意見,一時“天下無異議”,秦始皇耳根清淨了,想怎麼幹就怎麼幹。

焚書坑儒這兩件事,看似偶然事件,實際上卻是歷史發展的必然。具體而言,這是秦帝國建立“君師合一”統治模式的重要一環。通過焚書坑儒兩件事,秦帝國完成了在思想文化領域的整合。李斯推行的“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的思想文化政策,其目的是“別黑白而定一尊”,就是要統一人們的思想。但法家學派講求的法、術、勢更多的是技術操作層面的東西,缺乏能夠統一人們思想認識的價值理念。法家講的法,並不是法治,而是君主的統治臣民的工具;術,就是權術,君主操縱玩弄臣民的政治技巧;勢,指的是君主所保持的權勢或者權威。法、術、勢的終極目的,就是為了保持君主對國家的絕對控制權,維護君主對臣民的絕對統治,消滅一切不利於君主的因素和異己力量。究其本質而言,不過是幫閒奴才諂媚討好君主的東西,絲毫沒有考慮國家社會的利益,更不要說底層的老百姓了。在法家眼裡,老百姓就是君主的工具,最好無知無識。法家的集大成者韓非子曾經這樣描述他理想中的國家:“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無私劍之捍,以斬首為勇。” 治理國家最高的境界,老百姓都不得接受任何文化教育,以國家的各級官員為榜樣,由他們灌輸法律條文,接受他們的洗腦;勇力不能用來保護自己的私利,只能成為君主的戰爭機器和生產工具。所以法家治理國家的理念,就是把老百姓異化為統治者實現野心和謀取利益的嗜血的工具。因此,對於國家來說,法家只能提供一些治國理政的權術、技巧之類的形而下的東西,提供不了形而上的價值理念,無法充當“一尊”。這個“一尊”,按照法家的政治理念,只能是君主的個人思想或好惡。這一思想文化政策,配以中央集權下的科層制管理體系,最終必然導致以權力論是非,誰擁有絕對的權力誰就擁有絕對的真理。君主的語錄或者什麼講話無論對錯天然就是金科玉律、最高真理,全國只能有一顆腦袋思考、一個嘴巴講話、一個人的思想傳播,持不同意見者全部會被妖魔化,輕則罷官殺頭,重則株連九族。在這種體制下,獨裁者就會自我膨脹成無所不能的上帝,只能被崇拜、被信仰,不能被質疑、被規諫。整個體制失去自我糾錯功能,君主的一個細微的錯誤決策,經科層制的管理體系層層下達,層層擴大,都極有可能給國家帶來不可估量的危害。

秦始皇在他在位的第二十六個年頭統一了全國,一共統治全國十年,在這短短的十年之內,分別於二十七年、二十八年、二十九年、三十二年和三十七年四次巡遊全國,並最終死在了巡遊的路上。每次巡遊,一來一回,動輒數月,足跡遍及全國。在那個交通不便的時代,無疑是底層民眾的沉重負擔。除了巡遊外,秦始皇還多次發動對外戰爭,開拓疆土。三十二年,派蒙恬發兵三十萬人北擊匈奴,奪取河套以南地區。三十三年,發動對南方的戰爭,設置南海、桂林、象郡,把疆域拓展到今天的兩廣地區,又派五十萬人戍守五嶺。同時繼續對匈奴用兵,奪取三十四縣地,並移民實邊。三十四年,在北部邊境修築長城,有在五嶺地區修建守禦設施。也就在這一年,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開始焚書。三十五年,又有幾項大工程開工。一是修建經九原到雲陽的道路,史稱“塹山堙穀,直通之”,也就是為了直達雲陽,中間遇山嶺就把山嶺削平,遇到河谷便把河谷填埋。二是在渭南上林苑中修建新的宮殿群,就是後人所謂的阿房宮。同時繼續建他在驪山的陵墓。為了這兩項工程,發動徒刑者七十余萬人,並且在全國大肆徵集建築材料,“發北山石槨,乃寫蜀、荊地材皆至” 。建築規模預計是“關中計宮三百,關外四百餘” 。直到秦帝國滅亡死去,這兩項工程都還未完成,可見其工程量有多大!秦國是通過殘酷的兼併戰爭實現統一的,可以說在統一之初,飽經戰爭蹂躪的老百姓亟需休養生息,整個社會滿目瘡痍,哀鴻遍野,在這種情況下,秦始皇不顧民生國情,大興土木,又在南北兩面出擊,不僅沒有滿足老百姓“得免于戰國,逢明天子,人人自以為更生”,反而進一步加重了老百姓的負擔,無疑屬於明顯的錯誤決策。然而這麼明顯的錯誤決策,竟然沒有人指出,反而在執行過程中層層加碼,最終導致“土崩”的局面。

對於秦帝國的這一失策,漢人已經認識的比較清楚,如賈山總結這一時期的秦帝國狀況時說:“秦皇帝以千八百國之民自養,力罷不能勝其役,財盡不能勝其求。一君之身耳,所以自養者馳騁弋獵之娛,天下弗能供也。勞罷者不得休息,饑寒者不得衣食,亡罪而死刑者無所告訴,人與之為怨,家與之為仇。” 批評秦帝國大興土木,加重了民眾負擔,使得“人與之為怨,家與之為仇”。嚴安更進一步,指出秦帝國盲目發動對外戰爭超出了民眾的承受能力,把老百姓逼上了絕路:“當是時,秦禍北構于胡,南掛於越,宿兵無用之地,進而不得退。行十餘年,丁男被甲,丁女轉輸,苦不聊生,自經於道樹,死者相望。” 並且嚴安已經看到導致一失策發生的乃是“法嚴政峻,諂諛者眾,日聞其美,意廣心軼” 的原因,正是這種體制導致無人敢於批龍鱗、逆聖聽,“天下畏罪持祿,莫敢盡忠。上不聞過而日驕,下懾伏謾欺以取容”!飽受暴政蹂躪的老百姓當然恨死了秦始皇,甚至開始懷念戰國時期的生活,有人在石頭上刻了“始皇帝死而地分”幾個字,可能是用來祈禱的,被秦始皇發現,在找不到誰可的情況下,秦始皇一怒把石頭旁邊的居民全部屠殺光!

這種情況到了二世時變本加厲,二世胡亥的信條就是“凡所為貴有天下者,得肆意極欲” ,當了皇帝就得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否則做什麼皇帝?唯一的遺憾就是人生苦短,如白駒過隙,所以他最大的願望便是及時行樂,“欲悉耳目之所好,窮心志之所樂” 。為鞏固權位,掃除盡情享樂的一切障礙,二世和李斯、趙高等的堅信恐怖主義是最佳手段,使“人臣當憂死而不暇,何變之得謀”,“群臣百姓救過不給,何變之敢圖” 。要達到這一效果,趙高“嚴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誅,至收族,滅大臣而遠骨肉” ,打擊上層貴族;李斯建議二世建議二世奉行“督責”之術,“唯明主為能深督輕罪。夫罪輕且督深,而況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 主要打擊下層人民。總之,就是用嚴刑峻法對付敢於提出不同意見的人和敢於不順從的人,幻想著長夜難明,就要先殺敢於報曉的雄雞和出頭鳥。二世對於兩者的建議,照單全收,在嚴刑峻法的威嚇下,“群臣諫者以為誹謗,大吏持祿取容,黔首振恐”。

關東義軍此起彼伏,眼看帝國就要有覆巢之危,和帝國同在一條船上的右丞相馮去疾、將軍馮劫連同李斯出於覆巢之下無完卵的恐懼,勸二世“且止阿房宮作者,減省四邊戍轉”,暫時省工減稅,緩解一下民力,為帝國續命。這下惹了大禍,二世嚴正地指出,作阿房宮室是先帝的意思,你們竟然要停工!這既是藐視先帝的忘恩負義行為,也是挑戰朕躬的不忠誠行為,要你們何用?於是下令把他們全部抓起來交給有關部門問罪。結果是馮去疾、馮劫被迫自殺,李斯則受盡酷刑而死。胡亥的這一想法看似荒唐,實則其來有自屬於法家的核心政治理念,申不害早就提出“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下為桎梏”的觀點。秦帝國既然以法家理念治國,胡亥生出這類的念想也毫不奇怪,甚至是順理成章。

李斯死後,趙高為相,大權逐漸從晏處深宮的二世手中轉移到趙高手中,最高真理也就成了趙高手中的橡皮泥。這一模式的極致就是指鹿為馬,大權在握的趙高欲徹底除掉秦二世胡亥,取而代之,便弄一頭鹿來做實驗。趙高指著鹿對二世話還說這是馬,胡亥不知底細,就說丞相錯了,是鹿!於是趙高就問左右的大臣是鹿是馬。識相的都說是馬,不識相的或者半識相的說是鹿或不做聲。結果是說馬者升官發財,說鹿著或不做聲著被殺了頭!在指鹿為馬的事件發生後不久,趙高看時機成熟,決定除掉胡亥,命女婿閻樂執行。閻樂帶著人馬直闖胡亥所居的望夷宮,望著胡亥開弓便射。胡亥大怒,召集左右準備拿下閻樂。左右侍從見胡亥權威已失,不肯在為他賣命——獨夫是很難有忠臣的——皆作鳥獸散樂。只有一位貼身的小宦官還比較忠心,緊跟在胡亥身旁,隨著他到處逃。君臣之間發生了極具歷史意義的一次對話:

二世入內,謂曰:“公何不蚤告我?乃至於此!”宦者曰:“臣不敢言,故得全。使臣蚤言,皆已誅,安得至今?”

胡亥責問小宦官,你怎麼不早告訴我真相,以致落到這步田地!小宦官說,我不敢告訴你真相,所以才活到了今天;我要是早告訴你真相,早就被你殺掉了,哪裡還能活到今天?最終胡亥討饒不得,被迫自殺。就在胡亥死的這一年,劉邦攻破函谷關,烜赫一時的秦帝國滅亡。漢高祖時的一位替蕭何抱不平的王姓尉衛曾一針見血的指出:“秦以不聞其過亡天下。” 這與賈誼在《過秦論》中也認識一致:“秦王足己而不問,遂過而不變。二世受之,因而不改,暴虐以重禍。子嬰孤立無親,危弱無輔。三主之惑,終身不悟,亡不亦宜乎?當此時也,也非無深謀遠慮知化之士也,然所以不敢盡忠指過者,秦俗多忌諱之禁也,——忠言未卒於口而身糜沒矣。故使天下之士傾耳而聽,重足而立,闔口而不言。是以三主失道,而忠臣不諫,智士不謀也。天下已亂,奸不上聞,豈不悲哉!”說到底,是李斯幫助秦始皇建立的那種政統道統合一的政治體制,造就了最高權力加最高真理的惡魔,使得秦帝國喪失了自我糾錯的功能,最終葬送了秦帝國!

歷史不可以假設,但歷史可以做合理的推測。如果秦帝國不搞君師合一體制,不矮化知識精英,不鉗制言論,允許大家對朝政的缺失進行討論和批評,那麼多不合理的決策就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糾正,秦帝國與社會各階層的矛盾衝突就有可能得到某種程度的緩和,給人民留下更多的空間,整個統治也就不會“土崩”。如此,即使各別豪傑之士如陳勝揭竿而起,幾乎可以肯定的是不會出現應者雲集的情況,更不會“一夫作難而七廟隳”。

博士淳于越的言論引發焚書之後,本來就無足輕重的博士和文學儒生此後更受冷落,加上秦始皇的所作所為與儒家學術趣旨格格不入,一些儒生也不免滿腹牢騷。而秦始皇為了鉗制輿論,早就在咸陽加強了對這幫學者的監督,“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 。這些話傳到他的耳朵裡,秦始皇十分惱火。加之之前的方士韓眾、徐巿都打著尋仙藥的旗號騙了一大筆錢一去不返。秦始皇認為自己花重金招來的文學方術士不是騙子就是不識相的蠢貨,無所顧忌地亂髮不合時宜的言論,得給他們個教訓。於是下令讓禦史對這些儒生方士進行審問調查。這幫儒生方士看起來滿腹經綸、清高自許,實際上大都不免文人的通病:軟骨頭。一經禦史審問便打熬不住,拼命地揭發告密以期自保,於是越查越多,牽連了四百六十多人。秦始皇藉口這幫學者妖言惑眾,下令把這四百多儒生方士也可能包括治百家言的學者全部活埋在咸陽北面,史稱“坑儒”或“坑術士”。 活埋這些學者的目的,司馬遷在《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說得明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就是殺雞駭猴,警告天下學者,識相的給我閉嘴!可見,坑儒這件事雖由盧生侯生的牢騷引發,但發生絕不是偶然,而是一場為了達到特定的政治目的,由秦始皇一手策劃、盤算已久的陽謀!

秦始皇的長子公子扶蘇委婉地向秦始皇建議:“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 現在帝國剛統一天下,人心基礎不牢固。這些學者都傳習孔子的學說,影響很大,如此處置恐怕會搞得天下人心惶惶,希望慎重考慮。秦始皇見扶蘇敢非議自己的決策,登時大怒,由於是親生兒子不忍再揮屠刀,就把他貶到邊地,到蒙恬的部隊裡做監軍。秦始皇所坑的這四百多學者,從常理來講,都是當時的知識精英,不然也難以入秦始皇法眼。如果僅僅是“焚書”,那麼燒掉的文化典籍還存在著由這幫人憑藉記憶重建的可能,“坑儒”則使得這種可能性大大減小,漢興後,典籍重建時未能完整地恢復也與這次坑儒有關。

關於坑儒這件事,近年來有些學者通過苦心孤詣的研究,得出來是漢人污蔑秦始皇的高論。他們認為,秦始皇所坑的四百六十餘人,都是靠忽悠騙錢的方士,也稱術士,因花了錢無法完成根本不可能完成的尋仙藥的任務,就造謠污蔑秦始皇,為自己開脫,並伺機逃走,根本不是儒生。依據是司馬遷在《史記•儒林列傳》中講到這件事時說:“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不可否認,秦始皇所坑的這四百多人,不全是儒生,裡面肯定有不少方士,最初發牢騷惹惱秦始皇的盧生與侯生,就是為秦始皇覓仙藥和仙人的方士。如果說其中沒有儒生,顯然不能令人信服。班固在《漢書•藝文志》中概括儒家的一個最主要特徵是“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仲尼”,在儒者尊奉的先聖中,無論堯舜也好還是文武也好,都沒有著述流傳下來,儒者們所傳的堯舜之道、文武之道都是靠孔子整理闡釋的。故《論語•子罕》載孔子自我評價的話說:“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和“宗師仲尼”在實踐中是一回事情,就是學習孔子傳授的詩書禮樂等那套東西。公子扶蘇作為坑儒事件的受牽連者,他提到被坑之人時說“諸生皆誦法孔子”,“誦法孔子”就是“宗師仲尼”,是儒生最主要的身份表徵,所以說被坑的學者中,一定包括不少儒生在內。司馬遷把“焚詩書,坑術士”當作“六藝”殘缺的原因,本身也能說明所坑的人中就包含儒生,“六藝”即六經,因為單憑“焚詩書”不可能致“六藝缺”。古代儒生傳習六經,首先要背誦下來,“焚詩書”而不“坑儒”,六經仍有可能憑藉儒生的記憶重建。另外,把“術士”直接等同于方士,認為是“方術士”的簡稱,也是沒有任何文獻依據的。相反,許慎在《說文解字》解釋“儒”時說:“儒者,柔也,術士也。”正說明那時術士也可以指儒生。

那麼既然是所坑之人既有儒生又有方士甚至有其他學派的學者,為什麼司馬遷在《史記•儒林列傳》中稱“焚詩書,坑術士”而劉向于《戰國策•序》中卻道“燔燒詩書,坑殺儒士”呢?其實,在秦朝儒生和方士是並招的,秦始皇自言,“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 ,招來這些“文學方術士”,先是給予“待詔博士”的身份,將來補博士官的缺。這裡的“文學”包括儒生,大儒叔孫通就有過“秦時以文學征,待詔博士”的經歷,也包括其它學派的學者。秦代的博士官既有儒生也有方士,還有治諸子百家言的學者,《漢書•藝文志》著錄名家七家,其中就秦博士黃疵,“《黃公》四篇。名疵,為秦博士”。儒生方士及治諸子百家言的學者作為朝廷徵召的博士官候選,在秦代被視為是同一大類人。司馬遷稱“坑術士”劉向稱“坑殺儒生”者,遠沒有那些高明的學者們想得複雜,都是指代同一夥人。不稱“文學方士”或“儒生方士”,只不過是為了追求文字的形式美,與“焚詩書”和“燔燒詩書”對仗而已。同是這件事,司馬遷在《史記•封禪書》中的說法即與《儒林列傳》不同:“諸儒生疾秦焚詩書,誅僇文學。”用“誅僇文學”表述坑殺學者,正說明所坑殺的不僅方士,也包括儒生乃至其他學者,這種表述也許更準確。

經過焚書坑儒這兩件事,整個社會充滿了恐怖氣氛,沒人再敢提不同意見,一時“天下無異議”,秦始皇耳根清淨了,想怎麼幹就怎麼幹。

焚書坑儒這兩件事,看似偶然事件,實際上卻是歷史發展的必然。具體而言,這是秦帝國建立“君師合一”統治模式的重要一環。通過焚書坑儒兩件事,秦帝國完成了在思想文化領域的整合。李斯推行的“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的思想文化政策,其目的是“別黑白而定一尊”,就是要統一人們的思想。但法家學派講求的法、術、勢更多的是技術操作層面的東西,缺乏能夠統一人們思想認識的價值理念。法家講的法,並不是法治,而是君主的統治臣民的工具;術,就是權術,君主操縱玩弄臣民的政治技巧;勢,指的是君主所保持的權勢或者權威。法、術、勢的終極目的,就是為了保持君主對國家的絕對控制權,維護君主對臣民的絕對統治,消滅一切不利於君主的因素和異己力量。究其本質而言,不過是幫閒奴才諂媚討好君主的東西,絲毫沒有考慮國家社會的利益,更不要說底層的老百姓了。在法家眼裡,老百姓就是君主的工具,最好無知無識。法家的集大成者韓非子曾經這樣描述他理想中的國家:“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無私劍之捍,以斬首為勇。” 治理國家最高的境界,老百姓都不得接受任何文化教育,以國家的各級官員為榜樣,由他們灌輸法律條文,接受他們的洗腦;勇力不能用來保護自己的私利,只能成為君主的戰爭機器和生產工具。所以法家治理國家的理念,就是把老百姓異化為統治者實現野心和謀取利益的嗜血的工具。因此,對於國家來說,法家只能提供一些治國理政的權術、技巧之類的形而下的東西,提供不了形而上的價值理念,無法充當“一尊”。這個“一尊”,按照法家的政治理念,只能是君主的個人思想或好惡。這一思想文化政策,配以中央集權下的科層制管理體系,最終必然導致以權力論是非,誰擁有絕對的權力誰就擁有絕對的真理。君主的語錄或者什麼講話無論對錯天然就是金科玉律、最高真理,全國只能有一顆腦袋思考、一個嘴巴講話、一個人的思想傳播,持不同意見者全部會被妖魔化,輕則罷官殺頭,重則株連九族。在這種體制下,獨裁者就會自我膨脹成無所不能的上帝,只能被崇拜、被信仰,不能被質疑、被規諫。整個體制失去自我糾錯功能,君主的一個細微的錯誤決策,經科層制的管理體系層層下達,層層擴大,都極有可能給國家帶來不可估量的危害。

秦始皇在他在位的第二十六個年頭統一了全國,一共統治全國十年,在這短短的十年之內,分別於二十七年、二十八年、二十九年、三十二年和三十七年四次巡遊全國,並最終死在了巡遊的路上。每次巡遊,一來一回,動輒數月,足跡遍及全國。在那個交通不便的時代,無疑是底層民眾的沉重負擔。除了巡遊外,秦始皇還多次發動對外戰爭,開拓疆土。三十二年,派蒙恬發兵三十萬人北擊匈奴,奪取河套以南地區。三十三年,發動對南方的戰爭,設置南海、桂林、象郡,把疆域拓展到今天的兩廣地區,又派五十萬人戍守五嶺。同時繼續對匈奴用兵,奪取三十四縣地,並移民實邊。三十四年,在北部邊境修築長城,有在五嶺地區修建守禦設施。也就在這一年,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開始焚書。三十五年,又有幾項大工程開工。一是修建經九原到雲陽的道路,史稱“塹山堙穀,直通之”,也就是為了直達雲陽,中間遇山嶺就把山嶺削平,遇到河谷便把河谷填埋。二是在渭南上林苑中修建新的宮殿群,就是後人所謂的阿房宮。同時繼續建他在驪山的陵墓。為了這兩項工程,發動徒刑者七十余萬人,並且在全國大肆徵集建築材料,“發北山石槨,乃寫蜀、荊地材皆至” 。建築規模預計是“關中計宮三百,關外四百餘” 。直到秦帝國滅亡死去,這兩項工程都還未完成,可見其工程量有多大!秦國是通過殘酷的兼併戰爭實現統一的,可以說在統一之初,飽經戰爭蹂躪的老百姓亟需休養生息,整個社會滿目瘡痍,哀鴻遍野,在這種情況下,秦始皇不顧民生國情,大興土木,又在南北兩面出擊,不僅沒有滿足老百姓“得免于戰國,逢明天子,人人自以為更生”,反而進一步加重了老百姓的負擔,無疑屬於明顯的錯誤決策。然而這麼明顯的錯誤決策,竟然沒有人指出,反而在執行過程中層層加碼,最終導致“土崩”的局面。

對於秦帝國的這一失策,漢人已經認識的比較清楚,如賈山總結這一時期的秦帝國狀況時說:“秦皇帝以千八百國之民自養,力罷不能勝其役,財盡不能勝其求。一君之身耳,所以自養者馳騁弋獵之娛,天下弗能供也。勞罷者不得休息,饑寒者不得衣食,亡罪而死刑者無所告訴,人與之為怨,家與之為仇。” 批評秦帝國大興土木,加重了民眾負擔,使得“人與之為怨,家與之為仇”。嚴安更進一步,指出秦帝國盲目發動對外戰爭超出了民眾的承受能力,把老百姓逼上了絕路:“當是時,秦禍北構于胡,南掛於越,宿兵無用之地,進而不得退。行十餘年,丁男被甲,丁女轉輸,苦不聊生,自經於道樹,死者相望。” 並且嚴安已經看到導致一失策發生的乃是“法嚴政峻,諂諛者眾,日聞其美,意廣心軼” 的原因,正是這種體制導致無人敢於批龍鱗、逆聖聽,“天下畏罪持祿,莫敢盡忠。上不聞過而日驕,下懾伏謾欺以取容”!飽受暴政蹂躪的老百姓當然恨死了秦始皇,甚至開始懷念戰國時期的生活,有人在石頭上刻了“始皇帝死而地分”幾個字,可能是用來祈禱的,被秦始皇發現,在找不到誰可的情況下,秦始皇一怒把石頭旁邊的居民全部屠殺光!

這種情況到了二世時變本加厲,二世胡亥的信條就是“凡所為貴有天下者,得肆意極欲” ,當了皇帝就得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否則做什麼皇帝?唯一的遺憾就是人生苦短,如白駒過隙,所以他最大的願望便是及時行樂,“欲悉耳目之所好,窮心志之所樂” 。為鞏固權位,掃除盡情享樂的一切障礙,二世和李斯、趙高等的堅信恐怖主義是最佳手段,使“人臣當憂死而不暇,何變之得謀”,“群臣百姓救過不給,何變之敢圖” 。要達到這一效果,趙高“嚴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誅,至收族,滅大臣而遠骨肉” ,打擊上層貴族;李斯建議二世建議二世奉行“督責”之術,“唯明主為能深督輕罪。夫罪輕且督深,而況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 主要打擊下層人民。總之,就是用嚴刑峻法對付敢於提出不同意見的人和敢於不順從的人,幻想著長夜難明,就要先殺敢於報曉的雄雞和出頭鳥。二世對於兩者的建議,照單全收,在嚴刑峻法的威嚇下,“群臣諫者以為誹謗,大吏持祿取容,黔首振恐”。

關東義軍此起彼伏,眼看帝國就要有覆巢之危,和帝國同在一條船上的右丞相馮去疾、將軍馮劫連同李斯出於覆巢之下無完卵的恐懼,勸二世“且止阿房宮作者,減省四邊戍轉”,暫時省工減稅,緩解一下民力,為帝國續命。這下惹了大禍,二世嚴正地指出,作阿房宮室是先帝的意思,你們竟然要停工!這既是藐視先帝的忘恩負義行為,也是挑戰朕躬的不忠誠行為,要你們何用?於是下令把他們全部抓起來交給有關部門問罪。結果是馮去疾、馮劫被迫自殺,李斯則受盡酷刑而死。胡亥的這一想法看似荒唐,實則其來有自屬於法家的核心政治理念,申不害早就提出“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下為桎梏”的觀點。秦帝國既然以法家理念治國,胡亥生出這類的念想也毫不奇怪,甚至是順理成章。

李斯死後,趙高為相,大權逐漸從晏處深宮的二世手中轉移到趙高手中,最高真理也就成了趙高手中的橡皮泥。這一模式的極致就是指鹿為馬,大權在握的趙高欲徹底除掉秦二世胡亥,取而代之,便弄一頭鹿來做實驗。趙高指著鹿對二世話還說這是馬,胡亥不知底細,就說丞相錯了,是鹿!於是趙高就問左右的大臣是鹿是馬。識相的都說是馬,不識相的或者半識相的說是鹿或不做聲。結果是說馬者升官發財,說鹿著或不做聲著被殺了頭!在指鹿為馬的事件發生後不久,趙高看時機成熟,決定除掉胡亥,命女婿閻樂執行。閻樂帶著人馬直闖胡亥所居的望夷宮,望著胡亥開弓便射。胡亥大怒,召集左右準備拿下閻樂。左右侍從見胡亥權威已失,不肯在為他賣命——獨夫是很難有忠臣的——皆作鳥獸散樂。只有一位貼身的小宦官還比較忠心,緊跟在胡亥身旁,隨著他到處逃。君臣之間發生了極具歷史意義的一次對話:

二世入內,謂曰:“公何不蚤告我?乃至於此!”宦者曰:“臣不敢言,故得全。使臣蚤言,皆已誅,安得至今?”

胡亥責問小宦官,你怎麼不早告訴我真相,以致落到這步田地!小宦官說,我不敢告訴你真相,所以才活到了今天;我要是早告訴你真相,早就被你殺掉了,哪裡還能活到今天?最終胡亥討饒不得,被迫自殺。就在胡亥死的這一年,劉邦攻破函谷關,烜赫一時的秦帝國滅亡。漢高祖時的一位替蕭何抱不平的王姓尉衛曾一針見血的指出:“秦以不聞其過亡天下。” 這與賈誼在《過秦論》中也認識一致:“秦王足己而不問,遂過而不變。二世受之,因而不改,暴虐以重禍。子嬰孤立無親,危弱無輔。三主之惑,終身不悟,亡不亦宜乎?當此時也,也非無深謀遠慮知化之士也,然所以不敢盡忠指過者,秦俗多忌諱之禁也,——忠言未卒於口而身糜沒矣。故使天下之士傾耳而聽,重足而立,闔口而不言。是以三主失道,而忠臣不諫,智士不謀也。天下已亂,奸不上聞,豈不悲哉!”說到底,是李斯幫助秦始皇建立的那種政統道統合一的政治體制,造就了最高權力加最高真理的惡魔,使得秦帝國喪失了自我糾錯的功能,最終葬送了秦帝國!

歷史不可以假設,但歷史可以做合理的推測。如果秦帝國不搞君師合一體制,不矮化知識精英,不鉗制言論,允許大家對朝政的缺失進行討論和批評,那麼多不合理的決策就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糾正,秦帝國與社會各階層的矛盾衝突就有可能得到某種程度的緩和,給人民留下更多的空間,整個統治也就不會“土崩”。如此,即使各別豪傑之士如陳勝揭竿而起,幾乎可以肯定的是不會出現應者雲集的情況,更不會“一夫作難而七廟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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