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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企業轉板過會率1月僅36.3% 發審委關注三大問題

原新三板掛牌企業科順股份在深交所上市後, 連續拉出五個漲停板(包括上市首個交易日)。 2月1日早盤, 科順股份一度漲至21.80元, 較發行價9.95元上漲了119.10%。

雖然科順股份登陸A股後的漲幅羨煞旁人, 但是該公司的IPO之路一開始並不被人看好。 據該公司去年11月披露的招股書, 公司在冊股東人數達383名, 超過了200人的股東人數限制“高壓線”。 因此, 在IPO審核趨嚴的背景下, 科順股份能否順利過會令人擔心。 2017年12月6日, 這家公司順利過會, 成為新三板企業IPO路上首家由於二級市場交易導致股東數超過200人卻成功過會的公司。

相比之下, 其他擬IPO的新三板企業就沒那麼走運。 今年1月, 11家新三板擬IPO企業上會, 僅4家過會, 過會率僅36.3%。 尤其是1月17日, 3家新三板擬IPO企業上會全軍覆沒。 2017年全年, 上會的新三板企業共有40家, 過會26家, 過會率達65%。

那麼, 新三板企業轉板頻頻被否到底出了哪些問題?

一問:“三類股東”是否穿透式披露

像科順股份這種股東數量超過200人的企業, 除了觸及了人數“紅線”, 外界還擔心是否存在“三類股東”問題, 該問題一直困擾著新三板企業。

為了保證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穩定, 發審委對擬IPO企業股東數量及“三類股東”問題自然十分謹慎。 1月12日, 證監會發言人對新三板企業IPO時存在“三類股東”問題作出了回復, 明確“三類股東”不能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不能存在杠杆、分級、嵌套, 要求做穿透式披露, 應對存續期作出合理安排等監管核查要求。

因此, “說明企業股東中是否存在信託計畫、資管計畫及契約性基金的情形, 是否就股東人數超200人情形履行相關核准程式”是發審委對新三板企業IPO時的一項要求。

科順股份的股東數量雖然超過200人, 但是公司對總持股達94%的89名股東進行了核查, 不含“三類股東”, 因此對其上會並未產生什麼負面影響。 IPO被否的貝斯達明確存在“三類股東”問題, 從回饋意見上看, 被否並非因為“三類股東”, 這說明貝斯達嚴格按照證監會要求對“三類股東”進行了穿透式核查。 因此, 如何把這根卡在喉嚨裡的“魚刺”解決是IPO的首要任務。

二問:信披是否存在差異

綜觀1月份IPO上會的新三板企業,

無論是過會還是被否, 發審委關注的問題還有信披是否存在差異。 有些企業在新三板掛牌時披露的資訊與申報稿裡的資訊出現不一樣的情況, 引起發審委關注。

例如, 本週一上會被否的春暉智慧, 發審委發現這家公司的新三板申報材料和掛牌期間的公告, 與本次發行申請文件存在多項差異, 體現在關聯方、前五大客戶資料等方面, 而且多數事項發生在報告期內。 如此明顯的不一致怎麼可能不被詢問?

實際上, 發審委在審核新三板企業IPO申報材料時, 已經提醒企業注意信披差異。 記者查閱1月上會的新三板公司IPO申報稿回饋意見, 發審委都留下了“新三板掛牌申報材料及掛牌期間的資訊披露內容與本次發行上市申請資訊披露內容是否存在差異”這句話。

三問:掛牌期間是否受到處罰

在市場掛牌交易, 就需遵循市場規則。 發審委在審核新三板擬IPO企業時, 要求企業說明在掛牌期間是否存在資訊披露違規情形, 掛牌期間是否受到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或自律監管措施。

如貝斯達, 發審委發現這家公司在掛牌期間存在募集資金違規使用的情形。 2016年9月, 貝斯達發佈了一則《承諾函》, 表示在取得股轉登記函之前, 公司使用募集資金支付了工程款。 雖然貝斯達未被全國股轉公司處罰, 但是發審委依舊要求貝斯達說明相關責任人員最後承擔了什麼責任、如何規避此類情況發生等。

與資金佔用“結伴而行”的關聯交易也受到發審委關注。

全國股轉公司今年1月發佈了32份自律監管措施決定, 其中70%是針對掛牌公司存在的關聯交易行為。 梳理1月份發審委會議結果, 有4家IPO被否的企業被要求詳細說明關聯方、關聯交易或者是否履行關聯交易審議程式等問題。 由此可見, 股轉公司嚴格規定的事項, 也是發審委審核時關注的問題。

在掛牌新三板後, 企業在享受權利的同時必須遵守規定、履行義務。 掛牌期間, 公司的財務、內控、是否違規都在股轉公司官網有據可查, 想要在IPO時粉飾是行不通的。

聯訊證券新三板研究小組組長彭海表示, 擬IPO的新三板企業必須做到規範經營、不存在明顯瑕疵、財務資料真實, 正確審視自身是否符合上市要求, 才能避免上會被否的尷尬局面。

才能避免上會被否的尷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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