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餐聽為了多掙錢,年夜飯限時吃完,就餐者感覺就像做任務

年夜飯(又稱團年飯、團圓飯)是指農曆除夕(每年最後一天)的晚餐。 目的是在過年前一家團聚並共度農曆新年, 中國習俗吃年夜飯後要守歲。

掰起手指數一哈, 謔喲, 離過年只有不到半月了!

過年嘛, 一是要全家團圓, 二是要隆重地吃個年夜飯,

這才算是真正過了個好年~於是, 年夜飯預訂又開始火爆了,

一些商家的“小算盤”打得“啪啪”響。

春節臨近, 不少家庭已著手準備年夜飯。 這幾年,

越來越多家庭選擇在飯店吃這頓最重要的團圓飯, 年夜飯的市場越來越大, 同時商家似乎越來越“任性”了。 據報導, 最近一些飯店的年夜飯預訂異常火爆, 而限時消費、限定最低消費、強收服務費、收取高額押金等名目繁多的附加條件, 也讓消費者很無奈。 不少消費者吐槽說, “年夜飯瞬間變成了年夜煩”, 消費者擁有的只是“零選擇權”。

近期, 一則2018年夜飯預訂攻略的網帖在朋友圈很火, 但也有消費者反映, 預訂雖方便, 過程“坑”不少, 如:

●某酒店把年夜飯分兩輪, 第一輪須在1.5小時內吃完。

●某酒店要求消費者須在晚上9點30分之前吃完, 否則每隔半小時加收100元超時費。

這真不是開玩笑…

年夜飯預訂,

是你想像不到的火爆!

預訂火爆 包間“一桌難求”

在成都高新區的一家中餐酒樓迎客處, 工作人員說, 從去年12月份他們就開始預訂年夜飯。 “現在包間只有兩個了, 如果你要預訂, 請儘快, 不然包間可能一會就沒有了。 ”該工作人員說, 今年年夜飯的價格與往年基本持平, 大年三十晚上人特別多,

建議預訂到中午, 或者預訂大廳的位置。

另一家高檔酒店的市場負責人告訴記者, 酒店從元旦後開始接受年夜飯預訂, 大年三十當天的11個包間全部預訂完畢。 東大街一家星級飯店的市場負責人夏經理也告訴記者:“基本都訂完了, 不僅僅是大年三十, 從現在至春節前的每週四、五以及週末都預訂得差不多了。 ”夏經理說, 除了普通家庭, 還有很多企業、單位。

第一輪須在1.5小時內吃完

記者走訪發現, 因為年夜飯預訂火爆, 有些商家在吃飯的時間上打起了“小算盤”。 位於雙流區的一家星級酒店工作人員介紹, 預訂年夜飯的人多, 而酒店的包間又不夠, 因此大年三十晚上分了兩輪, “5點至6點30分預訂的, 必須在1.5小時內吃完。 ”

超過半小時收費100元

位於二環路西二段的一家酒店工作人員則友情提醒:“大年三十當天晚上, 要在9點30分之前吃完。 ”工作人員說, 因為酒店平時晚上10點關門歇業, 大年三十當天, 很多員工都想回家與家人團聚, 所以酒店將平時關門的時間提前了半個小時。 如果超時了怎麼辦?“超時的話,一桌每隔半個小時要加收100元的超時費。”

記者走訪發現,

收取年夜飯押金、

包間費漲價、

除夕夜打烊時間提前,

基本是普遍現象!

市民張先生表示:“在規定時間內吃完,感覺像在完成任務,哪還有過年的感覺。”

不少網友也覺得,這種做法要不得!

@曾小燕的:哪個酒店那麼厲害。

@橙汁57330:“快點快點還有兩分鐘,吃完趕緊走,下一桌來來來,快點!”

@25小時光影:不去不就得了,既然他們那麼想翻二台賺錢。

有網友覺得,真心不如在家吃!

@八一鋤頭HD:哪裡的年夜飯都沒有家裡的好吃!

@四川哥哥GG:自家煮嘛,想吃好久吃好久。

律師:侵犯選擇權 違反風俗習慣

四川明炬律師事務所律師龔勇表示,消費者在酒店用餐,實際上與酒店方達成了一種合同關係,酒店有相關要求,既要在預訂時明確告知消費者,還要在店內顯著位置標明,如是否收取押金、提前打烊、收取超時費等,以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受侵害。

多數國人吃年夜飯的習慣是慢慢吃,酒店提前打烊的合理性有待商榷,“限時吃完”“超時收費”更沒有法律依據,額外收取費用還涉嫌變相漲價,需要當地工商、消協等部門和機構及時出臺細則,以確認酒店方是否涉嫌用“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

消協:屬違法行為 市民可以舉報

成都市工商部門曾發佈通知,明確指出年夜飯限時消費不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延時消費加收服務費也屬於亂收費,應自動取消,對拒不整改繼續實行限時消費的餐飲企業,責令停業整頓。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消費者遭遇相關侵權行為,可及時撥打12345進行投訴。

其實,也有網友表示理解,畢竟服務員也是有家的。

@元 楊:不願意加費用那自己在家裡吃好了,別人服務員還不是要下班回家。家人等著吃飯團聚呢,互相理解包容。

@Lik ??????? :服務員也要過年,說不定也有家庭在等桌,雖然規定看似無情,但是那些吃完了飯坐著聊天看電視一整晚,還要服務員服務的行為在大年夜也不可取。

@北*辰 :幾十年了,從未在飯店訂年夜飯,感覺沒必要,一家人四處奔波一年,過年終於聚在家裡,想在家多待幾天都是奢侈,很享受一家人為了年夜飯忙活一天、晚上圍在一起吃飯閒聊喝點小酒,既自在,也不麻煩別人,服務員也有家庭。

這事你怎麼看?

你們家的年夜飯是在家做?

還是在外面吃呢?

如果超時了怎麼辦?“超時的話,一桌每隔半個小時要加收100元的超時費。”

記者走訪發現,

收取年夜飯押金、

包間費漲價、

除夕夜打烊時間提前,

基本是普遍現象!

市民張先生表示:“在規定時間內吃完,感覺像在完成任務,哪還有過年的感覺。”

不少網友也覺得,這種做法要不得!

@曾小燕的:哪個酒店那麼厲害。

@橙汁57330:“快點快點還有兩分鐘,吃完趕緊走,下一桌來來來,快點!”

@25小時光影:不去不就得了,既然他們那麼想翻二台賺錢。

有網友覺得,真心不如在家吃!

@八一鋤頭HD:哪裡的年夜飯都沒有家裡的好吃!

@四川哥哥GG:自家煮嘛,想吃好久吃好久。

律師:侵犯選擇權 違反風俗習慣

四川明炬律師事務所律師龔勇表示,消費者在酒店用餐,實際上與酒店方達成了一種合同關係,酒店有相關要求,既要在預訂時明確告知消費者,還要在店內顯著位置標明,如是否收取押金、提前打烊、收取超時費等,以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受侵害。

多數國人吃年夜飯的習慣是慢慢吃,酒店提前打烊的合理性有待商榷,“限時吃完”“超時收費”更沒有法律依據,額外收取費用還涉嫌變相漲價,需要當地工商、消協等部門和機構及時出臺細則,以確認酒店方是否涉嫌用“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

消協:屬違法行為 市民可以舉報

成都市工商部門曾發佈通知,明確指出年夜飯限時消費不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延時消費加收服務費也屬於亂收費,應自動取消,對拒不整改繼續實行限時消費的餐飲企業,責令停業整頓。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消費者遭遇相關侵權行為,可及時撥打12345進行投訴。

其實,也有網友表示理解,畢竟服務員也是有家的。

@元 楊:不願意加費用那自己在家裡吃好了,別人服務員還不是要下班回家。家人等著吃飯團聚呢,互相理解包容。

@Lik ??????? :服務員也要過年,說不定也有家庭在等桌,雖然規定看似無情,但是那些吃完了飯坐著聊天看電視一整晚,還要服務員服務的行為在大年夜也不可取。

@北*辰 :幾十年了,從未在飯店訂年夜飯,感覺沒必要,一家人四處奔波一年,過年終於聚在家裡,想在家多待幾天都是奢侈,很享受一家人為了年夜飯忙活一天、晚上圍在一起吃飯閒聊喝點小酒,既自在,也不麻煩別人,服務員也有家庭。

這事你怎麼看?

你們家的年夜飯是在家做?

還是在外面吃呢?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