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當初走到一起是相親的結果, 說實話當時我們都二十八九歲了, 物件這事兒都是家裡的老大難, 要說起感情我們真沒有太深刻, 無非是過日子罷了。
她這人沒上大學, 個頭挺高, 又黑又瘦, 關鍵是她當時在老家開了小賣部, 也也沒找我家要多少錢, 這兩點是讓我爸媽最滿意的, 他們還說我, “你不就有個文憑麼, 也沒錢沒房的, 挑來挑去打光棍兒”。
所以在現實面前我沒有太多選擇,
就這麼和老婆談了大半年,
我們就定下來,
然後當年年底擺了酒席,
扯了證。
結婚後, 我把老婆帶出去一起工作了兩三年, 我是想著存點錢然後回家開店, 當然夫妻兩個分居太久也不好。 結婚後, 家裡的錢都是她在管, 包括家裡人情往來也是她, 我一直也不喜歡不擅長這些。
這個月我們辭了工作回家了, 一個是因為她弟要結婚, 還有就是我想找找店面, 明年不出去了。
恰好丈母娘和我媽都是這個月生日, 之間隔了5天, 擱以往我們都在外面, 打個電話也就算了, 我從來沒想那麼多。
這次我們都在家,
肯定是要準備一些的,
不過平時都是老婆在管這些事。
丈母娘先過生日, 前一天我在抽屜裡發現了兩個紅包, 我想這大概是我媽和丈母娘的,
晚飯因為一點事和老婆吵了一架, 她讓我隔天去丈母娘家幫忙砌水泥, 我不樂意, “好事都沒我家的份, 幫忙都是我的活兒”。
老婆把碗筷放下, 沒做聲去了房間, 第二天她回了娘家, 給了我一個紅包, 讓我給我媽, 我打開以後, 竟然是那個500的紅包。
我搞不懂這什麼意思,
老婆卻不高興的把銀行卡都扔給我,
“你是不是覺得我一直在補貼娘家,
我每次為你爸媽做的比我爸媽都多”,
我這才知道誤會了老婆,
不過她去了娘家,
我也只好後面跟著去幫忙。
大概很多時候我先入為主, 一直覺得老婆補貼娘家, 這次誤會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