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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轉系統密集發佈監管函 劍指信披違規及資金佔用等問題

截至1月30日, 今年以來, 全國股轉系統對掛牌公司及相關投資機構發出了33份監管函, 涉及27家掛牌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 其中, 24家公司涉及資金佔用問題, 25家公司涉及資訊披露問題, 5位元投資者涉及股票交易違規。

資金佔用形式多樣

從今年1月份被出具自律監管措施的27家公司看, 24家公司及相關人員因涉及資金被佔用而被採取自律監管措施。 從掛牌公司資金被佔用情況看, 既有老問題被查出, 也發現了新的問題, 且佔用形式多種多樣。

有的公司資金被直接佔用。 以智合新天為例, 2016年7-9月,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董事長鄧柏非經營性佔用掛牌公司資金累計984萬元,

占掛牌公司2015年期末淨資產的41.72%。 2016年12月23日前償還完佔用資金。 監管函指出, 上述行為構成了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方佔用資金行為, 違反了相關規定。 決定對智合新天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鄧柏等相關人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有的公司控股股東長期佔用掛牌公司資金, 甚至監管函出具時仍未完全歸還。 2015年以來, 飛達股份控股股東山東飛達集團有限公司一直佔用掛牌公司的資金。 截至2016年8月31日, 飛達集團存在3874.05萬元佔用款未歸還;2016年8月-12月, 飛達集團累計新增佔用公司資金4091.13萬元, 資金佔用期末餘額為5578.74萬元, 占2015年淨資產比例的27.45%,

以上資金佔用尚未完全歸還。 因此, 飛達股份及其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崔俊良等相關人士被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在掛牌時不規範行為同樣受到監管和治理。 以中天億信為例, 公司申請掛牌過程中從申報日至掛牌日,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福及其控制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電子商務協會累計發生資金佔用金額165.5萬元。 上述事項未在掛牌前清理規範, 未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因此, 中天億信及相關人士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有的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所控制的公司佔用掛牌公司的資金。 2016年, 鑫海股份實際控制人曾淑華控制的公司沅江市洞庭之鑫貿易有限公司佔用掛牌公司資金累計發生額632.50萬元;2017年1-2月,

洞庭之鑫佔用掛牌公司資金累計33萬元。 截至2017年3月24日, 以上資金佔用已全部歸還。 以上資金佔用發生時沒有經過審議和資訊披露。

曲線佔用掛牌公司資金的情況時有出現。 以仁者科技為例, 2016年9月29日, 公司提交掛牌申報材料, 2017年1月24日完成掛牌。 2016年8月至2016年9月, 公司分筆提前支付了供應商採購款, 供應商將部分款項借予其他自然人後轉借予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一儲成剛, 借款合計金額1335萬元。 這實質上構成資金佔用。 公司未在掛牌日前清理規範, 未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違反了相關規定。

業內人士表示, 掛牌公司資金被佔用問題由來已久, 且形式多樣, 監管機構對此不斷加大治理力度,

情況得以好轉。 今後須進一步完善制度和機制, 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教育, 通過綜合治理取得更好效果。

資訊披露不及時

不少被採取自律監管措施的公司涉及資訊披露違規問題, 包括相關資訊應披露而未披露, 或未及時進行披露。

業內人士表示, 掛牌公司隱瞞重大資訊, 不利於投資者瞭解掛牌公司經營情況, 也不利掛牌公司的規範運營。

涉及資金佔用問題的公司基本都存在資訊披露不及時的問題。 2017年1-8月期間, 金三科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一、董事長彭飛通過向非關聯協力廠商公司預付帳款等形式累計佔用公司資金441.05萬元。 上述資金佔用在發生時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式並進行資訊披露,

構成公司治理和資訊披露違規。 公司及彭飛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有的公司掛牌前存在關聯方違規資金佔用問題, 但未在掛牌前清理規範並進行披露。 以銘陽股份為例, 申請及完成掛牌期間, 因時任董事長余建國個人資金周轉需要, 余建國通過朋友金煥君向公司陸續進行借款, 借款金額總計375萬元。 上述借款最終由金煥君提供給余建國個人使用。 這構成關聯方違規資金佔用, 未在掛牌前清理規範並披露。

業內人士表示, 為保障投資者利益, 資訊披露須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同時要進行風險揭示。

異常價格進行交易

在1月份發出的33份監管措施中, 5份對投資者出具, 包括4名自然人和1家機構。

1月19日, 股轉系統對黎靜輝採取自律監管措施。 股轉系統指出,1月19日黎靜輝帳戶在參與集合競價股票“睿哲科技”交易過程中,于收盤集合競價時段以異常價格成交,嚴重影響相關股票收盤價格。隨後通過協定轉讓方式再次以異常價格進行交易。上述交易行為構成股票交易違規,且情節嚴重。因此,決定對黎靜輝採取限制證券帳戶交易的自律監管措施。限制證券帳戶交易期為三個月。

另外3名自然人因相同的違規行為被採取自律監管措施。

機構投資者上海璞略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被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1月15日,“上海璞略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帳戶在參與集合競價股票“三禾科技”交易的過程中,于收盤集合競價時段以嚴重異常價格成交,嚴重影響相關股票收盤價格。上述交易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構成股票交易違規,且情節嚴重。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璞略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之關聯帳戶曾於2017年5月22日被採取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於2017年11月28日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此次違規行為屬於可從重實施自律監管措施的情形。由此,“上海璞略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被採取限制證券帳戶交易的自律監管措施。限制證券帳戶交易期為三個月。

業內人士表示,新三板競價交易推出半個月以來,即對5位投資者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這表明監管機構高度重視這些問題。競價交易是為解決定價欠公允等問題,而異常交易行為嚴重干擾了價格的合理性,有違競價交易的初衷。

會計資料確認依據不充分

有的公司重要會計資料確認依據不充分,而被採取自律監管措施。以ST黔昌為例,2016年12月,公司向個人賒銷天麻確認營業收入790.69萬元。該部分營業收入確認依據不充分,未見貨物發運憑證、貨物數量確認單據、購貨方收貨確認單據等。另外,公司存在財務會計不規範等問題,包括財務會計核算混亂,如記帳科目錯誤、部分固定資產未計提折舊、財務核算口徑不一致、會計憑證與實際情況不符、成本計算和結轉錯誤等;憑證附件不完整,如收付款憑證僅有銀行存根、資金使用無審批程式、會計憑證僅有制單人簽字等;財務會計制度未得到有效執行。此外,財務會計檔案管理混亂,包括大部分會計憑證未裝訂、帳簿未統一列印裝訂成冊、缺少部分財務會計資料等。這構成公司治理違規、資訊披露違規。因此,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ST黔昌存在其他多項違規行為,包括未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等。2014年3月,黔東南州人民政府和林業局發佈檔明確指出,施秉縣自2014年起禁止森林商品性主伐。這對ST黔昌影響較大。對於該政策變動,公司未在申請掛牌公開轉讓說明書中披露,也未披露臨時公告,直到2016年4月才在2015年年報中披露。此外,ST黔昌存在股東及關聯方資金佔用問題。2016年,公司資金被股東及關聯方累計佔用金額為118.8萬元,未及時履行決策程式並公告披露。

股轉系統指出,1月19日黎靜輝帳戶在參與集合競價股票“睿哲科技”交易過程中,于收盤集合競價時段以異常價格成交,嚴重影響相關股票收盤價格。隨後通過協定轉讓方式再次以異常價格進行交易。上述交易行為構成股票交易違規,且情節嚴重。因此,決定對黎靜輝採取限制證券帳戶交易的自律監管措施。限制證券帳戶交易期為三個月。

另外3名自然人因相同的違規行為被採取自律監管措施。

機構投資者上海璞略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被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1月15日,“上海璞略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帳戶在參與集合競價股票“三禾科技”交易的過程中,于收盤集合競價時段以嚴重異常價格成交,嚴重影響相關股票收盤價格。上述交易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構成股票交易違規,且情節嚴重。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璞略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之關聯帳戶曾於2017年5月22日被採取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於2017年11月28日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此次違規行為屬於可從重實施自律監管措施的情形。由此,“上海璞略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被採取限制證券帳戶交易的自律監管措施。限制證券帳戶交易期為三個月。

業內人士表示,新三板競價交易推出半個月以來,即對5位投資者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這表明監管機構高度重視這些問題。競價交易是為解決定價欠公允等問題,而異常交易行為嚴重干擾了價格的合理性,有違競價交易的初衷。

會計資料確認依據不充分

有的公司重要會計資料確認依據不充分,而被採取自律監管措施。以ST黔昌為例,2016年12月,公司向個人賒銷天麻確認營業收入790.69萬元。該部分營業收入確認依據不充分,未見貨物發運憑證、貨物數量確認單據、購貨方收貨確認單據等。另外,公司存在財務會計不規範等問題,包括財務會計核算混亂,如記帳科目錯誤、部分固定資產未計提折舊、財務核算口徑不一致、會計憑證與實際情況不符、成本計算和結轉錯誤等;憑證附件不完整,如收付款憑證僅有銀行存根、資金使用無審批程式、會計憑證僅有制單人簽字等;財務會計制度未得到有效執行。此外,財務會計檔案管理混亂,包括大部分會計憑證未裝訂、帳簿未統一列印裝訂成冊、缺少部分財務會計資料等。這構成公司治理違規、資訊披露違規。因此,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ST黔昌存在其他多項違規行為,包括未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等。2014年3月,黔東南州人民政府和林業局發佈檔明確指出,施秉縣自2014年起禁止森林商品性主伐。這對ST黔昌影響較大。對於該政策變動,公司未在申請掛牌公開轉讓說明書中披露,也未披露臨時公告,直到2016年4月才在2015年年報中披露。此外,ST黔昌存在股東及關聯方資金佔用問題。2016年,公司資金被股東及關聯方累計佔用金額為118.8萬元,未及時履行決策程式並公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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