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沒錢, 回家過年。 年底了, 用錢的地方多了起來, 借錢的人也多了……
錢, 借出去時是感情, 收回來時是仇人!關於借錢給別人這檔子事兒,
不到萬不得已, 你不要輕易向人借錢, 也不要輕易借錢給人。 借錢給人, 最大的危險不是失去錢, 而是永遠失去了情, 做好事反而把人給得罪了。 所以“看人下菜”是必要的。
二:借錢不還, 就是騙朋友的錢有的人認為, 借到錢也是一種本事, 憑什麼要自己還。 這樣的人, 根本不配擁有朋友。 如果你的身邊有這樣的人, 一定要遠離他, 一個人可以無恥到這種地步, 還怎麼配擁有朋友。
有時候真的不是不想借, 只是有些人明明沒有任何收入, 你真的不知道他有什麼本事把錢還給你。
四:借錢前稱之為朋友, 借錢後是你大爺, 還錢了他便成了你的恩人通常, 借給人家錢的還記得, 而借錢的人卻早忘了, 借給人家錢不好意思張口討, 借錢的人當然也不知還, 每每見面弄的借給人家錢的人忐忑不安, 而借錢的人卻無比坦然。 萬一他良心發現把錢還了, 你突然會感恩戴德起來的。
有些人, 雖然在某個時候你們是好朋友, 但畢竟好久沒聯繫, 感情生疏了不少。 這時候他突然聯繫你要跟你借錢, 那你可得小心了, 為什麼不找他身邊的人借, 是不是借不到了才找你的。
如果一個人借了你的錢沒有還, 再向你借錢遭到你的拒絕後, ta不會因為你第一次借給ta錢心懷感激, 而是會因為第二次拒絕而心存怨恨。 這大概就是所謂的付出和收穫不成正比吧。
年少離家, 一位長輩告訴我:“欠別人的錢記得儘快還上,
這個忠告講得是好借好還的道理, 伴隨我多年後來我不再需要為生計發愁後, 更深刻的理解了這句話:“肯借錢的朋友多是靠得住的, 為了錢丟了這樣的朋友不值得;借了錢不還的朋友多是靠不住的, 賠點錢把這樣的人從身邊排除掉也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