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迅速發展, 互聯網技術的廣泛運用, 民眾的理財投資觀念和方式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 一些民眾,
問答環節
小白
什麼叫非法集資?
所謂非法集資, 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 違反法律、法規, 通過不正當的管道, 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一般包括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兩種行為。
檢察官
小白
他們都是經工商局批的正規公司,
營業執照對於公司如同一個人的身份證, 有身份證並不代表他不會從事違法行為甚至犯罪。 工商營業執照只是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 而不是批准。
我投資的這個公司有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
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包括銀行、保險、信託、券商、金融租賃、期貨、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銷售、協力廠商支付牌照、小額貸款、典當等10餘種, 並不是都可以吸收存款的。
我投資的這個公司不僅有媒體授予的各類信譽信得過證書, 而且公司在全國各地經營多個重大實體專案?
你有核實過商家聲稱的證書與項目的真假嗎?
我投資的平臺債標有擔保、很安全, 不會出問題的。
你有無仔細關注擔保公司是誰,
我這個債權標的還有抵押物保障的。
先不說抵押物實際存在不存在, 即便存在, 你有抵押權登記證書嗎?人家都不知道給銀行抵押登記過多少次了, 將來通過拍賣實現抵押權哪就一定輪得到你?
我投資的這個平臺有協力廠商託管的, 應該很安全的。
你先問問百度什麼是託管, 不理解?炒過股票吧, 到銀行開個帳戶關聯股票帳戶那個就是託管, 你那平臺沒有協力廠商託管, 僅僅有協力廠商支付做通道, 分不清協力廠商支付, 被忽悠認為是協力廠商託管。
我投的這平臺是國家批准的P2P平臺。
銀監會已出臺《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 但相關細則還沒出臺, 具體監管部門還沒明確, 根據《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要求P2P平臺需備案, 沒有批准一說。
我們一直覺得這個平臺很好, 利息一直按期給付的, 為什麼司法機關要查封?
拜託, 司法機關不是沒事找事, 你前面拿利息的都是自己或別人的本金的一部分而已, 投資平臺並沒有實體經營專案, 不過是拆東牆補西牆, 如果不儘早查處, 你的損失可能會更大。
司法機關要把錢都沒收掉?我的損失還有得回來嗎?
一直以來非法集資追繳的贓款都是按比例發還給投資人的,在這個方面司法機關投入了大量的司法成本。 按照法律規定,非法集資屬於違法行為,投資資金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這一點請一定牢記。
按照法律規定,非法集資屬於違法行為,投資資金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這一點請一定牢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