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興起的背景下, 各種線上交易方式湧現, 個人消費者得以便捷地參與金融市場, 但由此引發的新型案件也層出不窮。 日前, 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發佈2016年度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審判白皮書以及十大案例, 並組織召開“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研討會。 讀過白皮書就知道, 普惠金融時代, 揣著大筆存款期望保值增值的消費者們都踩過哪些“坑”。
2016年, 浦東法院共受理金融消費糾紛案件26607件, 占同期全部金融商事案件的91.5%, 較2015年同比增長55%, 接近2014年受案數的兩倍。 從金融消費者起訴的案件類型看,
普惠金融逐步推開, 一是因為新型金融產品對個人消費者來說是低成本、低門檻的, 二是因為新型交易工具操作起來效率遠遠高於傳統櫃面交易。 但消費者不容易掌握的是金融市場的高風險。 以涉眾性投資理財類案件為例, 一些“投資管理公司”或“股權投資基金公司”為達到非法集資的目的, 租借高檔辦公場所, 以虛假融資項目為誘餌, 聘請專門理財顧問對投資者進行一對一推銷, 其中尤以老年人涉案概率較高。
金融機構業務互聯網化, 帶來新的交易風險的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