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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P2P網貸整改驗收工作方案首次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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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將是P2P網貸的備案年。 繼監管下發《關於做好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簡稱“57號文”)後,

各地正在進行整改驗收工作。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從接近監管人士處獨家獲悉上海P2P網貸整改驗收工作方案內容。

接近監管人士透露, 上海P2P網貸整改驗收工作由上海銀監局、市金融辦牽頭, 市級層面成立由上海銀監局、市金融辦牽頭, 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網信辦等部門共同參加的聯合整改驗收小組, 統籌確定本市整改驗收及機構備案的標準及措施。 各區應當成立由金融辦(局)、市場監管、公安(經偵、網安)、網信等部門組成的聯合整改驗收小組, 具體負責組織推動本轄區內整改驗收及機構備案相關工作。

這也印證了此前的報導。 據《新華社》報導, 上海網貸機構的備案需要獲得“雙同意”,

即上海市金融辦及上海銀監局都必須認同, 才可能獲得備案, 在監管分工上, 未來地方監管部門即上海金融辦將負責網貸機構的“機構監管”, 而上海銀監局則將對機構進行“行為監管”。

具體來說, 在工作流程方面, 一是網貸機構完成規範整改, 及時提交整改完成情況報告及相關備案登記申請材料, 原則上應於2018年3月底之前完成規範整改工作、向註冊地所在區整治辦提交整改完成情況報告;個別情況極其複雜、整改難度極大的機構, 最遲應於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相關工作。

二是各區聯合整改驗收小組對網貸機構整改完成情況進行初步驗收, 對初步驗收合格並申請備案登記的機構進行公示,

並及時將初步整改驗收結果等情況報市聯合整改驗收小組審定。

三是市聯合整改驗收小組對各區整治辦提交的網貸機構初步整改驗收結果進行審定, 對符合條件的機構辦理備案並向社會公示。

此外, 原則上應於2018年5月底之前完成主要網貸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對於難度極大、情況極其複雜的個別機構, 應於2018年6月底之前完成相關工作。

根據“57號文”規定, 對於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通過本次整改驗收, 無法完成備案登記但依然實質從事網貸業務的機構, 各省(區、市、計畫單列市)應當協調相應職能部門予以處置, 包括註銷其電信經營許可、封禁網站, 要求金融機構不得向其提供各類金融服務等。

對此, 接近監管人士表示,

上海P2P網貸整改驗收工作方案也有提及退出問題, 其稱, 各區應結合轄內各部門、各機構的實際情況, 積極穩妥推進相關工作, 充分協調市場監管、公安等具有行政執法權的部門, 在機構退出環節依法履行相應職能, 確保不發生處置風險的風險, 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和不發生大規模的底線。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瞭解到, 上海共有將近300家網貸平臺, 其中, 監管重點關注80多家。 關於備案數量, 說法眾多, 比如, 30家, 不足100家, 等等。

去年12月底, 針對P2P備案, 上海市金融辦相關人士表示, 上海正在加快研究出臺P2P備案管理相關辦法, 原則是“從嚴把控、不設指標、合規一家、確定備案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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