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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順理成章的結論,一般也都不大對 | 2017 年度圖書推薦⑨

4 本書, 關於商業和科技, 但也關於認知

嚴格地說, 它們並非以“年度最佳圖書”的嚴謹推薦給讀者。 我們經歷了很多的事, 這些在 2017 年出版的書,

恰好有助於我們思考。

我們以人文社科》的編輯和特約作者完成。

我們儘量讀完了這些書, “真誠地認為它們的確不錯”——與去年一樣, 這是我們推薦之前應盡的本分。

這是科技和商業的部分。

它包括 4 本書, 《維多利亞時代的互聯網》、《為食物辯護:食者的宣言》、The One Device開始算起的話, 那些沒被這二百多年的技術進步嚇破膽的, 他們可是創造了無數的偉大——巴爾扎克、福樓拜、尼采、托爾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當然也可以算上魯迅……想一想, 如果當初這些偉大的靈魂、後世創造者被一個電報就嚇跑了, 人類得多乏味。

還有一個我想感慨的, 估計嘴角蕩著笑意的約翰·斯坦維奇可能也會在心中暗自驚歎的:19 世紀還真的是一個偉大的世紀啊。

19 世紀做了很多從 0 到 1 的事。

電報當然算是一個, 想一想從那幾個隔著山頭舉若干個破木頭牌到用電波傳送資訊之間的這種變化, 在三四十年間就實現了, 多激動人心。 還有蒸汽機, 還有電, 還有電力系統……哪個都很石破天驚, 很了不起。

20 世紀雖然也偉大, 但從 1 到 100 到無窮, 相對來說簡單許多。 並且前五十年基本上都是在忙著殺人, 後五十年雖然歌舞昇平, 好像又進入了一個突飛猛進的新時代, 但說得過去的大變化, 可能也就是電視和資訊產業。

當然, 這也是從 1 到 100 的範疇。 資訊產業現在大家覺得特別了不起, 但現在傳個畫片點個贊這些玩意到底是不是改善人類還不好說。 有一點倒是很可疑, 自從號稱打破籓籬的互聯網出來之後,

連 20 世紀唯一值得稱道的新一波民主化浪潮都停滯了, 該死的沒死, 不該自信的現在梗著脖子一副狂有理的樣子——當然, 我這只是突發奇想, 但願沒有相關性。

最後要說的是, 這本書也是《財富》推薦的 75 本商務人士必讀書——總的來說, 這個包含了成功學的書單, 大部分還是可以看看。

“吃什麼健康”這個話題每過幾十年都有相互衝突的答案, 這本書解釋了為什麼

《為食物辯護:食者的宣言》

邁克爾·波倫

中信出版集團

2017 年 5 月

49 元

員警夜裡巡邏時看到醉漢在路燈下找鑰匙, 就幫著一起找。

找了一會兒沒找到, 員警問醉漢是不是確定自己把鑰匙落在附近。 醉漢說鑰匙應該丟在停車場了, 但停車場沒有燈, 所以他來有燈的地方找。

這個聽上去有點蠢的故事有好幾個名字, 比如“停車場科學”或者“路燈效應”。 它發生的頻率也挺頻繁, 特別是在聰明人試圖用進展還不夠完全的研究解釋一個問題的時候。

邁克爾·波倫的《為食物辯護》全書 200 多頁基本都在描述這種故事在營養學領域是如何發生,

並且為什麼一次又一次發生。

最早可以追溯到英國化學家威廉·普勞特”, 這不是一本平衡的介紹食品工業進化、營養學持續修正的平衡作品, 而是一篇讓人警醒的宣言。

《為食物辯護》最初出版是在 2008 年, 那會兒人們在中國擔心的還不是食物的健康, 而是最基本的安全問題, 三鹿奶粉醜聞在那一年爆發, 而後被掩蓋十個月、最後又被引導為法治社會的體現。

時隔近十年, 中信將包括《為食物辯護》在內的四本邁克爾·伯倫作品引入中國, 並且沒有改個“這麼吃可以多活 30 年”之類的標題, 實在難得。 但伯倫在書裡也是給了關於食物的建議, 最根本的是開篇那句:吃真的食物、別吃太多、儘量多植物。

更具體一些建議有幾十條, 比如:

不要吃祖母輩老人家根本認不出的食物;
不要吃不會腐化的食物;
不要吃配料超過 5 種的食物;
在桌子上慢慢吃飯,這裡的桌子不包括辦公桌;
吃傳統菜系,因為習慣不健康的吃法的族群是不會存留到現代的。

這些觀點你或多或少會看過。他的不少建議在過去十年已經被廣泛接受,也為那部有名的紀錄片《食品公司》提供了靈感。

但這本書還沒有過時,比如你看《紐約客》關於矽谷新“食物”Soylent 誕生的描寫(文章的標題叫《食物的終結》):

“萊因哈特(Rob Rhinehart,Soylent 創始人)研究了營養生物化學,去美國食藥監局、美國農林部、美國國家醫學院的網站搜索資訊。最後編輯了一個人類生存需要的營養清單。然後他從網上訂了所有這些配料,大部分以粉末和藥片的形式,全都混在一起加水打成糊。”

在約伯斯知道之前,蘋果是如何秘密研發 iPhone 的?

《那部設備:iPhone 秘史》(The One Device: The Secret History of the iPhone)

Brian Merchant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2017 年 6 月

210 元

每一次重要發明發現都有一個特別簡單的故事:富有遠見的天才靈光一現,再加上一些努力,世界改變了。

牛頓的蘋果、愛迪生的一千根燈芯都是如此。

這是人類天性使然,我們的大腦不擅長記憶事實,更習慣用簡單的邏輯串起資訊説明記憶。

關於本世紀最重要的產品是怎麼誕生的,約伯斯 2010 年給出過這樣一個簡單的故事:

“iOS 最早其實從平板開始。我有這樣一個點子:一個玻璃螢幕、一個可以讓你直接在上面打字的多點觸控玻璃螢幕。我和我們的人說了這個點子。6 個月後,他們帶來了這樣一個迷人的螢幕。我把螢幕拿給我們的使用者介面專家,他弄出了自然滾動和一切其它的對話模式。我就想‘天,我們可以用這東西做個手機’。於是我們暫時把平板放到一邊,開始做手機。”

雖然蘋果三星專利案的庭審記錄已經說明 iPhone 的誕生沒約伯斯說的那麼簡單。但蘋果的保密文化,讓具體發生了什麼變得模糊不清。

2017 年是初代 iPhone 發售 10 周年。VICE 編輯布萊恩·莫申特(Brian Merchant)的新書 The One Device: The Secret History of the iPhone(《那部設備:iPhone 秘史》,目前只有英文版)也在 6 月 20 日出版。

十幾位參與者的採訪,加上早先各個管道披露的資訊,莫申特帶來了 iPhone 誕生的故事——很遺憾,依然只是故事的一部分。

一切從沒有約伯斯的例會開始

iPhone 做對了無數件事,但它的起點是多點觸控。

2002 年,所有操作都是不直接的,需要用滑鼠或者觸控板點一層一層的下拉式功能表。放大電腦裡的圖片一般需要點功能表裡的流覽、然後點放大,這樣圖片就會一次放大 25%。如果只想稍微放大一點,不要這麼多,你得手動輸入具體的比例。

精確,但半點也不直接。這也是為什麼學校會有電腦課,而今天 3 歲的孩子都會用智慧手機。

兩根手指拿捏縮放圖片、滑動網頁、在螢幕上快速輸入文字……今天這些最便宜智慧手機都有的直覺操作,都得依靠多點觸控技術。而在 2007 年之前,它們並不存在於手機。

就像約伯斯說的,多點觸控技術是 iPhone 的開始。

但當一群蘋果工程師和設計師開始琢磨這個技術的時候,約伯斯並不知情。

這群人被稱為 ENRI(探索新對話模式)小組。

最早的兩個發起人是巴斯·奧爾丁(Bas Ording)和伊姆蘭·喬德里(Imran Chaudhri)。這兩人都是介面設計師,在葛列格·克利斯蒂(Greg Christie)主管的人機交互團隊工作。

約伯斯 1997 年返回蘋果後砍掉了大部分產品線,也包括公司的唯一觸屏產品牛頓平板電腦。蘋果公司重新聚焦在 Mac 產品線上。人機交互團隊當時的工作就是重新設計 macOS 系統的所有細節。比如 Mac 沿用至今,最近還搬到 iPad 上的 Dock 就是奧爾丁設計。

Mac 再怎麼改,也還是基於觸控板、滑鼠、鍵盤的非直接交互。這幾個人不想停在這裡,他們在公司裡尋找志同道合的人探索新的交互形態。1998 入職蘋果、做 iBook 筆記型電腦的輸入工程師布萊恩·胡彼(Brian Huppi)加入了這個小團體。

然後胡彼又把一起參與筆記本項目的工業設計師鄧肯·克爾(Duncan Kerr)拉了進來。根據克爾的回憶,克爾是強納森·艾維十幾人規模的工業設計工作室(ID Studio)裡,對軟體交互最感興趣的。

克爾找到自己的老闆艾維,建議組織一個定期的討論群組,研究新的對話模式。他的建議得到了艾維的支持。之後半年時間,聚集了不同領域專家的 ENRI 開始在工業設計工作室所在的樓裡聚會。

胡彼後來回憶說自己從一開始就知道得爭取工業設計工作室,因為他們是公司裡最有決定權、最得約伯斯賞識的人。

其他加入討論的人還有參與過牛頓的晶片架構專家麥克·卡博特(Mike Culbert)、胡彼的老闆史蒂夫·霍特林(Steve Hotelling)、剛從麻省理工媒體實驗室畢業的感測器工程師約書亞·斯特裡肯(Joshua Strickon)。

之後半年裡,ENRI 每兩周開一次會、討論了半年。

約伯斯並不知道他們的存在。

ENRI 也有類似去施樂參觀的時刻

6 個月裡, ENRI 討論了很多東西,靠譜的不靠譜的都有。當中包括類似微軟 Xbox Kinect 用到的空間感應相機、新的滑鼠技術。15 年後,胡彼說自己還是不能透露所有項目,因為有些當時討論的技術還在繼續研發,有可能被蘋果用在新的產品上。

當時工業設計工作室裡已經有了一些不同形態的手機模型,很多都是翻蓋機。

據胡彼回憶,ENRI 從未討論過手機。他們天馬行空的討論一再回到一個話題上——導航,比如縮放和滾動。

討論很自然的聚焦到用多根手指直接操控螢幕。當時已經有各種觸屏產品,包括早先被約伯斯砍掉的牛頓,它們的問題是都還不夠直接。

有一天,軟體工程師 Tina Huang 帶著一台 FingerWorks 觸控板來到辦公室。FingerWorks 算是一種醫療設備,一個滑鼠墊大小的觸控板。接上電腦以後,用戶可以通過數十種複雜的手勢完成需要大量滑鼠點擊和拖放的操作。Tina Huang 用它就是因為自己用了太多滑鼠,手腕疼痛。

FingerWorks 觸控板

多位 ENRI 成員都回憶說,是那台 FingerWorks 帶來了啟發。他們甚至直接聯繫了 FingerWorks 背後的公司,就像當年約伯斯參觀施樂實驗室看到圖形化介面,用在 Mac 上一樣。

幾年後,當蘋果開始準備 iPhone 時直接買下了那家公司。它的創始人 Wayne Westerman 也加入蘋果,成為多個重要交互專利的作者。

但 FingerWorks 只是一個觸控板,並不能顯示畫面。而 ENRI 想要的是一個可以觸控的螢幕。

ENRI 弄來一台 Mac,接上投影儀和觸控板。Mac 螢幕上顯示的畫面直接打在觸控板上。投影儀對焦距離太遠,Christie 回家拿來微距鏡頭做了改裝,然後在觸控板上墊了張白紙確保畫面能清晰顯示。

之後斯特裡肯重寫了感知手指的演算法,幾位元交互設計師重新設計了一套更簡單的縮放邏輯。最後,他們做了幾個有吸引力的演示程式,包括可以縮放和旋轉方向的地圖、甩到螢幕邊緣會彈回來的圖片。

保密,從瞞著約伯斯開始

ENRI 先是為艾維做了演示,艾維興奮不已,但他決定先不給約伯斯看。“我不在有別人在場的時候給他做演示。因為他可能會說‘這是一坨屎’,然後滅掉那個點子。我覺得點子是非常脆弱的,在開發過程中得溫柔對待。”

ENRI 繼續完善多點觸控的演示軟體。2003 年夏天,艾維終於給約伯斯做了演示。

根據艾維的回憶,約伯斯一點也沒覺得這有什麼大不了的,覺得這是個沒價值的技術。

而艾維一時也沒想好該怎麼用,只建議說可以裝在數碼相機背後,這樣相機背後就可以是一整個大螢幕而不是小螢幕加上一對按鈕——今天的許多相機倒確實是這樣設計的。

但就像約伯斯經常做的一樣,他幾天之後回心轉意了。

ENRI 成員、人機交互團隊負責人克利斯蒂被叫去開會。回來的時候克利斯蒂開玩笑說“首先,是約伯斯發明了多點觸控,你們每個人都得回去把筆記改了。”

“就我所知,是艾維給他做演示,然後這個點子進了他的腦子……史蒂夫經常這麼做,等他回來之後,這就成了他的點子。沒人能說服他事實不是這樣。”胡彼在 15 年後笑著回憶說,“這不重要。”

這在約伯斯時代的蘋果是常事。伊薩克森寫《約伯斯傳》的時候,不止一次引述類似的故事。

第一款硬體是平板,但它沒什麼用

點子的所有人變了,但這也意味著多點觸控得到了更多關注和更多資源。多點觸控不再是一個不知道有什麼用的投影儀,它成了蘋果內部的平板電腦秘密項目,代號 Q79。

交互設計師繼續完善手指交互的細節、蘋果硬體團隊開始尋找可用的多點觸控螢幕、工業設計工作室開始設計平板的樣子。

這個過程沒有花太長時間,在 2004 年,大約 50 塊平板原型機被搭了出來。這些 iPad 的祖先有著白色的外殼,但又厚又重而且電池只能堅持一小時。

一些重要細節在這時候完成。比如你在 iPhone 上見到的彈性滾動設計——把任何頁面拖到底,它都會彈回來。這在當時是不存在的。以前在電腦上只有捲軸才能告訴你是頁面被拖到底,而不是機器卡住了。

許多今天看上去理所應當的設計,都在 Q79 項目裡完成。

但沒人知道這是個什麼東西,在什麼場合下用。蘋果市場部對一款可擕式觸屏電腦充滿懷疑,給出的建議是做一台針對房地產銷售的平板電腦,這樣他們可以給客戶看房屋照片。

以及平板太貴了,根據當時用到的零件,蘋果預計至少得定價 1000 美元,這和當時中端筆記型電腦相當。

多點觸控平板在蘋果還是試驗品,而不是未來的 iPad。開發過程也不輕鬆。從 2003 到 2004,蘋果的資金狀況只是剛剛開始好轉。幾位工程師等不到新 Mac,組裝了一台 PC 來工作。

然後約伯斯病倒了,不得不去開刀拿掉腫瘤。Q79 也沒有再推進下去,看不到希望的斯特裡肯在 2004 年 10 月離開了蘋果。

蘋果一開始想做的是 iPod 手機

約伯斯曾公開說過,手機受運營商控制太多,不是個蘋果會進入的生意。

但 2004 年年底,他給奧爾丁打了個電話,說“我們要做手機,沒有鍵盤、只有觸屏。”

具體是什麼改變了約伯斯的想法,有好幾種說法:

蘋果與摩托羅拉合作的 iTunes 手機 Rokr 在 2005 年年初發佈,成為約伯斯回歸後最失敗的產品。參與該專案的 Tony Fadell 說,蘋果沒等到 Rokr 的失敗,發佈會當天就決定要自己做手機。MP3 手機越來越多。曾在摩托羅拉工作的蘋果高管 Mike Bell 看了艾維的新 iPod 設計,覺得可以改成手機,他在 2004 年 11 月 7 日給約伯斯寫了封郵件,勸他說蘋果應該把自己的軟體放進 iPod 做一個手機,而不是把軟體放進別人的手機。與摩托羅拉合作的時候,參與運營商 Cingular(當時美國第二大移動運營商,也就是後來的 AT&T)的高管私下建議蘋果說,只要能拿到獨家授權,他們可以完全不干涉蘋果的軟硬體。

但不管哪位當事人的回憶,有一點沒有變,蘋果的人都覺得當時在賣的手機都是垃圾。

進入一個別人做不好的市場,重新定義它是蘋果做過很多次的事情。Apple II 之前已經有了很多需要自己焊接的個人電腦。Mac 之前,施樂也推出了自己的圖形介面電腦。iPod 之前,有各式各樣只能存 10 首歌,軟體難用的 MP3 播放機。

當時有兩個選擇。雖然約伯斯很早就讓 ENRI 著手準備手機的設計,但 iPod 負責人托尼·法戴爾(Tony Fadell)也聞風準備了一套自己的東西,iPod 手機。

iPod 手機真的像 iPod 一樣,有類似 iPod 的 Clickwheel。

今年年初洩露的 iPhone P1 原型機系統類比介面。圖片來自:the Verge

iPod 手機是 iPhone 的 P1 設計。它有兩種模式,聽音樂的時候,轉盤顯示播放/暫停/下一首/上一首等按鈕,亮著藍色背光。當 iPod 手機轉換成手機模式的時候,轉盤上改為顯示 0 - 9 的數字,就像古老的撥盤電話,邊上亮著 A-Z 這 26 個字母。

另一個被稱為 P2 的 iPhone 設計,交給蘋果的 Mac 軟體團隊,負責人是斯考特·福斯特爾(Scott Forstall)。P2 基本就是 Q79 平板的縮小版。

法戴爾和斯考特·福斯特爾都以強硬著稱,各自有人追隨有人恨。前者有綽號“托尼·胡話(Tony Baloney),後者有綽號操星者(Star Fucker,首字母都是 SF)。

而奧爾丁等人機交互團隊成員則同時為兩個方案服務。

一開始,約伯斯偏向於 P1 方案,因為多點觸控手機太難了。為了解決 P1 輸入不便的問題,奧爾丁做了一套智慧預測輸入法,自動根據前序文字預測接下來輸入的文字。

“我們試了所有辦法,沒一個能行。史蒂夫還是繼續逼我們。這麼說吧,我覺得他知道這是一條死路……他只是不想放棄,所以逼到實在沒有可逼的才停。”法戴爾這麼回憶 P1 的失敗。

但 P1 的努力沒有白費,蘋果的硬體團隊做好了通信系統。第一代 iPhone 用的通信系統就是為 P1 研發的那一套。

最後所有高管都轉向了 P2,唯一的反對者是蘋果的行銷負責人菲爾·席勒(Phil Schiller),他堅持認為蘋果應該像黑莓一樣有實體鍵盤。最後約伯斯強迫席勒改變了想法。

法戴爾的 P1 失敗以後,iPod 團隊還是想爭奪控制權,他們選擇的切入點是作業系統。

P2 團隊的理查·威廉森(Richard Williamson)回憶說,當時法戴爾建議說作業系統不重要,蘋果應該選擇一版 Linux,拉到開源社區的支持——就像後來 Android 所做的。這是一個更容易的選擇,Linux 系統已經能很好的支援 iPhone 要用的 ARM 處理器,並且從之後 Google 一步一步加強對 Android 控制來看,在 Linux 基礎上同樣可以進化出一個蘋果完全控制的系統。

而福斯特爾的計畫是將 mac OS X 塞進手機,讓 iPhone 一開始就是一個完整的放在口袋裡的電腦,而不是電腦的附件。

基本上,一個是可以打電話的 iPod,另一個是打電話的 OS X。

最後約伯斯選了可以打電話的 OS X。而整個蘋果公司也調整為一個方向:艾維負責工業設計、法戴爾的 iPod 團隊負責硬體、福斯特爾的 Mac 軟體團隊負責軟體。

之後的故事和其它明星產品誕生差不多

確定要做什麼之後,事情變得簡單,但沒有變得更容易。

蘋果和 AT&T 的合作談了一年多才定下來,這個名為 Vogue 計畫的專案允許蘋果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還能得到 AT&T 的補貼,代價是之後四年蘋果在美國只能賣 AT&T 合約機。

而從 P2 到 iPhone 也是一個艱辛的過程。2012 年蘋果三星專利訴訟期間,蘋果公佈了十多款原型機照片。有一個就是後來 iPhone 4 的雛型。

這些原型機中有 6 個基本可用,在造型、內部硬體、軟體細節上各不相同。

1980 年代初,交出 CEO 職位,專心做產品的約伯斯拉攏公司裡最好的人,讓他們孤立起來做 Mac。

20 多年後,同樣的辦法也用在 iPhone 上,大約 200 人參與到 iPhone 的開發當中。負責 iPhone 各部分的高管拉走了各團隊最好的工程師。這些人不能透露自己的工作細節、連續幾年時間高強度加班。

到 2007 年 1 月 9 日,約伯斯手裡拿的 iPhone,還是會不時崩潰,整個演示流程得按照嚴格順序啟動軟體。

2007 年 6 月 29 日,iPhone 發售。

iPhone 上市後的幾個月裡,相當一部分參與者精疲力竭、離開了蘋果公司。關於這段時間發生的事,可以看弗雷德·沃格爾斯坦的《移動風暴》(Dogfight)。

明星專案開發的過程都差不多。比爾·蓋茨在一次採訪裡回憶說,微軟和蘋果的 Mac 團隊成員在產品誕生後沒過兩年就基本走光了(對,微軟也參與了第一代 Mac 的準備)。微軟最成功的專案 Windows NT差不多也是同樣燒盡了數百工程師的精力。

從 ENRI 開始開會,到 iPhone 成為 iPhone,一共經歷了不到 5 年。

約伯斯沒有發明 iPhone,但說他不是 iPhone 誕生的最重要元素也不對

雖然還是有許多空白沒有填上,但莫申特的新書讓 iPhone 誕生的故事前所未有的完整。

這本書並不像 iPhone 那樣簡練,至少 7/10 的部分和 iPhone 的誕生毫無關係。

大量的篇幅被用來追溯各種技術的歷史,從 IBM 1990 年代的失敗智慧手機,到GSM 通信技術的開始。

所有這些都是論證約伯斯沒有真正發明 iPhone 的論據。甚至,iPhone 用到的技術也都存在了很久。

沒錯,約伯斯用來對外解釋的那套自己想要多點觸控,所以做出了 iPhone 的故事顯然是不對的,那是一個出於宣傳而編織(當然,也可能他真信)的故事。

但書的說法是從另一面過於簡化的邏輯。

不用追溯到歐洲量子實驗室誕生的多點觸控板。微軟 2007 年就有一個可以多點觸控、並且顯示畫面的平板。甚至許多交互效果也和 iPhone 差不多。

不同的是,微軟的平板是一整個桌子,背部投影到桌子表面:

像蘋果的 iPhone 一樣,微軟的 Surface 桌面平板也可以追溯到公司內部的實驗。只是 Surface(後續機型改名為 PixelSense)還是桌子那麼大就拿出去賣,一共也沒賣掉幾台。

在微軟,沒有人將多點觸控的概念從巨大而簡陋的演示設備推進到 Q79 平板,最後再做成手機。

根據奧爾丁的回憶,i Phone 啟動後,他每兩周就要和約伯斯碰一次,討論話題可以細節到複製粘貼功能用什麼顏色、怎麼啟動。

當 iPhone 誕生的故事變複雜以後,它的成功之驚人也變得更為明顯。

這不只是技術上的困難。

從 1997 到 2003,蘋果推出過一些成功的產品,但財務危機一直沒有真正結束。根據 ENRI 成員的回憶,他們都已經好幾年沒有加過工資,公司股票在互聯網泡沫破滅後也經歷暴跌。但這些都不影響他們聚集在一起,將多點觸控從點子做成產品。

而蘋果雖然用了不同於其它大公司的架構緩解部門政治的影響——各部門不單獨背負銷售數字。但它的部門整治也不少見,推動 iPhone 的幾個管理者關係頗為緊張。

約伯斯離開後,法戴爾、福斯特爾、艾維這幾個高管已經無法繼續合作。法戴爾離職創業、福斯特爾被庫克炒掉。

ENRI 參與者,人機交互團隊的負責人葛列格·克利斯蒂(Greg Christie)在 2015 年離職。

有消息稱這是兩人無法相處的結果。原先向軟體部門彙報的人機交互團隊,在克利斯蒂離職後轉而向艾維負責。

曾經,這些人可以平起平坐,一起把 iPhone 做出來。今天,涉及產品的蘋果高管裡,艾維成為唯一重要的那一位。

也難怪蘋果能在 2007 年做出 iPhone。

本來寫的是新貴發跡史,但趕上了它的崩潰

《新貴》(The Upstarts)

Brad Stone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2017 年 1 月

129 元

每一個時代都有人相信自己趕上了新技術應用的末班車,成為這個時代最後的巨頭。雖然我們經常看到末班車拋錨了,或者後來又加開了新的班車。

在 2017 年到來之前,Uber、滴滴當中有類似想法的人不少,包括程維自己也說過類似的話。

報導科技公司快 20 年的布拉德·斯通(Brad Stone)2017 年年初出版的 The Upstarts就是這樣一本關於下一代互聯網巨頭誕生的發跡史。他的上一本書寫的是亞馬遜。

斯通挑了兩個公司來寫,Uber 和 Airbnb——一個用移動互聯網改造全球交通、一個用移動互聯網改造全球住宿,都是聽著比蘋果造手機大得多的生意。

看中這兩個公司的人還有寫了蘋果公司運作的《財富》雜誌總編輯亞當·拉申斯基(Adam Lashinsky),他在 2017 年出了本關於 Uber 發跡史的新書 Wild Ride。而拉申斯基的同事莉·加拉格爾(Leigh Gallagher)也在 2017 年出了本關於 Airbnb 的書The Airbnb Story。

雖然是兩個公眾形象迥異的公司、兩個不同的行業、兩個背景不同的團隊,但斯通寫的時候總結出了同一個路徑:創始人都經歷過堪稱心理創傷的磨難,都做著挑戰法律但提升社會效率的新生意,又靠著更高的效率打敗了所有競爭對手,成長為下一代巨頭。

Uber 創始人卡蘭尼克命運多舛,第一家創業公司因為版權問題死於法庭。第二個創業公司已經談到被收購,但交易因為 9/11 而取消(收購方 CEO 在其中一架飛機上),他熬了 6 年時間才找到賣家成功賣掉公司。當中最艱難的時候,那家公司只有卡蘭尼克一個人,他甚至試圖參選加州州長,就為了讓更多人知道自己的公司(因為只徵集到 45 個支持者沒有成)。

這些難以想像的挫折和堅持磨練出一個好鬥到有名的卡蘭尼克。這也被斯通總結為 Uber 為什麼能夠成為 Uber 的原因:它做的事合情合理,但又挑戰著幾乎每一個國家每一個城市的計程車運營管理,不是這樣一個好鬥的人根本沒法做成這樣一個生意。

在斯通 2016 年剛寫完這本書的時候,這個說法看上去是不錯的。Uber 看上去是另一個類似亞馬遜的故事,雖然已經有多起醜聞,但擴張、募資、市值增長的速度都是當時絕無僅有。

但不僅僅成功難以預料、挫折也是一樣。

2017 年一年時間,Uber 估值跳水、CEO 離職、和頭號投資方 Benchmark 翻臉。

從表面看,這是一系列公共醜聞的結果:捲入關於特朗普的政治對立,引發刪除 Uber 運動;創始人和司機吵架被拍下;高管非法獲取刑事案件資訊;創始人和韓國團隊去色情場所;新加坡公司把本應被召回的問題汽車租給司機……

YC 創始人保羅·格雷厄姆之前說過,每個創業公司都是車禍現場,不能細看。Uber 可能是比一般公司更極端一些,但讓所有人細究 Uber 的起因還是它本身遇到了增長問題,Uber 的訂單和市值永遠在增長,但它燒的錢也越來越多。在追逐數字和增長的各種調整中,消費者、員工、司機、投資人、監管一個一個都被它惹惱,問題最終在 2017 年大爆發。

現在的 Uber 成了軟銀全球投資的一部分,而軟銀還同時投資了 Uber 在海外的幾乎所有主要競爭對手。曾經 Uber 一個公司改造全球交通的願景已經失敗。

斯通說他之前寫亞馬遜的時候曾聯繫過亞馬遜 CEO 傑夫·貝索斯。貝索斯拒絕了採訪,但和他探討了一個問題,寫亞馬遜這樣一個已經存在十幾年、擁有數萬員工的公司,怎麼避免“敘事謬誤”(Narrative Fallacy)——即人類把所有複雜問題簡化為一個邏輯的生物本能。

The Upstarts提供了豐富的細節,有包括卡蘭尼克以及多位副手和投資人直接提供的資訊,但它也沒能避免簡化複雜問題的本能誘惑。由於年頭就出版,正好趕在危機爆發前,出版社也沒有機會做臨時補充和修正,最終The Upstarts本身也因此成為 Uber 故事的一個重要部分。

另外還有一個很短的補充書單

除了前面提到的 4 本以外,還有這 3 本與主題無關的書值得一讀。

《給大忙人的天文物理學》(Astrophysics for People in a Hurry)
作者:Neil deGrasse Tyson
出版社:W. W. Norton & Company
2017 年 5 月
120 元(有繁體中文版)

Neil deGrasse Tyson 是個網紅,他會上《每日秀》接受採訪、也會在 YouTube 熱門電影吐槽欄目 Everything Wrong With 裡面為《星際穿越》月臺。如果你常看天文相關的紀錄片,大概也聽過他的解說。

這本書聽名字就知道是一本網紅書,它也確實賣得很好,《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到過第一。

它不同於美國流行的 xxx for Dummies 系列圖書把常識問題分解給你看,或者知乎流行的說什麼東西先打十個比方。Astrophysics for People in a Hurry是一本入門書,但不是一本讓你覺得大腦不用轉也能讀得書,如果你看到相對論和量子物理兩個詞就要跳過,那大概翻不過前十頁。

Tyson 在書裡用 12 篇文章介紹了天體物理學各個方向的常識和進展。這是一個入門,一個帶著感情,讓你相信天體物理和你有關的入門。

《四巨頭:或者,如何打造萬億美元公司》(The Four)
Scott Galloway
Bantam Press
2017 年 10 月
90 元

《四巨頭:或者,如何打造萬億美元公司》。也可以有另一個名字:一個狂熱的商學院教授會寫點什麼。

第一次見到 Scott Galloway 的作品是在 2014 年的 DLD 紐約大會。他前後兩場一個是兩位做了挺久科技報導的媒體人擠兌 Business Insider,另一個是資深私募談著只有私募感興趣的話題。當時創辦了一個諮詢公司,同時在紐約大學商學院任教的 Scott Galloway 就不太一樣,22 分鐘一口氣沒喘剖析了 Google、亞馬遜、蘋果、Facebook 這四個公司(當時的視頻,請有技巧訪問)。

2017 年那四個公司都比 2014 年大了一倍以上,關於它們的議題也從簡單的“厲害”變得複雜起來,有質疑泡沫、也有擔憂它們對整個社會的影響。《四巨頭》 也就趕在今年發佈。說實話,他寫書並沒有他演講那麼激動人心,但如果你對這四個公司沒那麼多瞭解,還挺值得一翻。

《意想不到的夥伴:中國改革派,西方經濟學家,造就全球化的中國》(Unlikely Partners)
Julian Gewirtz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7 年 1 月
28.77 美元(目前只有英文版)

這本書寫的事發生在 1976 到 1993。時間和話題都已經快被遺忘。

我們做了一個壁紙應用,給你的手機加點好奇心。去 App 商店搜 好奇怪下載吧。

比如:

不要吃祖母輩老人家根本認不出的食物;
不要吃不會腐化的食物;
不要吃配料超過 5 種的食物;
在桌子上慢慢吃飯,這裡的桌子不包括辦公桌;
吃傳統菜系,因為習慣不健康的吃法的族群是不會存留到現代的。

這些觀點你或多或少會看過。他的不少建議在過去十年已經被廣泛接受,也為那部有名的紀錄片《食品公司》提供了靈感。

但這本書還沒有過時,比如你看《紐約客》關於矽谷新“食物”Soylent 誕生的描寫(文章的標題叫《食物的終結》):

“萊因哈特(Rob Rhinehart,Soylent 創始人)研究了營養生物化學,去美國食藥監局、美國農林部、美國國家醫學院的網站搜索資訊。最後編輯了一個人類生存需要的營養清單。然後他從網上訂了所有這些配料,大部分以粉末和藥片的形式,全都混在一起加水打成糊。”

在約伯斯知道之前,蘋果是如何秘密研發 iPhone 的?

《那部設備:iPhone 秘史》(The One Device: The Secret History of the iPhone)

Brian Merchant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2017 年 6 月

210 元

每一次重要發明發現都有一個特別簡單的故事:富有遠見的天才靈光一現,再加上一些努力,世界改變了。

牛頓的蘋果、愛迪生的一千根燈芯都是如此。

這是人類天性使然,我們的大腦不擅長記憶事實,更習慣用簡單的邏輯串起資訊説明記憶。

關於本世紀最重要的產品是怎麼誕生的,約伯斯 2010 年給出過這樣一個簡單的故事:

“iOS 最早其實從平板開始。我有這樣一個點子:一個玻璃螢幕、一個可以讓你直接在上面打字的多點觸控玻璃螢幕。我和我們的人說了這個點子。6 個月後,他們帶來了這樣一個迷人的螢幕。我把螢幕拿給我們的使用者介面專家,他弄出了自然滾動和一切其它的對話模式。我就想‘天,我們可以用這東西做個手機’。於是我們暫時把平板放到一邊,開始做手機。”

雖然蘋果三星專利案的庭審記錄已經說明 iPhone 的誕生沒約伯斯說的那麼簡單。但蘋果的保密文化,讓具體發生了什麼變得模糊不清。

2017 年是初代 iPhone 發售 10 周年。VICE 編輯布萊恩·莫申特(Brian Merchant)的新書 The One Device: The Secret History of the iPhone(《那部設備:iPhone 秘史》,目前只有英文版)也在 6 月 20 日出版。

十幾位參與者的採訪,加上早先各個管道披露的資訊,莫申特帶來了 iPhone 誕生的故事——很遺憾,依然只是故事的一部分。

一切從沒有約伯斯的例會開始

iPhone 做對了無數件事,但它的起點是多點觸控。

2002 年,所有操作都是不直接的,需要用滑鼠或者觸控板點一層一層的下拉式功能表。放大電腦裡的圖片一般需要點功能表裡的流覽、然後點放大,這樣圖片就會一次放大 25%。如果只想稍微放大一點,不要這麼多,你得手動輸入具體的比例。

精確,但半點也不直接。這也是為什麼學校會有電腦課,而今天 3 歲的孩子都會用智慧手機。

兩根手指拿捏縮放圖片、滑動網頁、在螢幕上快速輸入文字……今天這些最便宜智慧手機都有的直覺操作,都得依靠多點觸控技術。而在 2007 年之前,它們並不存在於手機。

就像約伯斯說的,多點觸控技術是 iPhone 的開始。

但當一群蘋果工程師和設計師開始琢磨這個技術的時候,約伯斯並不知情。

這群人被稱為 ENRI(探索新對話模式)小組。

最早的兩個發起人是巴斯·奧爾丁(Bas Ording)和伊姆蘭·喬德里(Imran Chaudhri)。這兩人都是介面設計師,在葛列格·克利斯蒂(Greg Christie)主管的人機交互團隊工作。

約伯斯 1997 年返回蘋果後砍掉了大部分產品線,也包括公司的唯一觸屏產品牛頓平板電腦。蘋果公司重新聚焦在 Mac 產品線上。人機交互團隊當時的工作就是重新設計 macOS 系統的所有細節。比如 Mac 沿用至今,最近還搬到 iPad 上的 Dock 就是奧爾丁設計。

Mac 再怎麼改,也還是基於觸控板、滑鼠、鍵盤的非直接交互。這幾個人不想停在這裡,他們在公司裡尋找志同道合的人探索新的交互形態。1998 入職蘋果、做 iBook 筆記型電腦的輸入工程師布萊恩·胡彼(Brian Huppi)加入了這個小團體。

然後胡彼又把一起參與筆記本項目的工業設計師鄧肯·克爾(Duncan Kerr)拉了進來。根據克爾的回憶,克爾是強納森·艾維十幾人規模的工業設計工作室(ID Studio)裡,對軟體交互最感興趣的。

克爾找到自己的老闆艾維,建議組織一個定期的討論群組,研究新的對話模式。他的建議得到了艾維的支持。之後半年時間,聚集了不同領域專家的 ENRI 開始在工業設計工作室所在的樓裡聚會。

胡彼後來回憶說自己從一開始就知道得爭取工業設計工作室,因為他們是公司裡最有決定權、最得約伯斯賞識的人。

其他加入討論的人還有參與過牛頓的晶片架構專家麥克·卡博特(Mike Culbert)、胡彼的老闆史蒂夫·霍特林(Steve Hotelling)、剛從麻省理工媒體實驗室畢業的感測器工程師約書亞·斯特裡肯(Joshua Strickon)。

之後半年裡,ENRI 每兩周開一次會、討論了半年。

約伯斯並不知道他們的存在。

ENRI 也有類似去施樂參觀的時刻

6 個月裡, ENRI 討論了很多東西,靠譜的不靠譜的都有。當中包括類似微軟 Xbox Kinect 用到的空間感應相機、新的滑鼠技術。15 年後,胡彼說自己還是不能透露所有項目,因為有些當時討論的技術還在繼續研發,有可能被蘋果用在新的產品上。

當時工業設計工作室裡已經有了一些不同形態的手機模型,很多都是翻蓋機。

據胡彼回憶,ENRI 從未討論過手機。他們天馬行空的討論一再回到一個話題上——導航,比如縮放和滾動。

討論很自然的聚焦到用多根手指直接操控螢幕。當時已經有各種觸屏產品,包括早先被約伯斯砍掉的牛頓,它們的問題是都還不夠直接。

有一天,軟體工程師 Tina Huang 帶著一台 FingerWorks 觸控板來到辦公室。FingerWorks 算是一種醫療設備,一個滑鼠墊大小的觸控板。接上電腦以後,用戶可以通過數十種複雜的手勢完成需要大量滑鼠點擊和拖放的操作。Tina Huang 用它就是因為自己用了太多滑鼠,手腕疼痛。

FingerWorks 觸控板

多位 ENRI 成員都回憶說,是那台 FingerWorks 帶來了啟發。他們甚至直接聯繫了 FingerWorks 背後的公司,就像當年約伯斯參觀施樂實驗室看到圖形化介面,用在 Mac 上一樣。

幾年後,當蘋果開始準備 iPhone 時直接買下了那家公司。它的創始人 Wayne Westerman 也加入蘋果,成為多個重要交互專利的作者。

但 FingerWorks 只是一個觸控板,並不能顯示畫面。而 ENRI 想要的是一個可以觸控的螢幕。

ENRI 弄來一台 Mac,接上投影儀和觸控板。Mac 螢幕上顯示的畫面直接打在觸控板上。投影儀對焦距離太遠,Christie 回家拿來微距鏡頭做了改裝,然後在觸控板上墊了張白紙確保畫面能清晰顯示。

之後斯特裡肯重寫了感知手指的演算法,幾位元交互設計師重新設計了一套更簡單的縮放邏輯。最後,他們做了幾個有吸引力的演示程式,包括可以縮放和旋轉方向的地圖、甩到螢幕邊緣會彈回來的圖片。

保密,從瞞著約伯斯開始

ENRI 先是為艾維做了演示,艾維興奮不已,但他決定先不給約伯斯看。“我不在有別人在場的時候給他做演示。因為他可能會說‘這是一坨屎’,然後滅掉那個點子。我覺得點子是非常脆弱的,在開發過程中得溫柔對待。”

ENRI 繼續完善多點觸控的演示軟體。2003 年夏天,艾維終於給約伯斯做了演示。

根據艾維的回憶,約伯斯一點也沒覺得這有什麼大不了的,覺得這是個沒價值的技術。

而艾維一時也沒想好該怎麼用,只建議說可以裝在數碼相機背後,這樣相機背後就可以是一整個大螢幕而不是小螢幕加上一對按鈕——今天的許多相機倒確實是這樣設計的。

但就像約伯斯經常做的一樣,他幾天之後回心轉意了。

ENRI 成員、人機交互團隊負責人克利斯蒂被叫去開會。回來的時候克利斯蒂開玩笑說“首先,是約伯斯發明了多點觸控,你們每個人都得回去把筆記改了。”

“就我所知,是艾維給他做演示,然後這個點子進了他的腦子……史蒂夫經常這麼做,等他回來之後,這就成了他的點子。沒人能說服他事實不是這樣。”胡彼在 15 年後笑著回憶說,“這不重要。”

這在約伯斯時代的蘋果是常事。伊薩克森寫《約伯斯傳》的時候,不止一次引述類似的故事。

第一款硬體是平板,但它沒什麼用

點子的所有人變了,但這也意味著多點觸控得到了更多關注和更多資源。多點觸控不再是一個不知道有什麼用的投影儀,它成了蘋果內部的平板電腦秘密項目,代號 Q79。

交互設計師繼續完善手指交互的細節、蘋果硬體團隊開始尋找可用的多點觸控螢幕、工業設計工作室開始設計平板的樣子。

這個過程沒有花太長時間,在 2004 年,大約 50 塊平板原型機被搭了出來。這些 iPad 的祖先有著白色的外殼,但又厚又重而且電池只能堅持一小時。

一些重要細節在這時候完成。比如你在 iPhone 上見到的彈性滾動設計——把任何頁面拖到底,它都會彈回來。這在當時是不存在的。以前在電腦上只有捲軸才能告訴你是頁面被拖到底,而不是機器卡住了。

許多今天看上去理所應當的設計,都在 Q79 項目裡完成。

但沒人知道這是個什麼東西,在什麼場合下用。蘋果市場部對一款可擕式觸屏電腦充滿懷疑,給出的建議是做一台針對房地產銷售的平板電腦,這樣他們可以給客戶看房屋照片。

以及平板太貴了,根據當時用到的零件,蘋果預計至少得定價 1000 美元,這和當時中端筆記型電腦相當。

多點觸控平板在蘋果還是試驗品,而不是未來的 iPad。開發過程也不輕鬆。從 2003 到 2004,蘋果的資金狀況只是剛剛開始好轉。幾位工程師等不到新 Mac,組裝了一台 PC 來工作。

然後約伯斯病倒了,不得不去開刀拿掉腫瘤。Q79 也沒有再推進下去,看不到希望的斯特裡肯在 2004 年 10 月離開了蘋果。

蘋果一開始想做的是 iPod 手機

約伯斯曾公開說過,手機受運營商控制太多,不是個蘋果會進入的生意。

但 2004 年年底,他給奧爾丁打了個電話,說“我們要做手機,沒有鍵盤、只有觸屏。”

具體是什麼改變了約伯斯的想法,有好幾種說法:

蘋果與摩托羅拉合作的 iTunes 手機 Rokr 在 2005 年年初發佈,成為約伯斯回歸後最失敗的產品。參與該專案的 Tony Fadell 說,蘋果沒等到 Rokr 的失敗,發佈會當天就決定要自己做手機。MP3 手機越來越多。曾在摩托羅拉工作的蘋果高管 Mike Bell 看了艾維的新 iPod 設計,覺得可以改成手機,他在 2004 年 11 月 7 日給約伯斯寫了封郵件,勸他說蘋果應該把自己的軟體放進 iPod 做一個手機,而不是把軟體放進別人的手機。與摩托羅拉合作的時候,參與運營商 Cingular(當時美國第二大移動運營商,也就是後來的 AT&T)的高管私下建議蘋果說,只要能拿到獨家授權,他們可以完全不干涉蘋果的軟硬體。

但不管哪位當事人的回憶,有一點沒有變,蘋果的人都覺得當時在賣的手機都是垃圾。

進入一個別人做不好的市場,重新定義它是蘋果做過很多次的事情。Apple II 之前已經有了很多需要自己焊接的個人電腦。Mac 之前,施樂也推出了自己的圖形介面電腦。iPod 之前,有各式各樣只能存 10 首歌,軟體難用的 MP3 播放機。

當時有兩個選擇。雖然約伯斯很早就讓 ENRI 著手準備手機的設計,但 iPod 負責人托尼·法戴爾(Tony Fadell)也聞風準備了一套自己的東西,iPod 手機。

iPod 手機真的像 iPod 一樣,有類似 iPod 的 Clickwheel。

今年年初洩露的 iPhone P1 原型機系統類比介面。圖片來自:the Verge

iPod 手機是 iPhone 的 P1 設計。它有兩種模式,聽音樂的時候,轉盤顯示播放/暫停/下一首/上一首等按鈕,亮著藍色背光。當 iPod 手機轉換成手機模式的時候,轉盤上改為顯示 0 - 9 的數字,就像古老的撥盤電話,邊上亮著 A-Z 這 26 個字母。

另一個被稱為 P2 的 iPhone 設計,交給蘋果的 Mac 軟體團隊,負責人是斯考特·福斯特爾(Scott Forstall)。P2 基本就是 Q79 平板的縮小版。

法戴爾和斯考特·福斯特爾都以強硬著稱,各自有人追隨有人恨。前者有綽號“托尼·胡話(Tony Baloney),後者有綽號操星者(Star Fucker,首字母都是 SF)。

而奧爾丁等人機交互團隊成員則同時為兩個方案服務。

一開始,約伯斯偏向於 P1 方案,因為多點觸控手機太難了。為了解決 P1 輸入不便的問題,奧爾丁做了一套智慧預測輸入法,自動根據前序文字預測接下來輸入的文字。

“我們試了所有辦法,沒一個能行。史蒂夫還是繼續逼我們。這麼說吧,我覺得他知道這是一條死路……他只是不想放棄,所以逼到實在沒有可逼的才停。”法戴爾這麼回憶 P1 的失敗。

但 P1 的努力沒有白費,蘋果的硬體團隊做好了通信系統。第一代 iPhone 用的通信系統就是為 P1 研發的那一套。

最後所有高管都轉向了 P2,唯一的反對者是蘋果的行銷負責人菲爾·席勒(Phil Schiller),他堅持認為蘋果應該像黑莓一樣有實體鍵盤。最後約伯斯強迫席勒改變了想法。

法戴爾的 P1 失敗以後,iPod 團隊還是想爭奪控制權,他們選擇的切入點是作業系統。

P2 團隊的理查·威廉森(Richard Williamson)回憶說,當時法戴爾建議說作業系統不重要,蘋果應該選擇一版 Linux,拉到開源社區的支持——就像後來 Android 所做的。這是一個更容易的選擇,Linux 系統已經能很好的支援 iPhone 要用的 ARM 處理器,並且從之後 Google 一步一步加強對 Android 控制來看,在 Linux 基礎上同樣可以進化出一個蘋果完全控制的系統。

而福斯特爾的計畫是將 mac OS X 塞進手機,讓 iPhone 一開始就是一個完整的放在口袋裡的電腦,而不是電腦的附件。

基本上,一個是可以打電話的 iPod,另一個是打電話的 OS X。

最後約伯斯選了可以打電話的 OS X。而整個蘋果公司也調整為一個方向:艾維負責工業設計、法戴爾的 iPod 團隊負責硬體、福斯特爾的 Mac 軟體團隊負責軟體。

之後的故事和其它明星產品誕生差不多

確定要做什麼之後,事情變得簡單,但沒有變得更容易。

蘋果和 AT&T 的合作談了一年多才定下來,這個名為 Vogue 計畫的專案允許蘋果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還能得到 AT&T 的補貼,代價是之後四年蘋果在美國只能賣 AT&T 合約機。

而從 P2 到 iPhone 也是一個艱辛的過程。2012 年蘋果三星專利訴訟期間,蘋果公佈了十多款原型機照片。有一個就是後來 iPhone 4 的雛型。

這些原型機中有 6 個基本可用,在造型、內部硬體、軟體細節上各不相同。

1980 年代初,交出 CEO 職位,專心做產品的約伯斯拉攏公司裡最好的人,讓他們孤立起來做 Mac。

20 多年後,同樣的辦法也用在 iPhone 上,大約 200 人參與到 iPhone 的開發當中。負責 iPhone 各部分的高管拉走了各團隊最好的工程師。這些人不能透露自己的工作細節、連續幾年時間高強度加班。

到 2007 年 1 月 9 日,約伯斯手裡拿的 iPhone,還是會不時崩潰,整個演示流程得按照嚴格順序啟動軟體。

2007 年 6 月 29 日,iPhone 發售。

iPhone 上市後的幾個月裡,相當一部分參與者精疲力竭、離開了蘋果公司。關於這段時間發生的事,可以看弗雷德·沃格爾斯坦的《移動風暴》(Dogfight)。

明星專案開發的過程都差不多。比爾·蓋茨在一次採訪裡回憶說,微軟和蘋果的 Mac 團隊成員在產品誕生後沒過兩年就基本走光了(對,微軟也參與了第一代 Mac 的準備)。微軟最成功的專案 Windows NT差不多也是同樣燒盡了數百工程師的精力。

從 ENRI 開始開會,到 iPhone 成為 iPhone,一共經歷了不到 5 年。

約伯斯沒有發明 iPhone,但說他不是 iPhone 誕生的最重要元素也不對

雖然還是有許多空白沒有填上,但莫申特的新書讓 iPhone 誕生的故事前所未有的完整。

這本書並不像 iPhone 那樣簡練,至少 7/10 的部分和 iPhone 的誕生毫無關係。

大量的篇幅被用來追溯各種技術的歷史,從 IBM 1990 年代的失敗智慧手機,到GSM 通信技術的開始。

所有這些都是論證約伯斯沒有真正發明 iPhone 的論據。甚至,iPhone 用到的技術也都存在了很久。

沒錯,約伯斯用來對外解釋的那套自己想要多點觸控,所以做出了 iPhone 的故事顯然是不對的,那是一個出於宣傳而編織(當然,也可能他真信)的故事。

但書的說法是從另一面過於簡化的邏輯。

不用追溯到歐洲量子實驗室誕生的多點觸控板。微軟 2007 年就有一個可以多點觸控、並且顯示畫面的平板。甚至許多交互效果也和 iPhone 差不多。

不同的是,微軟的平板是一整個桌子,背部投影到桌子表面:

像蘋果的 iPhone 一樣,微軟的 Surface 桌面平板也可以追溯到公司內部的實驗。只是 Surface(後續機型改名為 PixelSense)還是桌子那麼大就拿出去賣,一共也沒賣掉幾台。

在微軟,沒有人將多點觸控的概念從巨大而簡陋的演示設備推進到 Q79 平板,最後再做成手機。

根據奧爾丁的回憶,i Phone 啟動後,他每兩周就要和約伯斯碰一次,討論話題可以細節到複製粘貼功能用什麼顏色、怎麼啟動。

當 iPhone 誕生的故事變複雜以後,它的成功之驚人也變得更為明顯。

這不只是技術上的困難。

從 1997 到 2003,蘋果推出過一些成功的產品,但財務危機一直沒有真正結束。根據 ENRI 成員的回憶,他們都已經好幾年沒有加過工資,公司股票在互聯網泡沫破滅後也經歷暴跌。但這些都不影響他們聚集在一起,將多點觸控從點子做成產品。

而蘋果雖然用了不同於其它大公司的架構緩解部門政治的影響——各部門不單獨背負銷售數字。但它的部門整治也不少見,推動 iPhone 的幾個管理者關係頗為緊張。

約伯斯離開後,法戴爾、福斯特爾、艾維這幾個高管已經無法繼續合作。法戴爾離職創業、福斯特爾被庫克炒掉。

ENRI 參與者,人機交互團隊的負責人葛列格·克利斯蒂(Greg Christie)在 2015 年離職。

有消息稱這是兩人無法相處的結果。原先向軟體部門彙報的人機交互團隊,在克利斯蒂離職後轉而向艾維負責。

曾經,這些人可以平起平坐,一起把 iPhone 做出來。今天,涉及產品的蘋果高管裡,艾維成為唯一重要的那一位。

也難怪蘋果能在 2007 年做出 iPhone。

本來寫的是新貴發跡史,但趕上了它的崩潰

《新貴》(The Upstarts)

Brad Stone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2017 年 1 月

129 元

每一個時代都有人相信自己趕上了新技術應用的末班車,成為這個時代最後的巨頭。雖然我們經常看到末班車拋錨了,或者後來又加開了新的班車。

在 2017 年到來之前,Uber、滴滴當中有類似想法的人不少,包括程維自己也說過類似的話。

報導科技公司快 20 年的布拉德·斯通(Brad Stone)2017 年年初出版的 The Upstarts就是這樣一本關於下一代互聯網巨頭誕生的發跡史。他的上一本書寫的是亞馬遜。

斯通挑了兩個公司來寫,Uber 和 Airbnb——一個用移動互聯網改造全球交通、一個用移動互聯網改造全球住宿,都是聽著比蘋果造手機大得多的生意。

看中這兩個公司的人還有寫了蘋果公司運作的《財富》雜誌總編輯亞當·拉申斯基(Adam Lashinsky),他在 2017 年出了本關於 Uber 發跡史的新書 Wild Ride。而拉申斯基的同事莉·加拉格爾(Leigh Gallagher)也在 2017 年出了本關於 Airbnb 的書The Airbnb Story。

雖然是兩個公眾形象迥異的公司、兩個不同的行業、兩個背景不同的團隊,但斯通寫的時候總結出了同一個路徑:創始人都經歷過堪稱心理創傷的磨難,都做著挑戰法律但提升社會效率的新生意,又靠著更高的效率打敗了所有競爭對手,成長為下一代巨頭。

Uber 創始人卡蘭尼克命運多舛,第一家創業公司因為版權問題死於法庭。第二個創業公司已經談到被收購,但交易因為 9/11 而取消(收購方 CEO 在其中一架飛機上),他熬了 6 年時間才找到賣家成功賣掉公司。當中最艱難的時候,那家公司只有卡蘭尼克一個人,他甚至試圖參選加州州長,就為了讓更多人知道自己的公司(因為只徵集到 45 個支持者沒有成)。

這些難以想像的挫折和堅持磨練出一個好鬥到有名的卡蘭尼克。這也被斯通總結為 Uber 為什麼能夠成為 Uber 的原因:它做的事合情合理,但又挑戰著幾乎每一個國家每一個城市的計程車運營管理,不是這樣一個好鬥的人根本沒法做成這樣一個生意。

在斯通 2016 年剛寫完這本書的時候,這個說法看上去是不錯的。Uber 看上去是另一個類似亞馬遜的故事,雖然已經有多起醜聞,但擴張、募資、市值增長的速度都是當時絕無僅有。

但不僅僅成功難以預料、挫折也是一樣。

2017 年一年時間,Uber 估值跳水、CEO 離職、和頭號投資方 Benchmark 翻臉。

從表面看,這是一系列公共醜聞的結果:捲入關於特朗普的政治對立,引發刪除 Uber 運動;創始人和司機吵架被拍下;高管非法獲取刑事案件資訊;創始人和韓國團隊去色情場所;新加坡公司把本應被召回的問題汽車租給司機……

YC 創始人保羅·格雷厄姆之前說過,每個創業公司都是車禍現場,不能細看。Uber 可能是比一般公司更極端一些,但讓所有人細究 Uber 的起因還是它本身遇到了增長問題,Uber 的訂單和市值永遠在增長,但它燒的錢也越來越多。在追逐數字和增長的各種調整中,消費者、員工、司機、投資人、監管一個一個都被它惹惱,問題最終在 2017 年大爆發。

現在的 Uber 成了軟銀全球投資的一部分,而軟銀還同時投資了 Uber 在海外的幾乎所有主要競爭對手。曾經 Uber 一個公司改造全球交通的願景已經失敗。

斯通說他之前寫亞馬遜的時候曾聯繫過亞馬遜 CEO 傑夫·貝索斯。貝索斯拒絕了採訪,但和他探討了一個問題,寫亞馬遜這樣一個已經存在十幾年、擁有數萬員工的公司,怎麼避免“敘事謬誤”(Narrative Fallacy)——即人類把所有複雜問題簡化為一個邏輯的生物本能。

The Upstarts提供了豐富的細節,有包括卡蘭尼克以及多位副手和投資人直接提供的資訊,但它也沒能避免簡化複雜問題的本能誘惑。由於年頭就出版,正好趕在危機爆發前,出版社也沒有機會做臨時補充和修正,最終The Upstarts本身也因此成為 Uber 故事的一個重要部分。

另外還有一個很短的補充書單

除了前面提到的 4 本以外,還有這 3 本與主題無關的書值得一讀。

《給大忙人的天文物理學》(Astrophysics for People in a Hurry)
作者:Neil deGrasse Tyson
出版社:W. W. Norton & Company
2017 年 5 月
120 元(有繁體中文版)

Neil deGrasse Tyson 是個網紅,他會上《每日秀》接受採訪、也會在 YouTube 熱門電影吐槽欄目 Everything Wrong With 裡面為《星際穿越》月臺。如果你常看天文相關的紀錄片,大概也聽過他的解說。

這本書聽名字就知道是一本網紅書,它也確實賣得很好,《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到過第一。

它不同於美國流行的 xxx for Dummies 系列圖書把常識問題分解給你看,或者知乎流行的說什麼東西先打十個比方。Astrophysics for People in a Hurry是一本入門書,但不是一本讓你覺得大腦不用轉也能讀得書,如果你看到相對論和量子物理兩個詞就要跳過,那大概翻不過前十頁。

Tyson 在書裡用 12 篇文章介紹了天體物理學各個方向的常識和進展。這是一個入門,一個帶著感情,讓你相信天體物理和你有關的入門。

《四巨頭:或者,如何打造萬億美元公司》(The Four)
Scott Galloway
Bantam Press
2017 年 10 月
90 元

《四巨頭:或者,如何打造萬億美元公司》。也可以有另一個名字:一個狂熱的商學院教授會寫點什麼。

第一次見到 Scott Galloway 的作品是在 2014 年的 DLD 紐約大會。他前後兩場一個是兩位做了挺久科技報導的媒體人擠兌 Business Insider,另一個是資深私募談著只有私募感興趣的話題。當時創辦了一個諮詢公司,同時在紐約大學商學院任教的 Scott Galloway 就不太一樣,22 分鐘一口氣沒喘剖析了 Google、亞馬遜、蘋果、Facebook 這四個公司(當時的視頻,請有技巧訪問)。

2017 年那四個公司都比 2014 年大了一倍以上,關於它們的議題也從簡單的“厲害”變得複雜起來,有質疑泡沫、也有擔憂它們對整個社會的影響。《四巨頭》 也就趕在今年發佈。說實話,他寫書並沒有他演講那麼激動人心,但如果你對這四個公司沒那麼多瞭解,還挺值得一翻。

《意想不到的夥伴:中國改革派,西方經濟學家,造就全球化的中國》(Unlikely Partners)
Julian Gewirtz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7 年 1 月
28.77 美元(目前只有英文版)

這本書寫的事發生在 1976 到 1993。時間和話題都已經快被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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